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概況
(1)工程概述:
本次招標線路工程為華能吳起縣15萬千瓦一期風力發電項目的送出線路工程,自華能風電場110kV升壓站向東架空出線,經柳河渠村南、新莊臺村北、圪坨峁村西、李溝村東、西溝村西、大岔村西,鉆越±800kV線路向東,經藺新莊村南、宗砭子村東左轉,跨越楊長路向北,經東溝村西、劉河灣村東,跨越吳廟路向北經勝利山,電纜接入33kV白石變。全線采用單回路架設,路徑全長約27.948km,其中單回架空線路27.196km,雙回路雙側掛線0.515km,單回電纜路徑長度0.237km。
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單》和《技術規范》要求為準。
(2)招標范圍:
1、110kV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改造建筑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1 110kV電纜線路、架空線路施工(基礎開挖、基礎澆制、鐵塔組立、跨越、接地敷設、架線工程、附件安裝工程、輔助工程、光纖通信工程、調試、試驗、消缺等相關工作)、協調、土地、青苗、附著物補償、質量監督、植被恢復、質量驗收、線路參數實測核相、水保、環評驗收、林業、質量監督檢查(質檢)、并網、電力質監(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安全竣工驗收、職業健康三同時等;土地征租、青苗、附著物補償等青征遷的賠付及協調工作、線路工程立項前所有協議的辦理、開工前所有手續的辦理工作、工程建設期各類相關手續的辦理,從項目前期手續辦理直至竣工投運,以及工程質量保修期的服務,工程保險,110kV送出線路首年運維等,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工程創優和專利申請等工作。
1.2 線路裝置性材料的采購,包括鐵塔、導地線、絕緣子、金具等其它設備材料。
1.3 地基處理、試樁、試樁及工程樁的樁基檢測;
1.4 桿號牌、警示牌、相序牌、防鳥刺等,以及安全標識標牌的制作安裝(依照華能目視化管理手冊的要求執行);
1.5對端330kV變電站改造(含設備采購、施工、調試)對端站舊基礎、設備的拆除、新增設備基礎、設備材料采購、安裝、調試、消缺等工程及相關手續辦理。
1.6 投標人應保證用于本項目的所有設備、材料均滿足國家法律、法規,電網及招標人的技術標準及要求,主要設備執行華能集團框采結果。合同中未列出但是為本項目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試驗檢測、施工及協調等均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本項目的合法合規性、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并網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安裝、設備、服務、稅費,也應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2、配合風場智慧化建設及其他采購和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基建系統、全場區無線網絡覆蓋、暫態建模、接入華能陜西新能源集控中心(含首年通道租賃費)、風電場治安反恐防護等。承包人負責送出線路標段的智慧化建設設備采購、數據采集、數據傳送等配套服務。
3、委托第三方完成電力接入系統設計和評審,負責送出線路的審批和核準手續以及征用地工作并承擔全部費用。
4、根據接入系統方案批復進行送出線路通信設備材料的采購、施工、驗收,直至風電場通信系統開通、使用的全部工作。
5、負責本工程由承包商供貨的設備材料采購、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及總承包人供應設備材料的卸車、接收和保管,全部設備材料二次倒運、管理、安裝、系統集成、質量檢測、項目試驗及檢查測試、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各項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專項驗收、竣工等驗收),直至符合移交生產運營條件等全部工作??偝邪斯┴浄秶斠姽こ塘壳鍐?。
6、項目建設用地手續相關工作
(1)征占用地:送出線路、檢修道路等征占用地,“征、租用地期限需滿足風電場運行全生命周期要求,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此產生的永久占地征地費、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金、退耕還林異地恢復費、耕地占補平衡費、臨時用地補償費、附著物及青賠、余物清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建設期土地使用稅、森林植被恢復費、林地、林木補償款、異地造林補償款、采伐證辦理等行政事業收費的支付工作,均由承包人辦理,并支付相關費用。行政性收據視情況開具給總承包人。
(2)除非臨時占地以外的,由于施工作業面、設備轉場、道路土方下壓等因素而發生的土地占用均視為臨時占地,補償費用(土地補償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均包含在合同報價中。材料站場地、導地線/OPGW牽張場、施工臨時道路、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施工臨時用地等手續由承包人負責辦理,并承擔費用,且需服從地方職能部門及總承包人的統一安排。
