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臨湘市源潭河水系紅石港水環境綜合治理二期工程項目已由臨湘市發展和改革局以臨發改審[2022]271號、臨發改審[2024]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臨湘市長安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資金,招標人為臨湘市長安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本項目已完成初步設計及審批,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及工程施工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和標段名稱:臨湘市源潭河水系紅石港水環境綜合治理二期工程項目。
2.2 建設地點:臨湘市長安街道辦事處麻塘社區、集莊社區、楊田村。
2.3 建設規模:河道清淤疏浚4330米,鍍高爾凡雷諾護坡1741米,漿砌石擋墻護砌2907米,新建污水管道967米等;紅石港治理河段防護等級為V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堤防工程設計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項目概算總投資1252.57萬元,本次招標金額為1153.24萬元;總工期為9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工程級別為5級。
(2)招標范圍和內容: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①設計范圍:根據概算清單和招標圖紙提供施工圖設計圖紙;②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經審定的施工圖內所含的所有施工內容及、備案、移交,配合建設單位結(決)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范圍最終以招標人審查核準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為準);③采購范圍:設計范圍內的采購內容。
2.5 計劃工期 :總工期為90日歷天(其中設計時間要求:合同生效后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設計服務周期至竣工驗收為止,施工周期(含設備采購)為7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①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設計成果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并確保施工圖設計達到設計深度,以及提供相應的設計服務及后期服務工作。②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設計要求,達到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全部工程 達到合格標準。③設備及材料采購部分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綜合監管系統建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
3.3 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的能力。
3.4(A)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本項目對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不作資格要求。
3.5 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 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或 / 專業 / ,且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正式員工。近 / 年內(指 / 年/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項目的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與擬任設計負責人或擬任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但必須滿足相應的資格要求。 □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在本項目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3.6 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 / 專業 / ,并具有 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
3.7(A)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 專業 二級及以上注冊 建造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無在建項目(同一施工負責人不能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8 擬任專職安全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 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
3.9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9.1 聯合體各成員均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滿足本招標文件的資質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組成一個聯合體的單位最多不能超過二家;
3.9.2 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的施工資質單位為牽頭單位,聯合體各方同意指定牽頭人法人代表或牽頭人委托本單位在職員工為代理人為聯合體授權代表執行聯合體有關的決議,以聯合體名義處理與本項目相關的事務,授權書由聯合體各成員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
3.9.3 聯合體牽頭人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全面負責;聯合體牽頭人按合同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聯合體成員方按聯合體協議約定對牽頭人負責;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方就成員方職責內容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3.9.4 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9.5 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聲明聯合體各方參加并承擔本項目的份額和責任。本項目聯合體牽頭人施工單位所承擔的合同工作量暫定為80%,聯合體成員單位設計單位所承擔的合同工作量暫定為20%。
3.10 依據 《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水辦〔2017〕113 號)、《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紅黑名單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水發〔2018〕28 號),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黑名單或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黑名單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關部門取消投標資格以上處罰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以及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禁止參與本次投標。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及修改、澄清答疑發布
請有意參加的投標人自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日17時止(北京時間)(登錄后查看)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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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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