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恒北區110kV供電設施安全整改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瑞恒北區110kV供電設施安全整改項目已由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經濟發展局以示范區經備〔2023〕29號備案,項目業主為江蘇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瑞恒北區110kV供電設施安全整改項目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徐圩新區
2.1.2建設規模:新建35千伏預制艙式變電站一座(含基礎),新建雙回110千伏電纜線路約1.8公里(管廊上敷設),新建四回10千伏電纜線路約1.4公里(管廊上敷設)。
建設內容包括土建、電氣、自控、給排水及消防等相關公用配套工程設施。
其他工程:水、電、通訊等外線接入工程。
本項目與已建成項目分界點:35千伏分界點為碳三110千伏變電站35千伏出線開關柜接線樁頭,10千伏分界點為10千伏變電站進線柜接線樁頭。
2.1.3合同估算價:2900.00萬元。
2.1.4工期要求:165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合格。
具體質量要求為:
(1)施工圖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化工行業、電力行業及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須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2)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須達到消防及人防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質量,整體裝置在性能考核后生產的產品需要達到招標人要求的產品標準要求。
(3)
質量總體要求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DL∕T 5161-2018)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 50375-2016)評價為合格。
(4)具備投運條件,滿足送電需求。
2.1.6安全環保(HSE)目標:
(1)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2)不發生重大(一般以上)火災事故;
(3)不發生重大(一般以上)施工機械及設備損壞事故;
(4)不發生負有責任的重大(一般以上)交通、運輸事故;
(5)不發生嚴重(一般以上)的環境污染事故;
(6)不發生重大(一般以上)垮(坍)塌事故;
(7)不發生重大(一般以上)職業衛生傷害事故;
(8)不發生同一現場重復相同性質的事故;
(9)嚴格控制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及死亡事故率為0,負傷率不超過3‰;
(10)實現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2.2招標范圍:
承擔本項目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施工工作。同時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規模的調整及各種工程變更也屬于本項目范圍。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初步設計文件的基礎上完成本項目地質勘察、施工圖設計、設備供應、施工安裝與技術服務培訓、程序編制和系統調試、試運行(含總變生產準備)以及全套工藝、設備性能保證、項目中相關竣工驗收及移交、質保期內的服務等全部工作,確保項目如期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工作等工程總承包,并承擔任何質量缺陷保修責任。向招標人移交竣工驗收所需的各類資料,配合招標人完成各項專業驗收及竣工驗收工作;承包人必須執行現行技術規范和標準,向發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標段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提供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或聯合體須同時具備下列資質:
3.2.1設計資質:需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3.2.2施工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且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
3.3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資格或者機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建造師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3)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備有效勞動合同、社會保險連續繳納證明(社會保險連續繳納證明必須由社保部門出具并加蓋社保機構章或社保機構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在本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時間至少應當包括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如為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要求。
3.4 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要求: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15年1月1日以后竣工,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價格在2000萬元以上的35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同時含輸電及變電)工程總承包項目(EPC),并必須在此類似業績中擔任總承包項目負責人職務。
注:(1)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
(2)類似業績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投標人必須將合同、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通知書)、竣工驗收證明等復印件裝訂于投標文件,缺一不可??⒐を炇兆C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名稱、工程規模、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通知書)、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如果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有一方滿足上述業績要求,即可認為聯合體投標人滿足條件。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必須附有聯合體協議書且不超過兩家,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工作內容和責任,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6.1投標人及其擬報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未被江蘇省、連云港市、徐圩新區清欠辦以及工程所在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按徐圩新區履約考核辦法限制準入,已過限制準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6.2本工程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推薦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至發出中標通知書的期間,公示的中標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重新確定中標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蘇”www.jscredit.gov.cn公布為準, 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不同網站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存在差異的,以“信用中國”公布的信息為準。投標時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3.6.3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 號文、蘇建招辦〔2022〕2 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
3.6.4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投標企業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不出借掛靠資質、所有投標材料均為真實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3.6.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3.6.6投標人近三年內無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標人承諾書(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3.6.7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投標人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17:00(北京時間24小時制,下同)下載招標文件
5. 投標截止時間
5.1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3月5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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