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交礦業(肇慶)有限公司小湘鎮松樹窩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礦山基建施工及開采工程已列入2023年度采購計劃,項目業主為浙交礦業(肇慶)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人為浙交礦業(肇慶)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小湘鎮松樹窩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位于高要區城區北北西部約355°方向,直距約25km處,行政區劃隸屬于高要區小湘鎮管轄,礦區范圍由10個拐點圈定,面積1.2883km2,開采深度自+670m至+320m標高,由 10 拐點圈定。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2°25′55″;北緯23°15′12″。
礦山為新建礦山,目前沒有進行開采,礦山年產能為800萬方(2080萬噸,巖石比重2.6kg/m³),首采平臺建設量約505萬m³,1#排土場容量約150萬m³,2#排土場容量約320萬m³,開拓運輸道路長約5.1km,1#廢石運輸道路長約2.2km,2#廢石運輸道路長約3.0km,截水溝長約1.6km,礦界圍欄長度約5.13km,首采平臺開挖方量約505萬方。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共分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為浙交礦業(肇慶)有限公司小湘鎮松樹窩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礦山基建工程及5年開采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開拓運輸道路、廢石運輸道路、排土場、排水系統等施工、首采平臺、表土剝離及采礦等與本項目相關的所有工作內容。
具體如下:
(1)基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開拓運輸道路、廢石運輸道路的路基、路塹挖填,路面及附屬設施的修筑等;排土場施工、首采平臺施工、礦界圍欄施工、排水系統及安全設施施工等,具體以施工圖設計為準;
(2)開采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①主要包含剝離表土、終了邊坡綠化及礦石開采等工序中的清表、鉆孔、爆破、挖裝、運輸、邊坡清坡、土石方二次裝運、余土棄置及覆土復綠等施工圖包括的所有工作內容(首采平臺及開采期剝離物全部運至指定位置,礦石要求運輸至頭破卸料倉)。其中爆破開采還包含采礦工程相關的所有輔助性工作(含基建終了平臺的降準削頂工作,作業平臺安全擋墻的修筑及排水設施修筑、維護;施工過程的安全防護及環保措施;平臺之間的聯絡道路工程;采場二次破碎、根底處理、運輸道路維護保養及排水;作業場地平整、排土場維護及排水、工作面及邊坡清理,臨近最終邊坡的控制爆破、邊坡修整及覆土復綠等工作內容)。以經評審的施工圖為準;
②開采期承包人需配合甲方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按發包人要求投入新能源礦車,新能源礦車投入比例不應低于80%(按發包人要求陸續投入,80%指占總礦車總數),且配套充電樁等附屬設施建設及維修保養由承包人承擔(建設地址為發包方指定位置,建設標準服務期限為礦山全壽命周期20年,處置權歸發包人所有,承包人承包期間享有使用權);
③汽修車間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及維修保養(建設地址為發包方指定位置,建設標準服務期限為礦山全壽命周期20年,處置權歸發包人所有,承包人承包期間享有使用權);
④發包人指派完成的其他與項目相關的工作。
2.3 基建工期:合同簽訂后10個月(計劃工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投標人需在 2024年7月 15 日之前完成開拓系統主要道路貫通;需要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前完成南北首采平臺形成,具備采礦條件?;ㄈ毕葚熑纹?4個月,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滯后,工期順延;
開采服務周期:工程交工之日起算5年或工程交工之日起算礦石開采總量達到9000萬噸(以先到為準);
開采服務期5年采用3+2模式,即在合同期內對承包人前3年或前5000萬噸合同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進度、質量、安全、環保、人員與設備投入等,考核合格的可繼續履行后2年或后4000萬噸開采工程,考核不合格的,則終止合同。
2.4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合同段)。
2.5 質量要求:
①基建工程:質量符合工程施工質量標準,設備、材料及工程質量100%合格,符合國家及地方環保要求,建設施工應符合《建材礦山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842-2013)等規范的要求。
②開采工程:表土剝離符合剝離后的風化石無樹根雜草、保證發包人出廠的風化石、原生礦石滿足生產和銷售要求;爆破開采符合爆破后礦石最大粒徑不大于 1000mm,針對超過粒徑部分需二次解小以符合粒徑要求,且爆破后礦石中無殘留火工品、鉆頭、鉆桿、斗齒等一切雜物要求。
③詳見第十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6 項目地點: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小湘鎮松樹窩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工地指定地點。
2.7環保目標: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不發生被環保、水利、公安、林業、應急、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行政處罰。
2.8安全目標:無主要責任事故,無一般及以上責任事故,不發生同責及以上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不發生火災事故或造成社會影響的火險;不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及以上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
3.1具有法人資格,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施工資質(同時滿足):
a.具備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b.具備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營業性)一級資質。
(2)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具有“三類人員”A類證書。
3.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以下業績(同時滿足):
(1)自2019年1月1日以來(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獨立承擔過(已完成)一項規模為270萬立方米及以上(或規模為700萬噸及以上)類似建材礦山基建的施工業績;
(2)自2019年1月1日以來(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獨立承擔過(含合同履約滿1年及以上或已完成)一項年產規模為350萬立方米及以上(或年產規模為900萬噸及以上)類似建材礦山開采的施工業績。
3.3 擬派主要人員
3.3.1項目負責人
(1)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礦業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2)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擔任過類似露天開采建材礦山基建或開采工程施工的項目負責人;
【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協議書復印件;若以上證明材料無法體現項目性質、規模等關鍵信息的,還需額外提供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材料,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4)擬委任項目負責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
3.3.2項目技術負責人
(1)具有采礦工程或爆破工程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高級/B及以上);
(3)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4)投標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
3.3.3 安全負責人
(1)具有有效期內的金屬非金屬礦山行業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2)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3)具有5年及以上類似工程的安全管理經歷。
3.3.4其他人員要求
(1)基建期其他人員要求:
①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
②爆破工程 “三大員”(即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應持有相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
(2)開采期其他人員要求:
①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
②擬派具有采礦、地質、測量、機電專業專職工程技術人員,各專業人員不少于 1 人;
③爆破工程 “三大員”(即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應持有相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
④施工現場專職政策處理人員,負責與本項目相關的維穩、政策處理及信訪處理工作。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間投標人及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有行賄犯罪行為(查詢結果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顯示內容為準,時間以法院判決書判決日期為準)。
3.6 其他:
(1)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2)在“應急管理部官網”中被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以應急管理部官網查詢記錄為準)。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4)自2021年1月1日以來(近三年),公司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以應急管理部官網查詢記錄為準)。
(5)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6)根據浙江省交通資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cncico.com/)” 發布的“2023年度基建供應商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投標人評為E級供應商,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2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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