(3)配合政府土地部門進行征地丈量、指認地界,紅線復測,負責征租地款及相關費用;負責施工過程中相關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阻工、遷墳、道路使用、材料機具臨時堆放、施工臨時踩踏、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現場施工臨時占用土地、揚塵及噪音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4)按時足額支付土地征占用、租賃費用、青苗補償費、地面附著物拆遷、補償及復耕、所有施工用地涉及費用,土地協調費等在獲得風電場項目土地使用權過程中涉及的費用。在滿足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承包人不得以總承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為由拒絕或拖延支付前述費用。
項目永久用地部分(包括塔基占地、永久道路等)取得土地使用權過程中,以及取得臨時用地,承包人負責的事項如下:
a.承包人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組卷報批(含永久和臨時用地手續辦理,涉及土地出讓金繳納和臨時用地補償費等費用繳納)、土地使用權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報批、調規、招拍掛、取證等)、不動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
b.林業和草原征用植被恢復方案編制及批復文件辦理(含永久和臨時兩部分手續辦理和永久占林植被恢復費繳納),滿足陜西省林草局、自然資源廳和能源局對風電場送出線路用地的建設要求。
c.承包人根據總承包人要求,按時足額支付項目的土地征用費(如有)、土地出讓金或其他形式的補償金等使用權取得過程中涉及的所有費用。承包人不得以總承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為由拒絕或拖延支付項目的征租地費用;
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取得過程中涉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的租賃費用、青苗補償費、土地征用費、土地出讓金、土地協調費及在土地使用權取得過程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承包人要嚴格按照招投標文件及合同中規定,在許可的土地使用范圍內進行施工,不得隨意占地或超占用地面積。杜絕未批先用,亂占、濫用土地的行為發生,若由此造成的經濟處罰由承包人承擔并繳納。
7、外部協調及相關職能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直至完成竣工驗收及國家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1)道路交通工程:負責工程范圍內的道路、線纜等交叉避讓及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負責場地清理,土地復墾、植被恢復工程實施、現場阻工協調解決等工作。
(2)負責場外交通設施的調整、通行、維護、養護、協調、修復(如有)、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進場道路、后期運維所需道路,部分鄉村道路改造、修復或加固,道路恢復等;以及運輸過程中各種協調工作。交通運輸條件中部分鄉村道路改造問題,由承包人現場考察確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擔相關費用。
(3)110kV送出線路工程施工范圍內的道路、河流、管線、電力線路,橋梁等其它障礙物跨越,施工場地清理,青征遷及協調、賠付(不少于21年)及辦理等工作;
(4)承包人應及時清理工程場地或以其它方式不使因承包人履行服務而產生的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廢物、垃圾、開挖后基坑回填剩余土石方和其它瓦礫在工程場地上堆積,且不影響周圍環境,總承包人或地方有關部門認為有影響,承包人承擔二次倒運及相關費用的責任。
(5)承包人在工程建設期間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護所有公路、排水道、管道和其他第三方的設施免受損害。如果該類第三方設施因承包人行為遭到損壞或毀壞,則承包人應自費予以重建、修理、更換或賠償,以保護總承包人免受任何該類第三方索賠。
(6)施工范圍內的交通、環保、通訊、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關系協調及相關手續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圍內的線路停送電的聯系、跨越線路施工措施及現場拆除和恢復,跨越水庫以及通訊線路等安全通道及現場拆除和恢復工作,各種跨(穿)越如跨電網、高速公路、公路、石油及天然氣管道等并承擔其費用。
(7)按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防洪澇設施、接地、護坡、圍欄、電纜溝,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和土地復墾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工作。
(9)涉網試驗,包括(1)測定線路絕緣電阻;(2)核對線路相位;(3)測定線路參數和高頻特性;(4)電壓由零升至額定電壓;(5)以額定電壓對線路沖擊合閘3次;(6)帶負荷試運行24h等國網要求試驗項目。
(10)完成相關單位部門各項過程檢查、資料審查、檔案驗收(配合驗收且應按照華能集團要求完成檔案數字化及驗收)、完工驗收、綜合竣工驗收、轉運營驗收等的組織與配合并負責期間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11)所有甲供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電纜、電纜頭等)卸車(車板交貨)、接收和保管。
8、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負責前期手續、開工建設前所有永久和臨時手續辦理及相關報告編制、評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手續辦理,以政府部門最新要求為準)。
