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華北分公司臨港燃機天津南港港鐵物流10.1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臨港(天津)燃氣熱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規 模:本工程利用天津南港港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容量為10.1MW。本光伏發電系統采用單晶硅580Wp及以上光伏組件(N型),接入電壓等級為10KV,接入方式采用“全額上網”的并網模式。
2.2 標段劃分:項目(標段)名稱: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華能華北分公司天津南港港鐵物流10.1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預招標標段包。
2.3 施工地點: (登錄后查看)
2.4 計劃工期: 項目計劃工期 60 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發出的開工令為準。投標方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監理人提交里程碑計劃,里程碑計劃一經下發,不再以任何理由進行調整,投標方嚴格執行,否則將按照質量進度考核條款進行考核。
2.5招標范圍:
工程承包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依據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項目勘察設計、優化設計方案并報建設單位審核,包括負責屋頂光伏項目場地落實(含安裝屋頂及周邊環境現場踏勘審查)。負責獲取光資源數據,和周邊電力配套設施數據,并開展組件布置設計、基礎設計,房屋加固、防水設計等。按照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要求編制初步設計原則、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并通過第三方評審(含必備圖紙、初設概算、經濟評價,項目收益不低于可研)、項目設計優化報告、設備選型(滿足遠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單編制。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參與技術聯絡會、常駐現場工代、配合達標投產、安全設計專篇、項目后評價和專項驗收等工作),竣工圖編制深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調試記錄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圖中體現。負責協助建設單位與相關方(電網、管委會、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廠房產權單位等)溝通協調、相關協議簽訂,負責建設場地的落實。
屋頂光伏電站的施工(含房屋換瓦(如有))、建筑、安裝、調試及并網驗收、手續辦理、協調工作、質量監督、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光伏組件系統監測APP軟件平臺開發及安裝部署,監控系統可監視到發電量、逆變器數據等信息,并具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分析功能、故障檢測、運維派單、拓展、手機APP等功能,負責接入招標人既有集控中心及華能智慧運維系統;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兼容招標人原有系統要求。設備標識標牌采購、安裝;項目建設期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環評、水保、安評、能評、職業健康等合規合法手續辦理及專項驗收內容整改、項目驗收移交。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 設備采購供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光伏組件、組串式逆變器、支架、匯流箱(如涉及)、箱變、預制艙、并網柜、電纜、云系統在線監控、接地網、接地極、電弧故障斷路器、反孤島裝置、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設備及施工材料的采購;數據采集單元通信或數據集中如產生費用(如運營商、電網等網絡流量費用、數據平臺接口費用等),應按照發電單元設計壽命預繳,或項目投運時預留設備全周期通信費用,按周期繳納;所有設備和相關試驗需滿足并符合電網公司對項目接入的各項要求;另外需提供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B. 項目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彩鋼瓦、標識標牌(符合華能集團VI標識設計要求)、電纜標示樁(符合招標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
C. 項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道路障礙物清除、屋頂障礙物清除、電纜穿管、光伏組件支架基礎、接地、消防、截排水、擋護、屋頂防水處理、彩鋼瓦施工、屋頂加固處理等相關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通訊等臨時設施由承包人自行解決。
D. 完成項目自查驗收、質量監檢、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保水保驗收、節能驗收、勞動安全衛生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內容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工程的臨建設施用地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招標人予以協助。
E. 項目設備性能試驗由承包人按照招標人要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承包人負責消缺、整改直至滿足要求(性能試驗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F. 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要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
G.依據現場踏勘結果,制定項目協調方案。負責工程內外部所有手續辦理和協調工作,與相關單位、屋頂產權方的協調并代理建設單位辦理相關協議簽訂,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負責項目開工、專項及竣工驗收等手續辦理,辦理電網接入申請及批復、并網驗收,協助辦理購售電合同、電費結算協議等手續及承擔相關費用。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滿足以下條件后執行該招標結果:1.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華能華北分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并通過集團公司備案;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華能華北分公司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3.招標標的項目需具備買方向賣方發出加蓋買方公章的入場函。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且從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起所產生的任何損失(包括經濟、時間等)及招標代理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予補償。
※招標風險告知:本項目待取得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和相關機構批復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上述建設條件,或因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各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即視為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br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需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3項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業績(其中需有一項10MW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業績)(提供合同主要內容掃描件)。
(3)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應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3項光伏項目的設計業績,并提供合同主要內容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訂時間、范圍頁或技術協議、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
(4)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電子證書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員工,并提供社保證明材料;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光伏EPC工程業績(需提供業績掃描件)。
(5)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電子證書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員工,并提供社保證明材料;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光伏EPC工程業績(需提供業績掃描件)。
(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牽頭人需為施工單位),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不超過2家。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2月15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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