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古溪工業集聚區治澇工程已由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古溪工業集聚區治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泰發改投[2023]271號、《古溪工業集聚區治澇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泰發改投[2023]34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統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泰興市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人為泰興市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古溪工業集聚區治澇工程施工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泰興市古溪鎮工業集聚區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總工期:設置1座 3m3/s 流量閘站,新建涵閘2座;同步實施綠化、水系清淤溝通等附屬工程;總投資金額680.36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本次招標項目分一個標段實施;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在寶塔河北側布置1座 3m3/s 流量泵站;在支溝南側新建Ф1000涵閘 2座;項目區內水系清淤并溝通,新建生態木樁護岸500米;環溪路南側綠化帶改造等。具體項目和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298日歷天,計劃2024年1月28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2024年4月30號完成水下工程驗收,2024年11月20日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2.5支付方式:合同簽訂進場后預付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5%,施工單位開工后28天內預付安全文明措施費的50%,其余的與進度款同期支付。工程進度付款根據合格工程進度按月全額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驗收并退還履約保證金后,工程結算核對并經雙方確認簽字后付至雙方確認價的97%;工程竣工驗收且缺陷責任期滿后付清余款。
注:承包人應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及《江蘇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細則》文件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承包人如不按照文件規定發放農民工工資,發包人將暫停支付,直至承包人按規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為確保按月足額撥付農民工工資,承包人須在工程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戶,用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款的撥付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發包人每次撥付工程款,按工程款的10%撥至農民工工資專戶;如不足,承包人需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申請,按申請金額撥至農民工工資專戶,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或完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50萬元以上的水閘或者泵站工程施工業績,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或完工驗收文件附簽名表,三者缺一不可(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信用等級要求:/。
(5)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項目經理要求:擬任項目經理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如為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電子證書要求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無在建工程(執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定,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
(7)技術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與項目經理不得為同一人。
(8)其他人員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9)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設備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按投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1月2日24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購買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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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