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韶山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一期工程(資源合作+工程總承包+運維)
2.2建設地點:韶山高新區電子信息高科技產業園、湘潭韶山電子信息高科技產業園內
2.3建設規模:本工程概算總投資約1943萬元,擬規劃建設總容量5207.44kWp,項目利用韶山高新區電子信息高科技產業園、湘潭韶山電子信息高科技產業園內廠房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在屋頂安裝560Wp單晶硅組件9300塊(具體內容詳見初步設計文件),并網模式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
2.4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包含資源合作、工程總承包和運維三個部分,各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2.4.1資源合作:
(1)電網接入的批復性文件辦理、項目屋面附加荷載復核報告辦理、并網驗收各種證照手續辦理、調度
協議、網絡安全協議和購售電合同辦理等;
(2)根據項目情況,辦理需要取得的合規性文件;
(3)并網調試和驗收(竣工驗收、環保、安評、消防驗收、質量監督驗收等);
(4)落實當地企業招商引資享受的優惠政策;
(5)辦理工程建設許可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如有))。
(6)業務拓展及上述事項辦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中標人承擔。
(7)業務拓展及相關協調費用、組件隱裂檢測費用(第三方檢驗)、由于系統接入方案批復引起的所有送出工程及屋頂業主所屬配電系統的新建、擴建、改建費用、屋頂加固費用(如有)等相關費用均由中標人承擔。
(8)屋頂租賃協議簽訂及相關資料收集等工作均由中標人負責辦理或配合招標人辦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標人承擔(但不包含屋頂租賃費用)
2.4.2工程總承包
在韶山高新區電子信息高科技產業園、湘潭韶山電子信息高科技產業園廠房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擬規劃建設容量5207.44kWp,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光伏場區:勘測、設計、設備采購供貨、光伏支架基礎施工及防腐,逆變基礎施工、場區集電線路,場區圍欄,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所有設備和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環境保護工程施工、深化設計、材料采購及施工、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及備案、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
(2)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完成本項目的設備到貨檢驗、性能試驗、質量監督、功率調節和電能質量測試、所有性能測試、保護定值提供、并網性能檢測、新能源場站涉網試驗(主要包括電能質量測試、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無功/電壓控制能力測試、無功補償裝置并網性能測試、慣量響應和一次調頻測試、場站建模與模型驗證、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驗證、電壓、頻率適應性能力驗證、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的其他測試等,光伏電站進入正式運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試驗)、樁基拉拔試驗、組件檢測、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及調試等。所有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等。
(3)完成項目的專項申報、實施、評價和驗收(環保、水保、消防、質檢、復墾、安全性評價、檔案驗收、達標投產驗收、職業健康、電站電磁輻射、供電等)和性能測試(系統效率、有功無功及電能質量測試等)工作。
(4)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相關道路(進場道路、場內道路、站內道路、檢修通道、臨時道路)的設計、施工及驗收等工作;景觀、植被恢復(土地復墾)等與工程有直接關系的其它工程項目;施工供水、供電的設計和施工。
(5)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地方協調工作,建設方予以積極配合和主動協調當地資源。(不限于任何原因引起的村民阻工、地方政府協調等)。
(6)負責設備堆場租地,按招標人文明施工總策劃的有關要求負責進行堆場建設、定期維護和退場復墾工作;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的裝卸、運輸、轉運、二次倒運、保管工作,并做好設備管理臺賬。
(7)光伏區外集電線路用地及通道清理、場外臨時道路修建和維護、其他臨時地租賃等全部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自行解決施工期間所有臨建設施場所的選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場地、鹼攪拌站(若自建)等臨時占地,并自行辦理臨建所需辦理的各項手續,風險自擔:投標人不能以此作為影響整體施工進度的理由。投標人必須配備專職協調人員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工作溝通協調,辦理相關手續及費用補償,處理施工過程中遇到的阻工問題。以上所產生的費用均包含在工程報價內。
(8)投標人所供設備均應滿足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的技術要求和并網要求,負責所供設備與電網調度、通信等部門所有接入工作的溝通及協調,投標人報價包含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確保成功的投入商業運營。
(9)各屋頂施工范圍內的檢測、加固、防水等改造內容(本改造部分涉及到原有屋頂的拆除、恢復等,均在本工程范圍內);
(10)建設規模范圍內的勘測、設計、供貨、建筑、安裝施工、調試、試運行、試生產、最終通過驗收、人員培訓及移交生產、性能保證、質保期服務、結算、配合招標人決算審計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程;
(11)本工程設計包括初設文件深化施工圖設計,加固方案(如有),施工圖預算,竣工圖設計和竣工結算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需經招標人等有關方審核確認。
(12)采購供貨包括本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全部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逆變器、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和材料訂貨、供應、監造、催交、運輸、驗收、功能試驗、現場卸車、現場倉儲保管和發放等,重要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電纜、支架、SUG、并網柜、匯流箱等)的采購,需經招標人確認并符合設計圖紙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要求;施工包括本工程建設范圍之內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調試包括本工程范圍內的電氣試驗、保護整定及傳動、設備調試、全部設備和系統的單體試運、分部試運和整套啟動調試,投運送電;驗收包括階段驗收、竣工檢驗和項目竣工驗收,并通過性能考核,實現正常送電目標后交付,并承擔保修責任期。要求投標人對項目的先進性、完整性、可靠性、實用性以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全面負責;
2.4.3運維:負責光伏電站建成后的運行和維護工作,保證光伏電站正常運行,運維期25年,運維期內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中標人負責,運維期內的衰減率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2.5計劃工期(包含資源合作、設計、施工工期):簽訂合同之日起120日歷天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并全額上網。
2.6質量要求:
(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系統典型設計》2012年國家電網公司、《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50797-2012、《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太陽能資源等級總輻射》GBT31155-2014、《太陽能資源評價方法》(QXT89-2018)等國家、電力行業有效版本的相關標準、規程、規范及規定。
(2)施工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要求;
(3)設備采購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技術標準及設計圖紙要求的標準。
2.7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項目保修期在合同內另行約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并具備以下資質和業績:
3.1.1資質條件:
(1)施工資質: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國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及以上資質,且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設計資質: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電力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財務要求:不要求;
3.1.3設計業績要求:/;
3.1.4施工業績要求:/;
3.1.5信譽要求:投標人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投標文件中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截圖,對存在相應違法行為的投標人作廢標處理。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參加招標采購活動的,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投標人應無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并在投標文件中作出承諾;
3.1.6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及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且未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同類職務,投標人須提供任命書并對項目任職加以承諾;
3.1.7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投標人須提供任命書并對項目任職加以承諾,并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3.1.8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需具備電力工程相關(包括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風力、太陽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輸配電及用電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等專業職稱)中級及以上職稱(可由具備相應資格要求的項目經理兼任),并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3.1.9專職安全員1名,且持有安全員資格證書上崗,并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成員由不超過三個獨立法人組成,聯合體牽頭人可為聯合體任意一方,聯合體成員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依法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3)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投標;(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5)聯合體應由牽頭單位出具授權委托書,并由牽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且加蓋企業法人公章,授權同一人作為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宜,對聯合體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4.資格審查辦法和評標辦法
本項目資格審查采用開標后資格審查方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有投標意愿者,請于2024年1月15日起(北京時間,下同)獲取招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24年2月20日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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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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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