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與比選內容
1.1項目概況:智慧節能改造提升數字化提升項目,本項目預估金額250萬元人民幣(含稅)。
1.2比選內容:智慧節能改造提升數字化提升項目。
1.3本項目不劃分包件。
★1.4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含稅價)。設備部分最高參選限價為100萬元;服務部分最高參選限價為150萬元。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1.5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
★1.6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交貨。
★1.7質保期:自項目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1.8交貨地點:紹興市越城區延安東路493號。
★1.8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參選。
2.1.3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2.1.4參選人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中選后向比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1.5參選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的產品。
2.1.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參選。制造商參選需提供制造商資格承諾函(第六章參選文件格式16)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被判定為供應商分級結果不合格的;
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協會發布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相關懲戒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參選(應答)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間內的。
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參選人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參選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參選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參選人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書,請參照第六章參選文件格式。
2.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凡符合資格要求的參選人,請參選人于2024年2月24日8時3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后查看)獲取比選文件
4.2比選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紙質文件遞交:遞交紙質參選文件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3月1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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