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燒結廠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之燒結混料系統水除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編號:JDGC202401048E),招標人為
柳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
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柳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燒結廠
2.2建設規模:柳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燒結廠燒結混料系統水除塵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建設包括新建燒結廠1#360㎡、2#360㎡、3#360㎡燒結機和265㎡燒結機四套水除塵器,含從第一混料圓筒入口收塵罩至梭式布料器出口收塵罩之間所有混料圓筒和皮帶的廢氣收集風管、水除塵器本體、沉淀池等所有系統的建設工作。
2.3計劃工期:工期總日歷天數
270 天,含停機對接時間,每套停機對接時間不超過10天。
2.4招標范圍
燒結廠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之燒結混料系統水除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方式。招標范圍包含:本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詳見《燒結廠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之燒結混料系統水除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技術規格書》,并承擔工程質量保修期內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責任。本項目為超低排放環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須對本項目實現超低排放達標驗收負責,滿足《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等要求,達不到超低排放達標驗收條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達標為止,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主要范圍有:拆除原有的水除塵系統,在旁邊投標方指定的位置上新建水除塵器和管道、煙囪,對燒結混料工序中的一次及二次燒結混合機、混料皮帶、梭式布料器等揚塵區域進行收塵,粉塵通過預噴淋段、噴淋段和除霧,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后,經煙囪排出。含1#360㎡、2#360㎡、3#360㎡燒結機和265㎡燒結機從第一混料圓筒入口收塵罩至梭式布料器出口收塵罩之間所有混料圓筒和皮帶的廢氣收集風管、水除塵器本體、沉淀池等所有系統的功能設計、結構、土建(包含所有紅線內地質詳勘報告、樁基施工、具備樁基檢測條件、原有建筑物及設備設施的拆除和功能恢復、和后續土建施工)、設備、電氣、管道、配件采購、運輸、材料、安裝、調試、性能驗收、運行、培訓等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須同時滿足):①具有國內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②
具備冶金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冶金行業(金屬冶煉工程)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之一;③具備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以上資質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之一。
注:投標單位資質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號)相關規定的對應資質進行投標。
3.2 財務要求: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3 業績要求:無要求。
3.4 信譽要求: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門《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規定,投標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5 主要負責人員要求:
3.5.1項目總負責人:具備中級(含)以上職稱且機電工程(或礦業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參加本工程投標時沒有在其他未完工項目擔任項目總負責人,中標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總負責人。
3.5.2 項目設計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職稱;參加本工程投標時沒有在其他未完工項目擔任設計負責人,中標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設計負責人。
3.5.3 施工項目經理:具備中級(含)以上職稱且機電工程(或礦業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本項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建造師作為施工項目經理,中標后至本項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施工項目經理。
3.5.4 專職安全員: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人數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的規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員不能為同一個人且必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提交投標截止日期前連續3個月在本單位的社保證明)。
3.6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6.1 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條件,其中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6.2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其中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3.6.3 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設計或施工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
3.6.4 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企業按照聯合體協議書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企業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
3.6.5 聯合體各方應分別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聯合體協議書分工職責范圍內的履約能力。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2024年2月8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止(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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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