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南潯生態宜居排水系統改造工程--金象湖、草蕩漾及周邊河道(清水入城先行段)生態修復項目設計為國有企業自行采購項目,項目業主為湖州南潯城投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發包金額約47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人為湖州南潯城投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hzgq202312192。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區域:本項目位于湖州市南潯區行政中心東側,主要涉及金象湖、草蕩漾及周邊河道。具體水域范圍東至甲午塘,西至草蕩漾港與大師兜交匯處,南至曹灣河閘、萬順河閘、楊家匯角閘站及蔣家斗閘,北至何莊漾閘站、草蕩漾北閘。
2.2招標范圍: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設計(含估算)、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設計調整以及報批配合、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設計變更、施工配合、驗收配合等相關服務工作(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
2.3項目規模:項目治理范圍涉及金象湖、草蕩漾2個湖泊,水域面積約140000㎡;曹灣河、聯誼港、羅漢壩、草蕩漾港、蝶三圩、草蕩漾叉港等6條河道,總長約3150m,水域面積約130000m²。通過對金象湖、草蕩漾及周邊河道實施生態修復,為南潯區打造“全域美麗的濱湖花園城市”創建良好的水生態環境基底。工程總投資約4200萬元。
2.4質量標準:設計成果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種技術規范、強制性標準要求。
2.5設計周期:25日歷天(合同簽訂生效后5日歷天內完成方案深化設計(含估算),方案深化評審通過后1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含概算),初步設計評審通過后 10日歷天內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
3.競包資格要求
3.1競包人資格要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水利行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3.2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注冊環保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競包
3.3.2浙江省外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中標后(中標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3.3.3本項目采用電子發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4. 發包文件的獲取
競包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競包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12月26日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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