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項目建設單位為福建榕能電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福建榕能電業集團有限公司,(登錄后查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投標人用先進標準引領產品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采購機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應列明合同包個數、采購貨物及其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等內容)
●詳見貨物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見3.6專用資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標的,代理產品不得屬于《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第1號)規定必須進行國際招標的產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協外購產品投標時,其投標產品制造商須在境內具備相應貨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應協作承制貨物如期交貨的能力。除特別注明外,這些資格、資質、業績均系投標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協產品制造商本人所擁有的權利權益。
3.5 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投標產品制造商必須具有生產投標產品所需的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生產人員、產品及元器件檢測能力。本招標活動不接受貼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標公告中規定的允許外購外協的除外)、轉包行為的投標。
(2)在與規范相同或較規范更嚴格的條件下,投標產品的投運數量或供貨數量及其成功運行時間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內存在不同類別的產品,除外購外協的產品外,則投標人須分別滿足包內各類別產品的資格要求;對于外購外協的產品,產品制造商應滿足本公告資質相關業績要求。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招標文件要求的國家強制認證證書。
(4)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6)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和《福建億力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關系管理辦法》的規定,投標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供應商在投標截止之日至中標公告發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為處理期內的,均適用不良行為處理結果。或投標人存在觸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第三十三條重大問題“熔斷機制”情形的(即:自上次中標結果發布之日起,至本次中標結果發布之日前,供應商發生下述情形的,暫停其同類產品或服務的中標資格:(一)貨物類供應商產品在運行期間發生事故,工程、服務類供應商發生安全事故,被實名投訴質疑,或被公司事故快報通報,但事故原因及責任尚未確定的;(二)供應商涉及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安全事件,被公司輿情通報的;原因查明后,若非供應商責任,應立即解除對供應商的處理;若屬于供應商責任,已暫停中標資格的時間應計入處理時間(以中標結果公布之日起計算)),其投標將被否決。即使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況,但在發送中標通知書之日,出現上述情況的,招標人亦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7)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投標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不得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即使投標人在開標當日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但在發送中標通知書之日,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招標人亦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8)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即使投標人在開標當日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但在發送中標通知書之日,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招標人亦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9)外購外協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進口散裝的部件應符合本招標技術規范要求。國家、行業已經發布相應產品標準的,投標人須取得國家級權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國家、行業尚未發布相應產品標準的,投標人須取得國家級權威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投標人應具備對外購外協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進口散裝的部件進行進廠驗收所需的檢驗制度、檢測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應商提供的檢測合格證明。原材料組部件管理應當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標人不得選配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通報/公告》、福建億力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決定》中正接受暫停中標資格、取消中標資格的外購外協供應商或代理(集成服務)制造商的產品;不得選配涉嫌存在《招標投標法》第53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1條所列違法行為,已被司法機關立案的外購外協供應商或代理(集成服務)制造商的產品。
(11)投標產品不得選配缺陷責任期(自設備投運之日起兩年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于接續、接觸機械電氣性能,支撐、封閉絕緣性能,以及電力電子性能下降、老化、毀損、喪失等)導致設備停運檢修的組件材料制造商的產品。
(12)應提供“重法紀、講誠信、提質量”承諾函:以投標人為單位提供《“重法紀、講誠信、提質量”承諾函》,打印后的承諾函需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企業公章后,將紙質文件掃描成電子版格式,存放于各分標商務投標文件中,承諾函格式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違反“重法紀、講誠信、提質量”承諾,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中被認定在招標人采購活動中存在行賄行為情節嚴重的,該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將被否決。
(13)為保障電網和設備本質安全,維護良好電工裝備質量生態環境,確保投標人提供優質產品。招標人有權對違反“重法紀、講誠信、提質量”承諾的投標人加大不良行為處理力度。
(14)產品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或鑒定報告:國家認可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相關報告,通常指帶有CNAS、CMA、CAL、I1ac-MRA等標識的報告(檢測報告未體現相應檢測機構認證標識的,投標人需提供檢測機構資質的相關佐證材料,外文版的檢測報告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對于未體現相應檢測機構認證標識且未提供檢測機構資質相關材料的檢則報告及未提供中文版翻譯件的檢測報告,評委會有權不予認可,所產生不利于投標人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5)對于接受代理的分標,代理商、制造商均可參與投標。投標人若是制造商,須滿足“專用資質業績要求”中制造商的資質業績;投標人若是代理商,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須滿足通用資格要求,同時其與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須分別滿足 “專用資質業績要求”中代理商與制造商的資質業績。此外,對于供貨業績這一項,代理商代理該制造商的供貨(銷售)業績可算作制造商業績。
(16)所投產品應滿足《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年修訂版)》(國家電網設備〔2018〕979號)的相關規定要求,同時作為現場交接驗收通過的必要條件。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附件三:國家電網設備〔2018〕979號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印發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訂版)的通知”。若有出臺新的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3.6 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須滿足相應招標貨物的專用資格要求如下: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投標。
3.8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次招標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2月29日-2024年03月05日23:59前(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后查看))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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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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