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項目編號(財政):YGZC-GKZB-2023-045 項目名稱: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 交易項目編號: P52********CQ7 預算金額(元):********.00 最高限價(元):標包1:********.00,標包2:********.00,標包3:********.00,標包4:********.00,標包5:********.00 采購需求: 標項1 標項名稱: 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一: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82個) 數量: 3582 預算金額(元): ********.00 簡要規格描述: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一: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82個) 備注: 標項2 標項名稱: 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二: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80個) 數量: 3580 預算金額(元): ********.00 簡要規格描述: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二: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80個) 備注: 標項3 標項名稱: 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三: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77個) 數量: 3577 預算金額(元): ********.00 簡要規格描述: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三: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77個) 備注: 標項4 標項名稱: 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四: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75個) 數量: 3575 預算金額(元): ********.00 簡要規格描述: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四: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75個) 備注: 標項5 標項名稱: 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五: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74個) 數量: 3574 預算金額(元): ********.00 簡要規格描述:2023年貴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期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包五:土壤樣品檢測化驗分析3574個)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包1:合同生效之日起45個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標包2:合同生效之日起45個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標包3:合同生效之日起45個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標包4:合同生效之日起45個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標包5:合同生效之日起45個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標項1:否 標項2:否 標項3:否 標項4:否 標項5: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其他:無,標項2:其他:無,標項3:其他:無,標項4:其他:無,標項5:其他:無 3.申請人的一般資格要求:標項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函;(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繳、緩交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①供應商須承諾:在“****網站、貴州****網(********)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②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推進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黔發改財金(2020)421號文件要求,采購人或**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現場根據貴州信用聯合懲戒平臺反饋信息,查詢供應商是否屬于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標資格。標項2: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函;(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繳、緩交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①供應商須承諾:在“****網站、貴州****網(********)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②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推進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黔發改財金(2020)421號文件要求,采購人或**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現場根據貴州信用聯合懲戒平臺反饋信息,查詢供應商是否屬于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標資格。標項3: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函;(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繳、緩交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①供應商須承諾:在“****網站、貴州****網(********)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②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推進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黔發改財金(2020)421號文件要求,采購人或**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現場根據貴州信用聯合懲戒平臺反饋信息,查詢供應商是否屬于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標資格。標項4: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函;(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繳、緩交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①供應商須承諾:在“****網站、貴州****網(********)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②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推進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黔發改財金(2020)421號文件要求,采購人或**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現場根據貴州信用聯合懲戒平臺反饋信息,查詢供應商是否屬于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標資格。標項5: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基本開戶銀行2023年01月以來出具的資信證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承諾函;(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繳、緩交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①供應商須承諾:在“****網站、貴州****網(********)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②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推進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黔發改財金(2020)421號文件要求,采購人或**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現場根據貴州信用聯合懲戒平臺反饋信息,查詢供應商是否屬于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標資格。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標項1:(1)投標人須入圍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名錄或通過省級考核全國土壤普查辦備案,參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一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4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二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11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三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25號)且承擔任務為:承擔樣品檢測任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2)投標人需通過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組織的2022年或2023年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評價(驗證考核)且評價結果合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標項2:(1)投標人須入圍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名錄或通過省級考核全國土壤普查辦備案,參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一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4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二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11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三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25號)且承擔任務為:承擔樣品檢測任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2)投標人需通過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組織的2022年或2023年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評價(驗證考核)且評價結果合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標項3:(1)投標人須入圍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名錄或通過省級考核全國土壤普查辦備案,參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一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4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二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11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三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25號)且承擔任務為:承擔樣品檢測任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2)投標人需通過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組織的2022年或2023年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評價(驗證考核)且評價結果合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標項4:(1)投標人須入圍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名錄或通過省級考核全國土壤普查辦備案,參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一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4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二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11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三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25號)且承擔任務為:承擔樣品檢測任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2)投標人需通過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組織的2022年或2023年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評價(驗證考核)且評價結果合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標項5:(1)投標人須入圍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名錄或通過省級考核全國土壤普查辦備案,參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一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4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二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11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第三批檢測實驗室名錄的通知》(國土壤普查辦發〔2022〕25號)且承擔任務為:承擔樣品檢測任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2)投標人需通過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組織的2022年或2023年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評價(驗證考核)且評價結果合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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