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沈陽局集團公司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2024-2026年客車牽引及車輛運輸作業業務外包(框架協議采購)招標人為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評審方法為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業務外包的名稱、類別、工作量、交工驗收地點、包件劃分等詳見本公告附件1。
1.執行的技術標準
無。
2.鐵路專用配件執行的相關文件、規定
按照國鐵集團《鐵路客車廠修規程》(TG/CL207-2022)相關標準和要求執行。
3.產品認證或檢驗檢測報告
無要求。
4.維保條款:由于乙方責任而造成的設備及客車配件損毀全部由乙方承擔。
賠付標準依據:影響生產的依據(沈車函〔2021〕88號)《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修車生產管理辦法》進行追責考核。發生盜竊行為的依據(沈車函〔2021〕122號)《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盜竊行為處罰規定》進行處理。
5.售后服務及要求:在質量保證期內,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服務,應在3小時內給予反饋,需要現場處理的應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售后服務辦法)。
6.其他需具體明確的技術要求:
A01:
(1)甲方負責無償提供作業場地、辦公休息場所及檢修作業過程中使用的風、水、電、氣。
(2)甲方負責無償提供作業環節中所需設備設施(移車臺2臺、牽引拖拉機2臺、專用軌道電動牽車3臺),乙方需配備2名有駕駛證司機、1-2名移車操作人員、10-12名牽引防護員。
(3)作業內容:按照公司牽車管理辦法安全、準確完成客車牽引作業;每天根據公司下發的調車單,按時間要求完成客車牽引工作;按照要求使用牽車臺、牽引車將客車由甲道牽引至乙道的指定位置。
(4)作業標準:調車作業中,前方進路的確認由司機負責,調車員前后呼應,在車輛兩側監護確認,認真執行呼喚應答制度,正確及時地執行信號,沒有信號不準動車,信號不清及時停車;在盡頭線上調車時,要嚴格控制速度,距線路終端應有10m以上的安全距離,時速不超過5km/h,遇特殊情況,必須近于10m時,時速不超過3km/h;牽引兩輛及兩輛以上車輛時,待車列停穩后,再對停留車輛(列)采取防溜措施,然后才可以調運其它車輛(列)。調車作業時,速度不得超過5km/h,庫內擺車時速度不得超過3km/h;遇有天氣變化,降霧及雨雪時,必須采取防滑、防溜、不踩軌道表面等安全防范措施,并且調車速度不大于3km/h,連掛車輛不得超過3輛;牽車臺司機嚴禁在牽引車未停穩時,移動牽車臺;行人嚴禁在牽車臺移動過程中通過;嚴禁牽引車在牽車臺未停穩時上下牽車臺;牽車臺移動時應響鈴;調車作業時,嚴禁車上、車下有人作業,其他人應在距車體兩側1.5m的安全距離以外;每天作業時間早7.00時至晚19.00時,現執行兩班制。
(5)結算依據:以公司每月客車檢修完成的輛數為計算數量。結算標準:按中標單價進行結算。
(6)每日工作量:每日牽引鉤數約80-100鉤。
A02:
(1)甲方負責無償提供作業場地、辦公休息場所及檢修作業過程中使用的風、水、電、氣。
(2)甲方負責無償提供作業環節中所需設備設施(2T載貨汽車5臺、5T自卸翻斗車1臺、專用除雪車3臺),車輛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乙方需配備5-6名專職司機。
(3)作業內容:承擔公司內客車拆解下來的配件運送到按要求指定的位置;公司內各車間檢修完成配件按要求運送到指定的位置;公司內各部門到物資庫取送物料并運送到指定位置;承擔公司以外的配件運輸;承擔公司院內除雪工作(使用專用除雪車);裝卸由甲方負責。
(4)作業標準:遵守國家及公司內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定;按照各部門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安全運送到指定位置;每天工作時間早8.00時至晚17.00時;冬季除雪以主路漏出地面為標準。
(5)結算依據:以公司每月客車檢修完成的輛數為計算數量。結算標準:按中標單價進行結算。
(6)每日工作量:每輛車在公司內大約行駛30公里,每天需要5臺車,日工作累計6小時。廠外運輸是公司發生售后服務需要運送配件到沈陽車輛段或長春車輛段,每年不超過10次。
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需簽訂安全協議,乙方嚴格遵守安全協議內容,人身安全、設備安全、防火安全及治安防范等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造成傷害及損失時需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其他要求詳見技術規格書。
編號:SCWW-1
版本:1
客車牽車作業委外技術條件
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客車牽車作業委外技術條件
適用范圍
本技術條件規定調車作業范圍、安全要求、作業方法及職責。
本技術條件適用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內部客車調車作業。
引用標準
《沈車函〔2023〕42號 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調車管理實施細則》
《沈車函〔2022〕53號 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安全“紅線”管理實施辦法》
《沈車函〔2021〕28號 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修車生產管理辦法》
