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B-10-04F-2023-D-E29645
項目名稱: 納米超薄金屬新材料與器件技術實驗室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88.00萬元(人民幣)
資金落實情況:采購單位已落實資金。
采購需求:本項目承包方式為設計施工一體化,(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采購內容 |
數量 |
最高限價 |
納米超薄金屬新材料與器件技術實驗室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項目 |
1項 |
本項目的采購總預算為:人民幣188萬元。
其中: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80萬元,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8萬元。 |
說明:
1.本工程位于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知識城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創新研究院6樓,建設總面積約440平方米,本次采購內容涉及機電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具體包括千級區、普通實驗區、辦公區,工程包括潔凈間搭建、強弱電工程、防排煙工程、潔凈空調系統、氣體管路等設計施工一體化等。
2.設計部分:(1)本項目全過程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的方案設計、設計深化、施工圖設計、項目改造涉及到各專業的設計、編制工程概算及其他配合工作、設計審查部門要求增加的專項設計方案、施工過程服務(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等)后期服務以及采購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及采購人要求提交;包辦理與設計相關的各項審批手續,含通過消防驗收等);配合項目竣工圖編制、審批工作。(2)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相關專業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甲方審查。(3)設計采用總價包干方式進行結算,設計費用包括完成該設計項目設計范圍內所有工作的成本、利潤、稅金、趕工費、圖紙資料文印費、技術措施費、技術考察調研費、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專家評審時發生的會務費、評審專家費、專家交通費、宣傳、匯報(含影像、動畫、效果圖等資料)等一切費用、各類報建費用(政策性文件規定須由發包人承擔的費用除外)、風險費、保險、政策性文件規定費用等所有費用,采購人不再另行結算支付;
3.施工部分:(1)施工內容包括:按照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的范圍和采購人批復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設備、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圍內工程驗收通過(含通過消防驗收)、包移交、包結算、包資料整理、包專業協調及配合、包保修、包綜合單價、包項目措施費等,最終以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內容及合同為準。(2)負責預算、結算的編制工作,配合采購人對預算和結算的審核及審計工作。(3)組織本項目的驗收備案和工程資料匯總及整理歸檔工作。(4)施工采用綜合單價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各種手續、包組織項目相關驗收、包材料檢驗、電力增容費(如有)、項目措施費包干,包材料廢料運輸費用等相關一切費用的承包方式,工程款按實際工程量結算方式確定。
4.具體服務需求內容及要求詳見采購文件《用戶需求書》。
5.合同履行期限:
計劃開始設計工作日期:合同簽訂日起
計劃開始現場施工日期: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日期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70天,工期總日歷天數為設計工期與現場施工工期總和。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響應)。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會團體登記證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自然人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如供應商為分支機構,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3.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 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7.信用記錄: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不處于“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及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如國家有關規定調整相關網站信息公布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詢結果為準)。
8.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10. 供應商資質要求:同時具有承接本項目所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
工程設計資質: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或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
施工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以資質證書許可范圍為準,在有效期內)。
11. 供應商(若為聯合體響應,指聯合體施工方)須具備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2.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要求:
①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響應,由聯合體施工方提供)的人員為: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
②設計負責人(若為聯合體響應,由承擔設計任務方提供)的人員為:須具備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資格;
注:(1) 資質內容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2〕846號))。
(2)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及《廣東省建設信息中心關于啟用新版“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注冊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投標人應確保投標截止當日注冊建造師證書注冊專業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內均在有效期內,否則該電子證書無效。
13. 供應商(若為聯合體響應,指聯合體施工方)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14. 供應商(若為聯合體響應,指聯合體施工方)擬擔任本項目的專職安全人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C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15. 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人員不為同一人;
16. 參加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等需為投標人的正式職工,須提供任職的證明材料(如加蓋所在地區政府有關部門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項目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之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的《投保單》或《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證明》,或單位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單,或免社保的證明等。)
17.其他要求:(1)本次采購接受聯合體投標(響應),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單位(即1家設計單位、1家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組成的聯合體的,應以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為主辦方,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投標。(2)已按要求辦理登記及成功獲取本采購文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售價:¥5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1月8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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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