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編號:YNTDCG2024-09-376
2、項目名稱: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臨滄分局職工食堂運行餐飲服務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采購預算金額:18 元/餐/人。(2024 年工作日約 250 天,每天供應中餐 1 餐,用餐人員平均每天約 50 人,供餐天數及用餐人員數量以實際為準) 5、最高限價:18 元/餐/人。(最終結算按實際成交價、供餐天數及用餐人員數量進行核算) 6、采購內容:為在職全體干部職工提供健康、營養、可口的工作餐(暫定為中餐 1 餐),并結合傳統佳節,開展文化活動,發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食堂運行方式暫采用由供餐方送餐分盒派送。菜品以家常菜品為主,突出臨滄本地味道特色,菜品為四菜一湯(兩葷兩素一湯),米飯一份,其他咸菜由供餐方搭配。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8、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9、質量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以及省、市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規定、標準、規范。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關于中小微企業的規定: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參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文)、《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 號文)的規定,針對小微企業提供本企業的服務:針對小微企業承接服務(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小微企業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的,對其價格給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注: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規定的劃分標準,本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餐飲業。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規定的工業劃分標準:從業人員 300 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00 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 100 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2000 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 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 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 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 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2 關于節能、環保產品的規定:嚴格參照《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 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 號)、《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 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2.3 關于監獄企業產品的規定:參照《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執行,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監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2.4 關于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規定:參照《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執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出具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 3.2 所投入人員須全部持有健康證明資料(提供書面承諾函)。 3.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磋商,否則均視為無效(響應文件中提供聲明函)。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聯合體。
三、磋商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報名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請于 2024 年 0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8日,每天上午 08 時 30 分至 12 時 00 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8 時 00 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購買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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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