手續辦理要求:1、各項手續需委托符合國家及行業資質要求的單位辦理。2、各項手續開工前辦理完成并出具合法合規的批復文件。
負責完成各項施工及單項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水保初設、監理、監測及驗收,職業衛生專篇及驗收,安全設施專篇及驗收,環境監理、監測及驗收,安全竣工驗收、職業健康三同時、功率調節和電能質量測試等,消防設施專項驗收,檔案驗收(配合驗收且應按照業主要求完成檔案數字化及驗收)、綜合竣工驗收、并網手續等。以上由于驗收而產生的報告編制、第三方檢測、評審、協調所產生的費用包含在合同報價中。各類評審、驗收、檢查會議工作、提交資料、會議費及專家費(包含但不限于質量監督檢查、啟委會、電科院檢查、檔案及竣工驗收)包含在合同報價中。
110kV送出線路的合規合法手續審批(含地形圖測繪、可研、路徑規劃意見、核準、穩評、環評、水保、安評、林業文物、生物多樣性、軍事、壓覆礦、油氣管線排流裝置、地質災害、防洪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手續辦理,以政府部門最新要求為準,包括征租地及相關協調)。
(1)土地總體規劃修編、征地工作及手續的辦理;
(2)在項目所在地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許可證書;
(3)負責砍伐許可證、林地使用等各項手續辦理;永久和臨時林業報告編制及取得批復;
(4)輸變電工程的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使用林地(臨時用地)可行性研究等有關的報批、評審、審批及相關開工手續辦理;
(5)負責消防備案、辦理消防設計審查,并取得相關文件;取得消防設計審查所有手續、消防系統審核同意書及消防驗收合格證等通過性文件;
(6)負責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地方、電力)的手續辦理、備案,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實施;
(7)向環保部門繳納施工期間粉塵、噪音排放費用(如有),并負責環評驗收;完成環境保護監理、監測、驗收等工作(含補償金)。
(8)負責委托具備資質的環保、水保監理單位;負責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施工及施工過程的監理、監測規劃等工作,繳納水土保持補償金,最終向業主提供《水保工程監理總結》、《施工期間水保情況監測報告》;
(9)向省電力公司、市級電力公司報送設備資料、試驗資料等,取得《關口計量點設置通知》等;
(10)負責辦理電站并網前、后的各項試驗及驗收手續,并取得相應報告;負責辦理施工圖審查手續、電網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檢報告,以及并網驗收等全部工作、質監站驗收等與本工程相關的有相關部門和電網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工作。合規手續辦理應滿足工程進度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必須完成的專項報告的編制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11)取得不動產權證;
(12)林(草)勘報告、林(草)地批復等全部手續;
(13)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14)航行安全研究;
(15)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16)安全生產條件綜合預分析報告,安全性評價及驗收(包括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和安全驗收評價)
(17)勘測定界、土地預審、規劃選址研究報告等報批、評審、審批等;
(18)壓覆礦報告及批復;
(19)文物調查、文物勘探、文物專項及報告;
(20)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報告;
(21)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勞動安全及職業健康三同時備案及驗收;
(22)土地復墾、植被恢復手續辦理;負責在當地自然資源局繳納土地復墾保證金;在當地林業部門、國有林場繳納林地、林木補償款;當地退耕服務中心繳納異地造林補償款等規費;
(23)負責辦理其他依法應當辦理的項目合規性手續;
(24)負責取得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電力建設工程備案》;
(25)承包人協調國網公司,辦理電站接入事宜。
8、檔案資料
提供工程實施過程中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相關資料,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等各項服務。
完成相關單位部門各項過程檢查、資料審查、檔案驗收(配合驗收且應按照業主要求完成檔案數字化及驗收)。負責項目檔案及資料的編制、收集、整理、驗收、竣工資料移交等所有工作及其費用,并向招標人移交檔案資料。
9、施工外部關系協調
承包人負責竣工驗收前一切協調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價格中。合同簽訂后該部分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
