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人)承接長沙至瀏陽線黃花機場至瀏陽段工程設計總體總包項目,并與 長沙市軌道交通磁浮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業主單位,以下簡稱“業主”)簽訂長沙至瀏陽線黃花機場至瀏陽段工程設計總體總包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招標人擬對長沙至瀏陽線黃花機場至瀏陽段工程周邊環境調查、管線測量、地籍預測繪進行招標,項目前期手續完備,項目資金來源于主合同中專項費用,已具備招標條件?,F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合作機構,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前來投標。
二、項目概況
線路自磁浮東延線終點T3航站樓引出,串聯機場空港片區、金陽新城、瀏陽主城區。線路全長48.73公里,其中高架線34.12km,地下線8.45km,山嶺隧道5.54km,路基段0.62km,地下線占比17.34%。新建車站15座,其中高架站8座、地下站4座、土建預留站3座,平均站間距3.19km,另外,規劃預留車站2座。新建一段一場,新建主變2座。
三、招標范圍及內容
專題名稱:長沙至瀏陽線黃花機場至瀏陽段工程周邊環境調查、管線測量、地籍預測繪,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內容和技術要求如下:
1.負責長沙至瀏陽線黃花機場至瀏陽段工程的車站、區間、停車場、車輛段(含出入線、進出道路)及輸變電工程(含主變電站及線路工程)的周邊環境建(構)筑物調查、管線測量、地籍預測繪工作。配合完成初期運營評審前的補充調查、測量等相關測量工作。本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設計里程、工程規模調整、敷設方式等變化引起的上述測量內容均屬本標段合同范圍。
2.周邊環境建(構)筑物調查:建(構)筑物平面布置、結構形式、基礎類型、地下工程邊界范圍、圍(支)護結構形等內容進行調查。
周邊環境建(構)筑物調查的技術要求如下:
(1)軌道交通車站、區間等主體結構的工程調查范圍3H或3D(H基坑深度,D隧道洞徑)。
(2)城市軌道交通地面線、高架線工程的調查范圍為線路結構外邊線兩側各30m。
(3)對建(構)筑物地上結構形式、層數和高度,地下層數、基礎類型及基底埋深(高程)地基類型、地基處理的方法、圍巖支護形式、支護范圍等內容進行調查。暗挖隧道和洞室的邊界位置、頂板和底板埋深(標高)、圍巖支護(加固處理)措施、支護范圍和襯砌厚度等內容進行調查。
(4)常規調查手段成果不能滿足設計需要且對工程影響較大的周邊環境調查,宜采用坑探、物探或其他方法進行專項調查。
3.管線測量:現狀管線的平面位置、走向、埋深、偏距、規格、材質、載體特征、埋設方式、權屬單位等調查與測量工作。
管線測量的技術要求如下:
(1)車站(含附屬)測量范圍:車站主體結構邊線外擴50m區域,附屬結構邊線外擴20m區域;車站位于交叉路口時,應從設計線路中心線向交叉路兩側各延長300m范圍。
(2)區間測量范圍:設計線路中心線兩側各25m范圍(整幅寬50m),同時線路起、終點處外擴300m。
(3)段場(車輛段、停車場)測量范圍:段場用地范圍。
(4)控制中心和主變電站測量范圍:控制中心和主變電站用地范圍,進出線廊道測量范圍為廊道結構邊線外擴10米。
(5)換乘站節點方案研究測量范圍:換乘站上下行各1站1區間,共3站2區間設計范圍。
(6)管線測量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同時,應根據設計實際要求進行補充測量。
(7)管線測量成果需經產權單位確認并滿足管線初步設計審查要求。
4.地籍預測繪:土地的權利人或實際使用人、權屬性質及來源、位置、用途、使用期限等基本權屬狀況調查,設置界址點、埋設界標、丈量界址邊長等界址點測量工作。
地籍預測繪技術要求如下:
(1)軌道交通車站主體結構外擴300m范圍、區間施工范圍內(明挖區間或區間地標加固等)及停車場用地范圍內的地籍調查與地籍測繪。
(2)調查與地籍測繪應提供權屬明確、邊界清晰的成果,滿足對接及設計需要。
5.除本合同服務范圍的測量測繪工作外,還應包括本合同與其他合同的接口配合;包括本合同內施工及施工配合;包括各階段設計因審查意見的落實及按照規劃等其他行政審查意見或要求導致修改設計而產生的相應測量、測繪工作。對工程實施安全、質量影響較大的建構筑物和管線、桿線等應做好說明,出現異常數據時及時反饋各責任主體單位。
四、服務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專題成果資料及技術報告提交,成果提交后還需按招標內容做好服務配合工作,直至項目初期運營。
五、服務地點
項目所涉及的區域:湖南長沙市。
六、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取得合法有效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具備測繪或勘察等級證書乙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近3年內(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36個月,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擔并完成過一項測繪或勘察項目業績,需提供合同關鍵頁等業績證明材料。
3.項目團隊最低人數要求5人,其中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測繪或勘察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需提供證明材料,所有人員必須提供近一年內(不少于3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
4.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需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
5.投標人近3年內(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36個月),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同時投標人在投標期間未處于被其他招標人或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情形,需提供相關聲明并加蓋公章。
6.投標人有假借資質、偽造證件等違規違法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投標資格;已經中標的,取消其中標資格;已經簽訂服務合同的,合同無效。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能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8.投標人若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授權書??偣究删捅卷椖炕虼祟愴椖吭谝欢ǚ秶驎r間內出具授權書。已由總公司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規或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數量不超過3家。
10.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標人或其母公司、關聯企業或關聯個人曾被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列為恐怖組織;
(2)投標人或其母公司、關聯企業的現任股東或高級管理人員現為或過去10年內曾為國際或當地刑事通緝犯;
(3)投標人拒絕配合完成合規盡職調查;
(4)投標人或其現任股東、高級管理人員、關聯企業,涉嫌腐敗、欺詐、壟斷、串謀、逃稅、漏稅、洗錢等非法行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標人被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單。
七、招標文件獲取請于2024年2月7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登錄后查看)領取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八、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3月12日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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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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