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成鐵物資公司重慶鐵路材料公司2024年倉庫房屋建筑租賃招商(第二批次)。
1.2項目地點:重慶市九龍坡區黃桷坪鐵路五村(二號庫區)。
1.3項目規模:成鐵物資公司重慶鐵路材料公司2024年倉庫房屋建筑租賃招商(第二批次),劃分為5個包件,面積共約6450平方米。(以上規劃業態面積僅作參考,競商人自行實地踏勘)
2.招商依據
2.1《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開發招商實施細則》(成鐵經開〔2021〕106 號)、《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開發招商工作操作規則》(成鐵辦經開〔2021〕38號)。
3.招商內容及范圍
3.1招商內容:成鐵物資公司重慶鐵路材料公司2024年倉庫房屋建筑租賃招商(第二批次)。(以上規劃業態面積僅作參考,競商人自行實地踏勘)
3.2招商范圍及包件劃分:
本次招商項目劃分為5個包件,包件號及其概況如下:
包件號:1包件、2包件、3包件、5包件、6包件。
1包件:二號庫區A區1號,面積約1500平方米,租賃期限21個月。
2包件:二號庫區B區3號,面積約1050平方米,租賃期限21個月。
3包件:二號庫區B區13號,面積約1200平方米,租賃期限21個月。
5包件:二號庫區C區3號,面積約1600平方米,租賃期限21個月。
6包件:二號庫區D區1號,面積約1100平方米,租賃期限21個月。
4.競商人資格條件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
4.2競商人為獨立法人企業
4.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其中實繳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
4.2.2須誠信守法經營,法人企業應承諾在近三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違法等不良記錄,在與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局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不存在欠繳應付款項等行為。未處于納入成都局集團公司和國鐵集團資信“黑名單”狀態,未處于其他取消或暫停競商資格狀態。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不存在仍存續的行政處罰信息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不存在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等情況。(由競商人提供“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截圖照片)。
4.2.3法人企業應承諾在成都局集團公司范圍內,近三年未出現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4.2.4法人企業未處于破產狀態,未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須出具近一年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所附報表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審驗章或專用章,財務報表中資產負債表期末累計未分配利潤顯示不能為負數,或現金流量表現金凈流量不能為負數,或企業持續正常經營的納稅證明。
4.3競商人為個體工商戶、自然人承租者
4.3.1須提供個人無不良記錄的征信報告、銀行卡流水(遞交競商文件截止日前的存款余額不低于三個月租金)或相應同值資產證明。
同值資產包括:銀行保函、房產、土地、有價證券。房產、土地、有價證券必須是競商人完全獨立所有、不附帶任何抵押、質押的資產,房產必須是第二套以上的房產,由招商人指定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評估費用由中商人承擔)。
4.4本次招商不接受聯合體競商。
5.特別條款
5.1競商人信息
5.1.1競商人需在競商文件中準確提供收取信息的電子郵箱。中商公示結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機構)將中商通知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競商人提供的電子郵箱,則視為中商通知書已發出并收到。
5.1.2競商人需在競商文件中明確退還競商保證金的收款單位、賬號等準確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機構按提供的信息直接辦理符合條件的競商保證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機構進行招商的,協議簽訂后,中商人需及時將合同簽訂情況(簽章的經營協議復印件或掃描件)反饋招商代理機構,以便辦理競商保證金退還。
5.2評審小組推薦的中商候選人在一名以上時,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選人放棄中商權、或未按規定時間與招商人簽訂合同、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被取消中商資格,招商人將按照評審小組推薦的中商候選人名單依序確定其他中商候選人為中商人,或項目流標,重新組織招商。
5.3履約保證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書發出后 30 日內(不超過 30日)向招商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標準為第1年經營期的 2 個月(不低于 2 個月)的租金。
5.4中商通知書發出后 30 日內,中商人與招商人簽訂經營協議。
5.5預付款。正式合同簽后,中商人須無條件按預付款周期支付費用;如有爭議,須先付款再協商;預付款周期為:3個月(不低于 3 個月)租金。
5.6本次招商以該房屋建筑物的承租權招租,房屋建筑物面積僅作為使用參考,不作為核定租金的依據。
5.7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 用途僅限于存放消防規定的丁類及以下物資,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違規經營、違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及其他違禁物品;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亂搭亂建。中商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改變門窗位置、拆砌墻體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招商人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中商人私自裝修或違反約定擅自擴大裝修范圍,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給招商人造成的損失),由中商人承擔全部責任。若違反上述規定,招商人有權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承租人違約責任的權利。
5.8合同期滿后,中商人應向招商人交還房產,中商人交付的房產應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狀態。中商人有權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設施,設備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損害或拆除與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財產(設備)。
5.9合同期滿后,中商人事先得到招商人書面同意后自行投資實施的裝修、設施、設備等,無法從承租物拆除或分割的部分,歸招商人(資產方)所有,中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資產方)索賠。
5.10本次招商,招商點位房產交付時間以中商通知為準。中商人不能以延遲交付房產為由提出棄標、解除合同等。
5.11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須至少提前 30 日(不少于30 日)向招商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招商人書面同意后實施并繳納 1 個月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5.12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物若因政府拆遷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自然終止。
5.13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中商人仍有租賃意向且符合競商人資格條件的,在參與成都局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招商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未參與成都局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招商,則視為放棄同等條件優先承租權的權利。
5.14納入資信“黑名單”的競商人不良行為主要包括:
5.14.1招商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
5.14.2招商過程中與其他競商人串通競商;
5.14.3被確定為中商人后,因競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簽訂
相關合同;
5.14.4其他利用不正當手段參與競商的行為。
5.15納入資信“黑名單”的中商人違約行為主要包
5.15.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5.15.2違反合同約定,未經招商人或產權人書面同意,擅自
對相關物業進行改擴建、轉租或與他人聯營;
5.15.3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主管機關處罰;
5.15.4經營期內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并承擔主要責任;
5.15.5合同期滿,未按合同約定交還相關物業;
5.15.6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行為;
5.16對納入成都局集團公司和國鐵集團“黑名單”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招商項目受以下限制:
5.16.1納入“黑名單”的商家 3 年內不得參與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招商項目;
5.16.2“黑名單”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冊及控股的關聯企業比照“黑名單”商家辦理。
5.17競商(談判)過程中有以下情況時,競商保證金不予退還競商人。
5.17.1競商(談判)截止后投標人撤銷、修改競商(談判)文件的;
5.17.2中商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商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務洽談)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5.17.3提供虛假競商(談判)資料的;
5.17.4其他惡意參與競商、嚴重擾亂招商秩序的行為。
5.18競商(談判)或租賃過程中有以下情況時,競商人或中商人 1年內(不低于 1 年)禁止參與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房屋建筑物租賃招商項目;競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冊及控股的關聯企業比照辦理。
5.18.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間內放棄中商候選人資格。
5.19不接受生鮮物流配送、快遞公司經營;庫房不接受工業生產及配件加工;不接受廢舊物資存放。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開招商網上競價方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規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擇優選擇確定中商人。
7.資格審查方式
擬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8.招商文件的獲取
8.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競商人,請于2024年2月19日8時30分至2024年2月27日17時30分(登錄后查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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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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