承包人負責本標段施工外部關系協調(包括但不限于):由于開展征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工作所需的與政府、村組、村民的協調(涉及到租地及協調工作除外);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由于地籍邊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糾紛的協調;由于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罰款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因征地問題阻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承包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因違規產生的各項政府性罰款、處罰均由承包方負責,并協調解決;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
施工過程中,由于承包人沒有按圖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圍等,導致的問題,由承包人自行協調賠償并妥善解決,如因此延誤工期,總承包人將按照延誤時間予以考核,對上述原因引起的賠償總承包人有權直接扣減工程款補償給個人或相關單位。
10、工程創優和專利申請
投標人負責開展工程電力建設全過程質量控制培訓、咨詢、檢查、指導和評價、一部行優匯報片、一部國優匯報片制作等工作,滿足現行工程質量驗收(評價)標準和電力優質工程相關要求;投標人負責在本工程標段取得實用性專利、科技進步獎、工藝工法、質量QC,設計獲優秀設計獎。(各獎項數量均需滿足創國優標準,同時除實用性專利需達到國家級外,其余獎項均需至少達到省部級)。
11、繳納建筑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12、生產準備:生活設施、辦公用品、安全工器具(含檢測費用)、檢修工器具、易耗品、勞動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備品備件、應急物資;生產運維制度編寫及上墻、設備標識牌、安全警示牌、交通指示牌、標識警示線;各類生產記錄本打印、運維制度規程發布裝訂;臺賬、檔案歸檔存儲;當地電網、安監等部門要求的培訓教育考試等。
13、負責協助培訓項目生產人員,配合聯合試運轉。
14、其它工作包括且不限于:
1)承包人負責甲供設備和材料的規格、尺寸的事前確認和事后復核;
2)設備安裝的工作內容包含隨設備供貨的設備及材料的安裝;
3)承包人負責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的進場檢驗;
4)承包人配合第三方的監督、檢驗及相關部門檢查;
5)總承包人供應設備和材料包裝物的回收由總承包人負責處理,承包人配合;
合同中未列出但是為本標段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試驗檢測、施工及協調等均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若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風電場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包括缺陷責任期內電網新增的改造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則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承包人須提供指定郵箱接收總承包人、監理人的相關指令、文件等,郵件到達之日視為承包人已獲悉相關內容。承包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及費用,承包人還需承擔所有協調相關費用,承包人應為達到本目標而履行合同。
15、其他要求
(1)華能陜西吳起縣15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采購合同生效條件為:
① 項目履行華能陜西發電有限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并通過華能集團投資決策備案;
② 需具備發包方方向承包發出甲方蓋章的入場通知函。
如華能集團投資決策備案不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
(2)投標人充分考慮不可抗力及政策影響、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工期延誤、阻工因素、山地施工復雜因素、施工受環保影響、報價漏項、補償費用不足、安全措施費不足,完善本項目增加項目等全部風險,風險包干費承包方可在報價表中單獨報價,無論承包方是否報價,均認為風險費用包含在總價中;中標人負責施工協調工作,投標前必須充分踏勘咨詢項目所在地村、鄉鎮、區各級政府部門,將項目所有協調費用分列入綜合單價,計入投標總價,合同簽訂后該部分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項目所有協調費在招標人監督下使用。
(3)本項目簽訂合同后,中標人40天內需取得項目本體永久及臨時林業批復;10天內完成送出工程可研編制,30天內取得送出工程林業、環保、水保手續,若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招標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作出處罰。
注意:由總承包人完成采購的項目(若有),平移合同費用,總承包人有權從合同費用中扣除已支付費用。當承包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某項工程、措施、手續時,總承包人有權另行委托其他有資質的第三方履行該項工程、措施、手續,并按照與第三方結算價格的1.5倍從承包人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屬于合同約定承包人范圍的工作,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將此部分工作內容變更為由總承包人實施;為實現使用功能或提高項目性能而發生的設計變更、變更設計、與項目相關的委托施工或采購項目,是合同約定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承包人不得拒絕執行,否則,總承包人有權委托第三方完成,并按照第三方結算價格的1.5倍從總承包人工程結算中扣除。
