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重慶客運段2024年K191/2/3/4次普速列車預包裝食品一體化對外合作經營招商
1.2項目地點:重慶客運段擔當的2024年K191/2/3/4次圖定普速列車
1.3項目規模:利用重慶客運段普速列車經營資源,實行普速列車預包裝食品采購供應、存儲、銷售一體化經營。納入本次招商方案的普速列車共計一對,即重慶西-廣州-重慶西K191/2/3/4次。普速列車預包裝食品一體化經營不含列車餐飲服務、水果經營銷售等項目。銷售的預包裝食品需符合國家衛生部門相關規定。(以上規劃僅作參考)
2.招商依據
2.1《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開發招商實施細則》(成鐵經開〔2021〕106號)
2.2《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開發招商工作操作規則》(成鐵辦經開〔2021〕38號)
3.招商內容及范圍
3.1招商內容:重慶客運段2024年K191/2/3/4次普速列車預包裝食品一體化對外合作經營招商
3.2招商范圍及包件劃分:
本次招商項目劃分為1個包件,包件號及其概況如下:
包件號:1包件
1包件:K191/2/3/4次普速列車預包裝食品一體化對外合作經營,運行區段重慶西-廣州-重慶西,經營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4.競商人資格條件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其中實繳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營業執照范圍應包含包件所對應的經營范圍。若競商人為加盟品牌競商時,應有加盟品牌的授權書,授權書的期限應與包件經營期相符。
4.2須誠信守法經營,法人企業應承諾在近三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違法等不良記錄,在與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局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不存在欠繳應付款項等行為。未處于納入成都局集團公司和國鐵集團資信“黑名單”狀態,未處于其他取消或暫停競商資格狀態。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不存在仍存續的行政處罰信息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不存在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等情況(由競商人提供“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截圖照片)。
4.3法人企業應承諾在成都局集團公司范圍內,近三年未出現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4.4法人企業未處于破產狀態,未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須出具近一年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所附報表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審驗章或專用章,財務報表中資產負債表期末累計未分配利潤顯示不能為負數,或現金流量表現金凈流量不能為負數。
4.5競商人須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資質或是經地縣級(含鐵路衛生監督所)以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備案采集資料。招商會上提供原件備查。
4.6競商人需認真研讀招商文件,對招商文件條款表示完全認可和同意后,方可競商。
4.7本次招商不接受兩個及以上競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企業。
4.8本次招商嚴禁掛靠轉包。
4.9本次招商不接受聯合體競商。
5.特別條款
5.1競商人信息
5.1.1競商人需在競商文件中準確提供收取信息的電子郵箱。中商公示結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機構)將中商通知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競商人提供的電子郵箱,則視為中商通知書已發出并收到。
5.1.2競商人需在競商文件中明確退還競商保證金的收款單位、賬號等準確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機構按提供的信息直接辦理符合條件的競商保證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機構進行招商的,協議簽訂后,中商人需及時將合同簽訂情況(簽章的經營協議復印件或掃描件)反饋招商代理機構,以便辦理競商保證金退還。
5.2中商人在中商通知書發出后20日內須向招商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標準為中商價3個月的承包經營管理費,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繳納履約保證金并簽訂合同的,將被取消中商資格,列入招商黑名單。中商人中標后放棄中標資格的,列入招商黑名單。中商人在中標結果公示結束后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要求及時上車經營,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時履約,取消中商資格,列入招商黑名單。
5.3中商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中商人與招商人簽訂經營協議。
5.4預付款。正式合同簽訂后,預付款周期:40天,中商人需無條件按預付款周期支付費用,有爭議,須先付款再協商。
5.5因塌方斷道及上級運能調整等原因中斷經營的,減免中斷天數的承包經營管理費;春運及日常開行列車,有客調命令或上級部門計劃,證實往返運行區間只辦理單項客運業務的,按照中商價的一半核算,如單項區間內區段性辦理客運業務的按照該車次開行天數收取承包經營管理費;因車次取消不再開行的,則免除該車次剩余天數的承包經營管理費。如因中商人違規經營等原因導致經營中斷的,承包經營管理費不予減免(目前K191/2/3/4由成都客運段擔當,2024年一季度調圖后縮短徑路由重慶客運段擔當,具體開行車次及時間以招商人上級部門的客調命令為準,如該趟列車變化車次以及徑路后按照本次招商結果實施)。
