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華能蘇州港太倉港區華能煤炭碼頭二期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太倉港務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華能蘇州港太倉港區華能煤炭碼頭二期工程勘察設計
2.項目地點:江蘇省太倉市浮橋鎮濱江大道128號
3.服務內容:蘇州港太倉港區華能煤炭碼頭二期工程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勘察和設計
4.項目基本情況
本工程設計貨種為煤炭,年設計吞吐量2500萬噸,其中煤炭卸船1250萬噸,煤炭裝船1250萬噸;外線建設10萬噸級散貨泊位1個(水工結構按照20萬噸級散貨船預留),泊位長度305米;外線碼頭內檔布置5000噸級待泊泊位2個,泊位長度245m;內線建設5000噸級散貨泊位2個,泊位長度330m(泊位長度滿足同時停靠3艘3000噸級駁船);陸域建設全封閉條形煤炭堆場3個以及相關配套設施,堆存能力120萬噸??傆玫孛娣e約28.1075萬平方米。
5.項目投資估算約:160117萬元。
6.資金來源及比例:企業自籌30%,銀行貸款70%。
2.2服務周期
(1)初步設計階段:合同簽訂后45日歷天內須向業主提交初步設計文件送審稿(含概算文件)、勘察詳勘報告,初步設計審查完畢后15日歷天內按上級主管部門審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設計文件。
(2)施工圖設計階段:中標人在初步設計批復后90日歷天內向業主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送審稿(含工程量清單),施工圖設計審查完畢后15日歷天內按上級主管部門審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圖設計文件。
2.3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主要內容包括:
(1)水域、陸域紅線范圍內的勘察和測量工程??辈旌蜏y量深度必須滿足港口工程有關規范技術要求和本工程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工作的要求,并出具相應的勘察報告和測量報告。
(2)編制工程范圍內的初步設計文件(含設計圖紙、設計說明、概算等);包括總平面布置圖,水工建筑物、導助航設施、陸域形成及地基處理、道路堆場、裝卸工藝、生產及輔助生產設施及其配套工程(供電照明系統、通信系統、控制及計算機管理系統、給排水、消防、暖通、環保、安全、節能)等。
(3)編制工程范圍內的施工圖、施工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設備技術規范書等:包括總平面布置圖,水工建筑物、導助航設施、陸域形成及地基處理、道路堆場、裝卸工藝、生產及輔助生產設施及其配套工程(供電照明系統、通信系統、控制及計算機管理系統、給排水、消防、暖通、環保、安全、節能)等。本工程施工和施工監理招標技術條款的編制及招標相關配合工作。
(4)編制工程范圍內的竣工圖。
(5)本項目的初步設計(含工程概算)以及與業主的配合等后續服務,并負責有關設計成果的匯報與評審,以及業主要求的其它與初步設計有關的技術服務工作;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設計成果的匯報與評審,以及業主要求的其它與施工圖設計有關的技術服務工作。
(6)文件數量:勘察報告、測量報告各10份;初步設計20份;施工圖設計8份,竣工圖4份;以上同版可編輯的電子文件1套。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
2.4 創優目標:
確保達到國家優質工程獎標準,爭創國家優質工程金獎。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資質(1)或(2)
(1)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水運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3.2.2 業績要求:
(1)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1項10萬噸級及以上散貨泊位設計【提供的業績必須是獨立投標人的業績】業績(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設計規格的關鍵頁、簽字蓋章頁等);勘察設計業績指的是: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1)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資格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或航務工程或港工工程或水工工程或水運工程或類似)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擔任過類似業績項目負責人,提供證明材料。
(2)勘察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資質。
3.2.4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電子招標】
5.1 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2月29日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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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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