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哈爾濱局集團公司采供所牽引電機傳感器等采購項目采購人為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設備采購供應所,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對采供所牽引電機傳感器等采購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詳見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附表1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本次采購供應商須具備的資格要求:
(一)資質要求:
1.投標人(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此項目接受代理商報價。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針對此項目唯一授權證明,且制造商須對所提供的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做出承諾。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許同時參與報價。
3.此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價)。
4.體系認證或資質認證要求:
包件1-2:整車制造企業需提供有效的《鐵路機車車輛制造許可證》或《鐵路機車車輛型號合格證》原件或復印件,同時提供整車制造企業或配套企業標的產品相關資質(即技術條件中“產品認證和檢驗檢測報告”涉及的內容)。
包件3-4:整車制造企業需提供有效的《鐵路機車車輛制造許可證》或《鐵路機車車輛型號合格證》原件或復印件。
(二)財務要求:
供應商應提供近年財務會計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近年財務會計報表年份是指:2022年至2022年(供應商的成立時間少于該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三)業績要求:
包件3-4:(1)整車制造企業及其授權代理商無需提供供貨業績。
(2)非整車制造企業需具有國鐵集團或國鐵集團所屬企業或主機廠供貨業績,提供標的產品制造商的發票或采購合同,或國鐵集團鐵路物資管理信息系統內采購訂單原件或復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貨業績,則還須提供該代理商與標的產品制造商的發票或采購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業績年限:近五年內(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
(四)投標人(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招標(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談判)公正性;
2.與本招標(采購)項目的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3.與本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4.與本招標(采購)項目其他投標人(供應商)代理同一個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物資投標;
5.為本招標(采購)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6.為本招標(采購)項目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
7.與本項目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項目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內(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被取消投標(報價)資格且處于處罰期(以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供應商)應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的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投標人(供應商)應提供“信用中國”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應提供近三年內(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投標人(供應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行賄犯罪行為的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或投標(報價)物資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禁止或暫停在鐵路上使用的,或投標(報價)物資因國家鐵路局或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抽檢質量不合格的(按規定復檢合格的除外),投標人(供應商)應提供信用評價結果處罰期內、黑名單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2)在近一年內(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企業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紀檢監察組織認定的違規向鐵路企業人員送禮金、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行為;
(3)近三年內(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經營活動中有其它違法記錄;
(4)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最新發布的物資供應商年度信用評價等級為C、D級的;
(5)如(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發生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人(供應商)敗訴的物資買賣合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
(6)投標物資(設備)使用美光公司產品。
(填寫說明:1-12、16(2)(3)(5)(6)條須逐條響應,13-15、16(1)條須提供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技術條件
(一)技術標準:
包件1:交流傳動機車異步牽引電動機TB/T 3315—2013;
包件2:活塞TB/T 3475.4—2017;
包件3: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GB/T 25119—2010 軌道交通 電磁兼容 第3-2部分:機車車輛 設備GB/T 24338.4—2018
包件4:TB/T 33192-2016《內燃機車柴油機通用技術條件》。
(二)鐵路專用配件執行的相關文件、規定: 無 。
(三)產品認證和檢驗檢測報告:
包件1-2:需提供生產廠為國鐵集團所屬企業供貨時開具的《鐵路機車車輛零部件竣工移交記錄》或監造部門為生產廠出具的允許(受理)監造證明材料(《外購重要原材料及零部件監造(核查)記錄》或《工序產品/過程監造記錄》或《機車車輛零部件生產企業監造申報表》等)。
(四)其他需具體明確的技術要求:詳見第五章 供貨要求 第二節 技術條件。。
3.2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4. 采購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報價者,請于2024年1月5日 15:00至2024年1月10日 15:00(北京時間)(登錄后查看)下載電子采購文件。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