作業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主要作業范圍是車體車間解體工序至交車線落車工序之間的調車作業。
3.1.2調車作業中執行廠制定的定崗、定位定責制度,每日開工前,由工長(調車長)組織召開點名會(日勤早7:00為開工預想會,當日作業結束后為完工分析會)
3.1.3會議內容:傳達車輛公司的相關要求及通知,結合生產關鍵,開展安全預想,按規定檢查作業人員著裝、安全防護及信號顯示工具。
3.2作業時間:
業務外包調車班組作業時間為每日早7:00點開始調車作業,收工時間以完成當日調車任務為準。
作業方法/過程
4.1每日開工前,由生產部生產調度向業務外包調車班組下達《調車作業計劃單》。《調車作業計劃單》以書面形式下達,一式兩份,雙方各自做好記錄。一般情況下,調車的順序為:組裝、車體,遇有特殊情況,以生產部生產調度通知為準。
4.2開工前試驗電臺準備:
作業前,由調車長組織調車員、司機進行對講機系統日常性能試驗,校驗。
4.2.1 作業前,由調車長組織調車員、司機進行對講機系統日常性能試驗,校驗。
4.2.2 調車長聽到司機電臺已打開的報告后,呼叫:“試驗電臺”;
4.2.3調車長依次呼叫,“X號”,調車人員依次應答:“X號有”;確認良好后,呼叫“X號電臺信號良好”
4.2.4 調車長與司機及副司機分別試驗電臺,呼叫“司機試驗電臺”,得到司機及副司機分別“試驗電臺”的應答后,組人人員要監聽電臺試驗全過程。
4.2.5 試驗完畢,調車長與司機通話確認電臺試驗是否良好;試驗良好后,呼叫:“電臺試驗完畢,準備作業”。
4.3組裝車間、車體車間每天分兩次向生產部生產調度上報調車計劃。上午9:00點,下午15:00點。生產部生產調度簽字確認后分別于上午9:30點、下午15:30點下發給業務外包調車班組。
4.4業務外包調車班組接到調車計劃后,及時向組內人員傳達,合理組織調車,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嚴格按計劃進行調車作業,并將車輛調運到指定位置。
4.5調車作業前,調車員必須配齊信號工具。
4.6調車作業時,調車作業員必須分工明確。
4.7牽車司機的責任。
4.7.1出車前做好車輛狀況的檢查,對講機的較對。
4.7.2必須聽從調車員的指揮,保持精神狀態良好。
4.7.3保持安全速度和作業的置場環境。
4.7.4動車前對其進行檢查,確認良好后方可動車。
4.7.5精力集中,時時觀察走行中的情況。
4.7.6必須聽從調車員的指揮。
4.7.7調車作業中,前方進路的確認由司機負責,調車員前后呼應,在車輛兩側監護確認,認真執行呼喚應答制度,正確及時地執行信號,沒有信號不準動車,信號不清及時停車。
4.8收工檢查:
4.8.1當天調車作業全部結束后,司機、認真檢查機車狀態,確保第二天狀態良好。
4.8.2調車長合理組織,對廠房內外停留車狀態和防溜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8.3清理好工具備品,做到定位存放。
4.8.4作業結束后開完工分析會。
安全職責
5.1業務外包方因違反調車作業管理細則規定而產生的安全責任。
5.2業務外包方要按車輛公司要求做好職工業務培訓、安全培訓。
5.3嚴格遵守公司內相關規定并對公司相關部門提出的要求認真落實,對問題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
5.4在盡頭線上調車時,要嚴格控制速度,距線路終端應有10m以上的安全距離,時速不超過5km/h,遇特殊情況,必須近于10m時,時速不超過3km/h。
責任及義務
6.1業務外包方要服從車輛公司的指揮與安排,如違反車輛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車輛公司相關部有權對其進行考核,考核標準執行公司內現行制度和辦法。
6.2業務外包方有權拒絕對違反規定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工作。
6.3業務外包方負責人員證件的辦理,設備操作證由車輛公司協助辦理。
6.4業務外包方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保養。
6.5車輛公司負責向業務外包調車班組無償提供設備、設施(設備明細雙方留存)對講機,作業場地及休息場所。
6.6車輛公司負責能源、燃油費用。
6.7車輛公司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
有效期
本技術要求作為委外檢修合同的附件,在雙方合同生效日內長期有效。
編號:SCWW-2
版本:1
車輛運輸作業委外技術條件
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車輛運輸作業委外技術條件
1.適用范圍
本技術條件規定了廠內客車作業委外的作業要求、作業方法、安全要求等。
本技術條件適用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內、外部車輛運輸作業及冬季廠區除雪工作。
2.引用標準
《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細則》
《沈車函〔2022〕53號 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安全“紅線”管理實施辦法》
《沈車函〔2021〕28號 沈陽軌道車輛有限公司修車生產管理辦法》
3.作業要求
3.1基本要求:主要作業范圍是全公司公司內、外部車輛運輸作業及冬季廠區除雪工作。
3.2按公司要求以每天完成生產,原則上按照公司作息、完成生產任務為準,特殊情況除外以公司要求為準。
3.3按現有車輛配備一定數量的司機。
3.4運輸班要執行公司的相關要求,運輸班負責人要參加屬地車間的交班會議,及時將會議內容傳達到班組并認真落實。
3.5駕駛人員配備的駕駛證要與駕駛車輛相符合。
3.6駕駛人員要對車輛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
3.7委外廠家要做好駕駛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確保運輸安全。
