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海南公司樂東電廠海南樂東新坡100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40500922,招標人為國家能源集團樂東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家能源集團樂東發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登錄后查看)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國家能源集團樂東發電有限公司在樂東縣共規劃200MW農光互補項目,主體施工標段分為三個標段:
(1)海南樂東抱羅100MW農光互補光伏EPC總承包工程
(2)海南樂東新坡100MW農光互補光伏EPC總承包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
(3)海南樂東200MW光伏送出線路EPC總承包工程
本標段為海南公司樂東電廠海南樂東新坡100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采用農業光伏支架系統,實現“棚上發電棚下種植”,為農業種植積累科學數據。同時,“一地兩用”的新型模式,對保護樂東縣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起到積極作用。包括海南樂東新坡100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光伏工程(規劃裝機容量135.682MWp/100MW,以最終設計為準)和配套疏港大道工程。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海南樂東新坡100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位于海南省樂東縣,規劃直流側裝機容量為135.682MWp,交流側100MW,擬采用N型610Wp雙面組件及300kW(及以上)組串式逆變器(光伏升壓站工程、樂東電廠220kV升壓站改造、儲能和送出工程線路建設均不屬于本次招標范圍)。本項目配套建設樂東疏港大道建設市政段(B線和C線),項目路線總長約4.03km。
本項目為EPC交鑰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電站、配套疏港大道的勘察設計:包括地形圖測繪(光伏組件布板區域、集電線路區域及升壓站區域)、光伏組件和集電線路等的地質詳勘,初步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和竣工圖設計;現場設計工代等;與抱羅100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集電線路及升壓站接入工作的設計聯絡等;
2.項目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包括但不限于組件、逆變器、通訊柜、升壓站一二次設備、儲能設備、電纜等所有設備及材料,以及設備的運輸、保管、二次裝運、備品備件移交等所有工作);
3.項目全部建安工程施工、試驗和驗收等:并網光伏電站工程、場內檢修道路、必要的站區綠化、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場區智能一體化監控系統(包括按照國家能源集團海南公司光伏場站數據接入技術規范書要求將場站監控系統接入國能海南公司區域集控);
4.EPC項目建設管理、分包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涉網調試(配合抱羅100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檔案等驗收)、技術服務、達標投產、移交生產、專項安全措施、性能質量保證、保護定值提供、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
5.配合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
6.負責環保、水保、消防、安全、質監、職業衛生和檔案等各專項驗收的設計、實施方案的編制及報備、施工和驗收(含竣工圖編制),取得各專項驗收的備案意見或批文;
7.對總承包工程的項目管理、質量、安全、工期、消防、環保、職業健康安全、安全評價、資產清冊及歸檔等全面負責,最終向甲方提交一個滿足技術要求和使用性能、質量合格的工程。投標人實施完成的工程必須滿足合同規定的工程預期目標,應與合同中的“發包人要求”、“技術協議”完全一致(甲方對經甲方批準的工程優化予以認可);
8.本項目與抱羅100MW農光互補光伏項目分界點:本項目需將電纜、通訊纜敷設至抱羅項目220kV光伏升壓站電氣設備處,并提供電纜頭(35kV)和負責接線至電氣盤柜和通訊盤柜端子處、配合調試等工作。
2.1.3關于工程范圍,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確約定,否則不論工程量清單、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項政府審批、各項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政策處理、關系協調、地基處理、設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電網接入及相關政策處理、調試試運、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投標人的工作范圍。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標段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試驗檢測、施工及協調等均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本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并網是必不可少的,相關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投標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與設計、數據、規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解除投標人應承擔的責任。
2.1.4計劃工期:總工期為150日歷天。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理人書面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
2.2 其他: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為90天,本項目為資格后審項目,投標時,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正文“3.5資格審查資料”的規定,提供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內各條款要求的證明材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和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100MW及以上)項目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100MW及以上)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100MW及以上)項目設計負責人工作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若施工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應滿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內的相關要求。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100MW及以上)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2)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須具有施工資質);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須具有設計資質);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同時具有施工資質和設計資質)。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2-04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2-09 16:0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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