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1)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2)工作內容:對2024年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房屋維修框架項目采購所需的標的物進行采購。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項目金額:本項目預估金額為92.15萬元(含稅),最終采購金額以實際結算為準。(備注: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的參選)
(2)項目概況:承包人完成本項目發包范圍內包括以下工作:室外部分、室內部分、房屋日常維護、維修或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房屋維修、裝修整治、水電改造,建筑垃圾清運以及與本工程相關的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具體工作內容以訂單為準。(包含南岸公司范圍內房屋及營業廳其他零星維修若干項目)。
(3)工程地點:重慶市南岸區。
(4)協議期限:A.雙方同意由賣方和/或供應商作為買方和/或采購方的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在有效期內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①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房屋零星維修]相關施工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議之日;
②買方就再次采購發出中選結果通知書之日;
③買方向賣方發出停止施工服務通知書之日;
④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⑤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B.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自動延續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日期:
①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房屋零星維修] 相關施工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議之日;
②買方就再次采購[房屋零星維修] 相關施工服務發出中選結果通知書之日;
③買方向賣方發出停止施工服務通知書之日;
④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⑤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5)工期要求:常規項目5個日歷天,合同工期的起計日以發包人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完工以整體項目通過竣工驗收的日期為準。特殊項目工期已雙方協商為準。
(6)質保期:二年(防水、供熱與供冷系統等有規定的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符合重慶電信相關要求。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的包干方式組織施工,承包本工程,不得轉包。
(9)本項目不劃分分包及份額。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折扣系數限價,在以第三方審計價格的基礎上報折扣系數,最高參選折扣系數限價為95%,參選人參選折扣系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折扣系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參選。
(3)不允許聯合體參加比選。
(4)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參選人須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房屋維修)業績,業績累計合同金額不低于28萬元。注:業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合同中能體現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不能體現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票掃描件,發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前。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6)資質要求:參選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乙級(二級)及以上資質(復印件),或施工綜合資質。
(7)安全生產條件: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身份證,以上提供相應證書掃描件。
(8)本項目要求參選人具備以下人員要求:
a)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專業為建筑工程專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注:提供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身份證掃描件及相關建造師資質證書的證明材料(如電子證照或相關官方網站查詢截圖等),評選委員會有權進行查驗,如存在信息不實,其參選將被否決。
b)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中級及其以上職稱。
注:項目技術負責人應附職稱證、身份證掃描件。
c)參選人須為本項目配備安全員至少1人,涉及電工作業的施工人員至少1名、高處作業施工人員至少1名。
注:安全員須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身份證;電工作業施工人員須附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證)”、身份證;高處作業施工人員須附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高處作業)”、身份證。(評選委員會有權通過原件核查或登陸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http://cx.mem.gov.cn/)等網絡查驗等方式進一步核實證件相關信息,如特種作業證存在有效期過期、專業信息不正確或在有效期內未按時復審或復審不通過的情形,該特種作業證不予認可。以上人員不得兼任,如人員兼任,不予認可。)
d)以上人員均須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1月1日至今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其中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必須由參選單位繳納社保,其他人員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參選人的代繳協議或類似證明;不提供則對應的人員不計入其內。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3月8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3月8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3月8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2年3月8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0) 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 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 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7)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 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參選產品資格要求: / 。
2.4參選產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參選人提供“電信公司員工及其親屬在參選單位參與經營情況說明”,如實說明情況,并不存在本項目涉及的電信員工及其親屬在參選單位參與經營。
2.6購買保險要求:參選人必須為本項目團隊人員購買或承諾必須在合同簽訂前購買相關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賠付額度不低于200萬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產責任險,并提供購買相應保險的證明材料或出具承諾函。
2.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3月1日21時30分至2024年3月4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3月8日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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