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項目采購人為青海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資金來源已落實,采購人為青海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應答人用先進標準引領產品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采購機制。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本批次采購項目分標編號/分標名稱/包號見下表:
序號 |
分標編號 |
分標名稱 |
包號 |
廠商要求 |
1 |
001 |
零星材料 |
包1-包5 |
制造商/經銷商 |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詳見采購公告附件1-采購需求一覽表
3.應答人資格要求
3.1本次采購要求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有與本采購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3本次采購是否接受經銷商應答見3.6專用資格要求。如接受經銷商應答的,代理產品不得屬于《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第1號)規定必須進行國際招標的產品。
3.4接受經銷商或者外協外購產品應答時,其應答產品制造商須在境內具備相應貨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應協作承制貨物如期交貨的能力。除特別注明外,這些資格、資質、業績均系應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協產品制造商本人所擁有的權利權益。
3.5應答人及其應答產品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應答產品制造商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的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生產人員、產品及元器件檢測能力。本采購活動不接受貼牌代工、分包(采購公告中規定的允許外購外協的除外)、轉包行為的應答。
(2)在與規范相同或較規范更嚴格的條件下,應答產品的投運數量或供貨數量及其成功運行時間滿足采購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內存在不同類別的產品,除外購外協的產品外,則應答人須分別滿足包內各類別產品的資格要求;對于外購外協的產品,產品制造商應滿足本公告資質相關業績要求。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采購文件要求的國家強制認證證書。
(4)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5)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6)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應答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成交資格或取消成交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應答人在首次應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結果發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為處理期內的,均適用不良行為處理結果?;驊鹑舜嬖谟|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第三十三條重大問題“熔斷機制”情形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7)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應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8)應答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即使應答人在開封當日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但在發送成交通知書之日,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采購人亦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
(9)外購外協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進口散裝的部件應符合本采購技術規范要求。國家、行業已經發布相應產品標準的,應答人須取得國家級權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國家、行業尚未發布相應產品標準的,應答人須取得國家級權威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應答人應具備對外購外協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進口散裝的部件進行進廠驗收所需的檢驗制度、檢測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應商提供的檢測合格證明。原材料組部件管理應當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國家級專業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有效試驗報告,且報告結論數據滿足本次采購技術規范要求。各類試驗報告均系針對具體型式規格產品的試驗報告。國家、行業已經發布相應產品標準的,應答人須取得國家級權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國家、行業尚未發布相應產品標準的,應答人須取得國家級權威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
(11)應答人不得選配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中正接受暫停成交資格、取消成交資格的外購外協供應商或代理(集成服務)制造商的產品;不得選配涉嫌存在《招標投標法》第53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1條所列違法行為,已被司法機關立案的外購外協供應商或代理(集成服務)制造商的產品。
(12)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工序的工藝文件、作業指導書,且能保證產品生產的需要。各個工序按工藝文件執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的出廠檢測能力,包括試驗場地、試驗設備和試驗人員。
(14)應答產品不得選配缺陷責任期(自設備投運之日起兩年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于接續、接觸機械電氣性能,支撐、封閉絕緣性能,以及電力電子性能下降、老化、毀損、喪失等)導致設備停運檢修的組件材料制造商的產品。
(15)應答人發生合并、分立、破產等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采購人。應答人不再具備采購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者其應答影響采購公正性的,其應答無效。
(16)應答人應自行響應采購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中間人編制應答文件或代行辦理應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應答。
(17)應答產品不得違反《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相關要求。
(18)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
●與本采購項目其他應答人代理同一個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應答;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為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
●為本采購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與本采購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
●與本采購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在近三年內應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法律法規或應答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3.6應答人及其應答產品須滿足相應采購貨物的專用資格、業績要求、最高限價要求如下:
詳見采購公告附件1-采購需求一覽表。
3.7本次采購不接受代理應答。
3.8各應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購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應答。
4.采購文件的獲取、應答保證金承諾函
4.1凡有意參加應答者,請于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下同)獲取采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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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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