5.6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中商人須至少提前30日向向招商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招商人書面同意后實施并繳納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標準為當期實際執行的 3 個月承包經營管理費。
5.7競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經營方案與招商文件約定業態不符或沖突的,招商人有權要求中商人將經營方案調整至與招商文件規定的業態相符,中商人拒絕調整的,招商人有權取消中商資格。具體業務涉及相關事項如下:
(1)安全管理:中商人根據招商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在不違反站車相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作業標準的原則上,制定工作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后報備招標人,并認真做好從業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商人與招商人簽訂《安全協議》后,方可開展業務工作。
(2)倉儲管理:中商人自行負責解決庫房。庫房實行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3)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負責商品出入庫房及配送上列車的搬運,從客技站庫房到庫停列車上的運輸由招商人負責。招商人對中商人的整個配送作業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防止違規行為的發生。
(4)設施設備管理:列車上銷售的售貨車由中商人自行負責,售貨車不得超過一輛。中商人需進入客技站運輸商品的車輛由招商人負責協助中商人辦理客技站進出入證件。
(5)預包裝食品進貨及銷售:①預包裝食品進貨由中商人自行負責,相關進貨在招商人上級批復的品種(參考客運部審批的預包裝食品銷售品名表附件1《重慶客運段普速列車銷售商品品名表》)中,中商人如新增進貨品種,需將進貨品種、商家資質、檢驗報告等向招商人申報,經招商人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實施。②中商人須協助完成招商人上級部門指定的幫扶任務和政策性的商品。③上級部門有其它臨時指定事項商品。④招商人重慶地區臨時加開的軍運及上級指定的列車由招商人擔當時,招商人在中商人購買的預包裝食品,中商人按照進庫價與招商人清算。
銷售商品須遵循以下原則:
①商品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等相關規定,為名特優產品,提供高、中、低檔次。禁止銷售未經成都局集團公司審批同意的商品以及“三無”等商品。其中,飲品類應為礦泉水、純凈水、飲用水、碳酸飲料、茶飲料、果蔬飲料、固體飲料、乳飲料、非烈性酒類等;休閑商品應為糖果、干果、膨化食品、烘焙食品、肉制品等。
②所有商品規格不得超大超寬,單品重量不超過1KG,商品包裝為非硬質包裝(玻璃、硬質金屬等包裝商品不上車,易拉罐除外)。商品應當以綠色產品為主,避免過度包裝商品。
③對車廂環境影響較大(較大氣味、果皮較多等)的商品和餐食(如自熱小火鍋等)不得選擇。
④商品“一貨一簽”,具有招商人規定的標識(由中商人負責制作粘貼)。
⑤銷售商品的剩余保質期不得低于商品總保質期的三分之二。
(6)列車銷售價格:列車上銷售的預包裝食品銷售價格由招商人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核定。
(7)售貨人員規定:由招商人確定,每趟次列車不超過兩名售貨員。
(8)人員管理
競商人須具備10人以上(含)本公司員工,其中售貨員占員工總數的60%以上,列車預包裝食品專業管理人員至少2名,須提供完備的用工管理、配送作業程序、配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保障、應急預案等制度,在合同中明確。
①中商人的從業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庫管、裝卸、搬運、配送、管理、銷售人員)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組織人員在包件約定的列車上銷售商品。中商人自行承擔銷售人員的用工管理,對用工進行依法管理,簽定勞動合同,自行承擔從業人員的培訓、服裝、薪資、社保、提成、獎金、勞保等所有費用。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其用工引起的勞動糾紛和人員傷害等事務,均由中商人負責,與招商人無關。中商人不得以重慶客運段或鐵路部門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擔,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中商人從業人員日常工作納入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監督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②中商人從業人員須經培訓合格(招商人監督)后方可上崗,須按照鐵路部門相關規定為從業人員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辦理發放健康證、上崗證等,中商人從業人員的制服、胸牌、健康證中不得出現鐵路部門的名稱和標識(路徽和logo)。從業人員離職后必須收回其制服、胸牌、健康證、上崗證等物品。
5.8中商人不得以重慶客運段或鐵路部門名義進行宣傳和招工,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擔,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中商人需對用工進行依法管理,簽訂勞動合同,按時發放工資(含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招商人要求為餐車工作人員自行定制工作服、胸牌,辦理健康證、上崗證等。餐車工作人員的工作服、胸牌和健康證中不得出現招商人名稱和標識(含路徽)。在經營期間,因用工引起的勞動糾紛由中商人自行負責妥善處理。
5.9競商人中商后須熟知重慶客運段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合同約定經營,確保經營安全。中商人相關工作人員須經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中商人與招商人簽訂《安全協議》后,方可進行經營工作。中商人根據招商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在不違反站車相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作業標準的情況下,自行制定工作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做好工作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商人日常工作均納入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監督系統管理。
