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合肥熱電天源熱源升級改造供熱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合肥熱電天源熱源升級改造供熱項目立項的批復、合發改能源【2023】 879號
1.4 招標人: 合肥熱電集團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 合肥熱電集團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 合肥熱電天源熱源升級改造供熱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BFFGZ02812
2.3 標段劃分: 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BFFGZ02812
2.5 建設地點:合肥市蜀山區
2.6 建設規模:合肥熱電集團有限公司天源分公司現有4×75t/h中溫中壓循環流化床鍋爐+2×6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1×15MW抽凝式汽輪發電機組;裝機容量為27MW;本項目將現有二期2x75t/h 中溫中壓循環流化床鍋爐(#3/#4爐)+1x15MW 抽凝式汽輪發電機組(#2機)+1x6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3機)等設備升級為 2x75t/h 高溫高壓循環流化床鍋爐+1x15MW高溫高壓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1x6MW高溫高壓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
2.7 合同估算價:14004.00萬元
2.8 計劃工期:425個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負責合肥熱電天源熱源升級改造供熱項目的總承包(詳見初步設計),其工作范圍為:承包改造范圍內設備及基礎拆除(含拆除所有費用,如措施費、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搬運費、垃圾清運費、保障運行設備正常運行的臨時措施費等費用),該工程所有設施的設計(含安全控制措施及職業病控制措施)、采購、施工、安裝、培訓、調試,機組分步試運和72+24小時試運行、性能考核。同時承擔該工程全過程項目管理工作,全面負責該項目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控制。并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環保驗收以及特種設備的檢測等專項工作,符合驗收條件。
2.10 項目類別: EPC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下列(1)和(2)要求:
(1)設計資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電力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有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要求:
(1)項目經理要求: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設計負責人要求:具備機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
(3) 施工負責人要求: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項目經理和設計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設計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不可以為同一人。
3.1.3 投標人業績:須滿足以下要求類別之一:
1.第1類業績: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以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具備單個合同中單機容量不低于6MW的火力發電(燃煤或生物質或垃圾發電等)的EPC工程總承包業績。
2.第2類業績:同時滿足以下要求:①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以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具備單個合同中單機容量不低于6MW的火力發電(燃煤或生物質或垃圾發電等)的工程設計業績;②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以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具備單個合同中單機容量不低于6MW的火力發電(燃煤或生物質或垃圾發電等)的工程施工業績。
(注:以上①和②業績要求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體現)
3.1.4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無。
3.1.5 財務要求:/。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 本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方總數量不超過3家;
(2)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方均須具備3.1.1 中施工資質要求,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方均須具備3.1.1 中設計資質要求;
(3)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3.1.6 信譽要求;
(4)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任一方承攬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12月16日00:00至2024年01月10日10:00。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01月10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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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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