承包人出現拒絕開工,有意拖延開工,或者有選擇性施工,以某一部分工作價格低虧損為借口甩項的,出現無法按時完成標段范圍全部工作的趨勢,則總承包人、業主有權切除部分或全部剩余工作,另委他人,另委費用從合同總費用中扣除;凡接口部位施工不到位,出現投機、推諉、扯皮現象,總承包人有權做出判定并指令責任不當方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總承包人有權扣減該部位已施工的工程量,連同剩余工作另委他方施工,另委費用從合同總費用中扣除;以上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成本增加,則責任方除承擔并支付增加的成本外,總承包人將處予責任方至少2倍的成本增加額的罰款,并從應付的已完的工程款中扣除,已完的工程款不足扣除的,通過罰沒履約保函(保證金)處理。
注意:自項目實施起,從開工到竣工投運,直至工程質量保修期期滿,所有與施工有關的工作及手續辦理均由承包人負責。
本工程承包人的質量保證期為機組投入生產后12個月,直至項目業主簽署最終驗收證書為止。在缺陷責任期內負責該工程承包范圍內屬于承包人責任的任何缺陷處理。若承包人處理缺陷不能滿足業主生產管理的要求,則總承包人有權委托其他單位處理,并且扣除該缺陷處理所需人工費、機械費、材料及備品備件費、調試費、稅費及可能的受托人利潤等由總承包人支付的所有費用。承包人一般缺陷須在8小時內處理完,影響機組運行的重大缺陷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超出相應時間,總承包人有權按照本條規定自行處理,有關費用按照本條規定執行。
承包人應充分調研踏勘,建設過程及技術要求需滿足國網陜西公司要求。
施工分界點:以升壓站門型構架為分界點,跳線、OPGW光纜與adss熔接及接續盒由承包人負責施工。
具體內容以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單》和《技術規范》要求為準。工作范圍有未盡事宜由投標方根據經驗自行完善,工程量清單中的漏項與合同范圍內的變更、簽證均包含在綜合單價中,合同單價及總價均不予調整。投標方須對工作界限進行充分考慮。
工期:本項目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計劃 2024年5月28日前帶電投運。最終以建設方要求為準。投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三日內進場。
質量要求:須創國優獎,承包人負責在本工程標段取得實用性專利、科技進步獎、工藝工法、質量QC。(各獎項數量均需滿足創國優標準,同時除實用性專利需達到國家級外,其余獎項均需至少達到省部級)
3.投標人應同時具備的資格、資質條件如下:
3.1 通用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國家法律經營,具有獨立簽訂合同資格的單位。
(2)必須具有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的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標人必須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
(4)投標人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及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 專用資格要求
投標人具體應符合下列條件:
(1)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承裝修試三級或以上資質,并有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服務于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有國家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B證),具有項目經理管理業績;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技術類中級以上職稱。
3.3 業績要求
開標日前三個自然年內,投標人具有與招標項目同等電壓等級及以上在建或投產類似工程施工業績不少于3項。
3.4 其他要求
(1)投標人近三年內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投標人近三年內未因質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公開通報批評。
(3)投標人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的行為,無行賄犯罪記錄。
(4)投標人近三年內未發生因設計原因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生產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發生因重大設計質量問題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資格評審方式
采購人將組織評審專家對報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進行資格后審。
資格后審方式,將在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將被否決投標。
5.招標文件獲取
5.1招標公告發布時間: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2日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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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