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云港堿業有限公司搬遷升級改造項目(項目名稱)已由連云港工業和信息化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連工信備【2022】1號文(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堿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全廠綠化亮化工程(標段)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化工產業園;
2.1.2建設規模:占地面積約30萬平方米,其中景觀綠化面積約27萬平方米、景觀硬景面積約1.6萬平方米。
2.1.3最高投標限價:2497.755553萬元(含暫列金額200萬元);
2.1.4工期要求:7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2.1.5質量標準:合格;
2.2 招標范圍:全廠的景觀綠化(含土方及排鹽)、景觀硬景、路燈、亮化等工程,其中景觀綠化面積約27萬平方米、景觀硬景面積約1.6萬平方米,路燈包括防爆路燈193套、三防路燈397套、防爆雙頭路燈2套、壁式三防路燈91套、壁式防爆路燈10套、路燈基礎(725x725x1750C30混凝土,50x250箍筋焊牢)592套、電纜、配管及送配電調試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說明:如果職稱證書沒有明示園林綠化專業的,須同時提供相關園林綠化專業學歷證書;園林專業:指與園林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養護管理相關的專業,包括園林(含園林規劃設計、園林植物、風景園林、園林綠化等)、園藝、城市規劃、景觀、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風景旅游、環境藝術等專業)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擬派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 年的。
3.3擬派項目負責人類似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今,作為項目負責人曾承擔過單項景觀綠化合同金額1100萬元及以上的景觀綠化工程。
注:(1)上述類似業績的認定必須同時提供合同、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業績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上傳至誠信庫,評標時以鏈接至誠信庫的原件掃描件為準;類似業績時間的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類似業績金額的認定以原始簽約合同價(合同書中注明的金額,不包括補充合同金額和工程變更金額等);
(2)提供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工程規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否則不予認可。若提供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項目負責人類似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作為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
(4)類似業績不包括含景觀綠化的房屋建筑類或市政基礎設施類的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EPC)業績。
3.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自2022年 1 月 24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2023年 1 月 24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2023年10 月 24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5】16號文、蘇建規字【2017】1 號、連建發【2021】338 號、連建發【2021】336 號。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絕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3)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2023年7月-2023年12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必須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本工程執行連建發【2021】336號文,投標人確定的項目負責人必須親自參與所投項目的開標、項目負責人答辯、評標答疑、異議投訴及標后實施過程。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 月 24 日 至2024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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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