4.作業方法/過程
4.1每日開工前,由工長傳達公司相關要求并布置日常工作。
4.2開工前準備:
4.2.1環繞車輛一周檢查外觀是否有缺陷、輪胎胎壓是否充足、是否存在裂紋。
4.2.2檢查車輛油液包括冷卻液、機油、燃油等,若不夠標準要及時補充,檢查是否有泄漏問題。
4.2.3啟動車輛后檢查儀表盤是否出現故障代碼,避免事故發生。
4.2.4檢查車輛制動系統是否正常,反復踩踏制動踏板三至五次判斷剎車有無卡滯現象,此外還需要檢查剎車片磨損程度,必要時及時更換。
4.2.5檢查發動機、變速器是否存在異響,避免影響車輛正常運行。
4.3落實當日生產任務按要求及時安全送到指定地點。
4.4收工檢查
4.4.1當天作業全部結束后,司機、認真檢查機車狀態,確保第二天狀態良好。
4.4.2工長合理組織,對機動車狀態和防溜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4.3清理好工具備品,做到定位存放。
4.4.4作業結束后開完工分析會.
5.安全職責
5.1業務外包方因違反調車作業管理細則規定而產生的安全責任。
5.2業務外包方要按車輛公司要求做好職工業務培訓、安全培訓。
5.3嚴格遵守公司內相關規定并對公司相關部門提出的要求認真落實,對問題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
5.4公司區主干道行駛,在視線良好,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機動車(載貨汽車、自卸翻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km/h。
5.5所有車輛通過公司區交叉路口,道路與鐵路交叉口,陡坡、彎曲路段,進出廠房(包括油庫、停車場)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
6.責任及義務
6.1業務外包方要服從車輛公司的指揮與安排,如違反車輛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車輛公司相關部有權對其進行考核,考核標準執行公司內現行制度和辦法。
6.2業務外包方有權拒絕對違反規定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工作。
6.3業務外包方負責人員證件的辦理,要取得交通部門相關駕駛證。
6.4業務外包方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保養。
6.5車輛公司負責向業務外包方無償提供作業場地及休息場所。
6.6車輛公司負責能源、燃油費用。
6.7車輛公司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
7.有效期
本技術要求作為委外檢修合同的附件,在雙方合同生效日內長期有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要求:
A01,A02:
1.投標人性質要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并能提供所需服務的服務商。
2.注冊資金要求
注冊資金無要求。
3.資質認證或體系認證要求
資質認證或體系認證無要求。
4.供貨業績要求
供貨業績無要求。
5.經營記錄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網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網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內,企業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犯罪行為。(網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內,企業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紀檢監察組織認定的違規向鐵路企業人員送禮金、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行為;未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或被暫停、取消報價資格;擬供外包業務未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產或停止使用。
(5)未被國鐵集團或集團公司暫停接受參與采購活動,或暫停采購、使用相應物資(設備)。
(6)未與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分支機構等存在訴訟案件。
(7)違規聘用鐵路退休、辭退人員擔任顧問、掮客的路外企業不得參與鐵路產品招投標。
以上內容(1)—(3)投標人提供截圖,(4)—(7)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響應。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誠信要求
本次招標不接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具體見文件相關要求)、失信被執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文件工本費按包件收取為200元人民幣文件獲取的時間為2024年2月2日8:00時起至2024年2月8日08:00時(北京時間)止。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02月22日9時(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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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