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1.1本采購項目為中鐵十一局集團漢江重工有限公司(鋼材)年度競談采購,為滿足中鐵十一局集團漢江重工有限公司在建及新建工程項目施工需求,根據中國鐵建區域物資集采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現對本公司生產所需鋼材進行以法人單位為主體的采購(若業主單位及股份公司管理辦法對項目物資采購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采用公開競爭談判方式組織,誠邀有實力的潛在響應供應商參與談判。
2.項目概況
2.1 中鐵十一局集團漢江重工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強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資三級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冊資本4.3億元,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湖北省工業化信息化兩化融合示范企業,中國鐵建旗下三級子公司,工業骨干企業,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起重設備、橋梁施工設備的生產改造基地,公司地址位于湖北襄陽。
3.采購內容及數量要求
3.1采購內容:鋼材。具體采購的物資、規格及數量詳見附表1。
3.2本次采購的數量為暫定,具體數量以實際需求數量為準,采購人有權根據實際需求調整競談文件上的物資數量和規格。
4.競談響應人資格要求
4.1 本次采購響應人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4.2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營業范圍/許可和認證/生產能力/財務能力/質量保證能力/供貨業績/履約信用/其他要求)如下要求:
4.2.1鋼材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采購物資生產商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內含擬采購物資);(供應商須提供代理生產廠家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正、副本,許可范圍內含擬談判物資);代理商營業執照銷售范圍包含擬投保報價物資;
(3)生產能力:采購物資生產商須具備長材年產10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能力,自身具有與鋼材產能配套的煉鐵、煉鋼能力,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供應商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供應商2021-2022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供應商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談判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供應商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供應商須提供采購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
(6)供貨業績:須提供供應商近兩年采購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且供應數量與本次采購規模相當的供貨業績證明2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和真實有效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供應商為近一年內注冊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貨業績證明;采購物資生產商或其直屬銷售公司談判不受業績限制;
(7)履約信用:供應商近兩年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談判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供應商在談判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供應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范圍內,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供應商須提供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遞交響應文件之日起前1年內中國裁判文書網( http://wenshu.court.gov.cn)訴訟及仲裁的查詢結果。供應商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截圖;沒有因質量原因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通報。
(8)其他要求:①生產商不得與其銷售公司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談判,生產商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談判,生產商或代理商具備提供延伸服務的能力,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供應商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談判。
5.招標文件售賣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2日17時00分。
6.競談響應文件的遞交
6.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7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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