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1.1項目概況:2024年嘉定區外岡鎮農村信息化配套工程項目,本項目預估金額561467.89元人民幣(不含稅),建設地點:上海市。
1.2比選內容:根據用戶需求,為嘉定區外岡鎮農村,提供信息化網絡接入配套工程以及智能網絡交互系統工程。
★1.3工期:自簽訂合同起90日歷天內完成項目建設。
★1.4保修期:自驗收通過之日起24個月。
1.5本項目劃分為2個包件: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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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工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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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稅預算金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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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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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網絡接入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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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9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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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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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網絡交互系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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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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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允許參選人同時中選的最多包件數量為1個。
★1.6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1.7技術要求:參選人施工技術要求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要求,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1.9本項目設置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稅)。包件1最高參選限價為366972.48 元人民幣,包件2最高參選限價為194495.41元人民幣,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①參選人為獨立法人:
A.參選人非事業單位的,須具有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或副本和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須提供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B.參選人為事業單位的,則須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②參選人為其他組織的,須具有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參選人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中選后向比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1.3.資質要求:
2.1.3.1參選人須具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企業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1.3.2安全人員證書要求:參選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項目負責人(B類)【此處B類持證人員須為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1.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2.1.5 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2月25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2月25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2月25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 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 被判定為供應商分級結果不合格的;
(17) 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協會發布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相關懲戒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參選(應答)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間內的。
(18) 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參選人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參選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參選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參選人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書,請參照第八章參選文件格式。
2.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須符合的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凡符合資格要求的參選人,請參選人于2024年2月20日8時30分至2024年2月21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購買比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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