5.10中商人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切實保障其從業人員自身權益和勞動安全,自行負責其從業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發,認真做好勞動保護。
5.11中商人有責任維護好自身的作業安全,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標準化作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時,須統一為單位員工辦理工傷保險或意外傷害保險,如出現負傷、致殘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由中商人承擔責任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理。
5.12中商人須根據招商人的要求,保質保量的按時完成相關工作,并指定業務負責人員或管理人員對銷售人員進行日常作業管理。如中商人的相關人員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關工作,招商人有權要求中商人更換其負責人員及作業人員,中商人須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更換,中商人不能及時解決的,招商人有權終止其中商資格。
5.13中商人須服從鐵路部門的管理,遵守站車安全規定及指定作業地點的作業標準,不違章操作。列車作業時,必須服從列車長的指揮,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業安全。因盲目作業,出現危險或事故的,由中商人自行負責,產生損失的,由中商人承擔責任并進行賠償。
5.14中商人自行辦理鐵路部門進出車站、車庫相關手續,招商人給予積極協助。
5.15競商人須承諾在中商結果公示結束后,嚴格按照招商人規定的時間開展業務,逾期未完成,取消中商資格。
5.16納入資信“黑名單”的競商人不良行為主要包括:
5.16.1招商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
5.16.2招商過程中與其他競商人串通競商;
5.16.3被確定為中商人后,因競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簽訂相關合同;
5.16.4其他利用不正當手段參與競商的行為。
5.17納入資信“黑名單”的中商人違約行為主要包括:
5.17.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5.17.2違反合同約定,未經招商人或產權人書面同意,擅自對相關物業進行改擴建、轉租或與他人聯營;
5.17.3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主管機關處罰;
5.17.4經營期內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并承擔主要責任;
5.17.5合同期滿,未按合同約定交還相關物業;
5.17.6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行為。
5.18對納入成都局集團公司和國鐵集團“黑名單”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招商項目受以下限制:
5.18.1納入“黑名單”的商家3年內不得參與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招商項目;
5.18.2“黑名單”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冊及控股的關聯企業比照“黑名單”商家辦理。
5.19競商(談判)或經營過程中有以下情況時,競商人或中商人1年內禁止參與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廣告招商項目;競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冊或控股的關聯企業比照辦理。
5.19.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間內放棄中商候選人資格;
5.19.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約的中商人。
5.20競商(談判)或租賃過程中有以下情況時,競商保證金不予退還競商人。
5.20.1競商(談判)截止后投標人撤銷、修改競商(談判)文件的;
5.20.2中商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商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務洽談)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5.20.3提供虛假競商(談判)資料的;
5.20.4其他惡意參與競商、嚴重擾亂招商秩序的行為。
5.21中商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中全部成本和費用,獨立承擔經營活動中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
5.22中商人需對招商人對外合作經營合同逐條響應。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開招商方式,綜合評分評審的評審方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規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擇優選擇確定中商人。
7.資格審查方式
擬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8.招商文件的獲取
8.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競商人,請于2023年12月25日8時30分至2024年1月3日17時30分(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登錄后查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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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