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2023年無錫主站外電源供電建設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已由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資金性質為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2023年無錫主站外電源供電建設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
2.2建設地點: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馬山十里明珠堤10號。
2.3項目概況:本次主要建設內容是從兩個不同的上級變電站接引兩路35KV電源,沿電力管溝敷設至無錫開發測試云數據中心紅線范圍電纜分支箱,再由電纜分支箱敷設至無錫開發測試云數據中心A3#樓35KV變電所。
2.4招標范圍:本次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2023年無錫主站外電源供電建設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包含:
①本項目工程測繪,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測繪等相關內容,最終出具測繪報告等全部測繪工作。
②本項目初步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本項目涉及的所有工程設計服務工作,配合辦理電力主管部門圖紙審核、斷面審批等手續,配合辦理開工手續,直至通過各項審查、驗收。
③本工程的全部電力工程施工與安裝工作、配合辦理開工手續、供電方案、竣工發電驗收手續等。
④提供辦理開工前各類手續的咨詢工作,協助招標人辦理開工手續等。
(具體詳見發包人要求)。
2.5計劃服務期
①測繪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30日內完成工程測繪工作,測繪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通過竣工驗收結束。
②設計周期:合同簽訂后30日內配合招標人出具測繪任務書;自取得測繪、勘查成果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文件(含初步設計概算)并配合招標人報相關政府部門審核;自初步設計完成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相關政府部門的規劃審批手續;自規劃審批手續批復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并通過施工圖設計審查,最終時間安排以招標人要求為準。設計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所設計的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③施工工期:309個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2月26日,單路送電(滿足調試需要)時間:2024年6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雙路電源正式送電):2024年12月31日,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具體詳見發包人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須滿足以下資質條件、人員要求等,并具有實施本項目的相應能力: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基本資格要求(如采用聯合體方式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項目管理公司或全過程咨詢公司或監理公司;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項目管理公司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項目管理公司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0)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或許可證,或吊銷資質證書;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2 專項資格要求
(1)工程測繪資質要求:
具有測繪資質(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資質要求:
投標人需符合以下任一設計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3)工程施工資質要求:
投標人需同時具備以下施工資質:
①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②承裝(修、試)四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③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人員要求(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①測繪負責人資格要求:
具有測繪專業職稱;
②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
設計負責人: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執業資格;
③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兼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
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5)信譽要求(無以下情況):(如采用聯合體方式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要求)
①近 3 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②近 3 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③在近3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兼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測繪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附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截圖)。
(7)財務要求:(如采用聯合體方式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提供掃描件)。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組成成員(含牽頭人)不得超過3家。
(2)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成員的職責分工;聯合體的資質等級及業績根據聯合體分工和聯合體各成員的資質等級及業績認定。
(3)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招標文件中的相應表格,聯合體協議書需聯合體各方簽署蓋章,涉及聯合體各成員提供的資料需聯合體相應成員進行提供并相應簽署蓋章,最終由聯合體牽頭人統一簽署蓋章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投標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6)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領取招標文件者,請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6時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2月5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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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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