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1.1本建設項目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格庫鐵路(青海段)擴能改造工程項目(項目名稱),已由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青海省人民政府以鐵發改函〔2023〕142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中國鐵路青藏集團有限公司西格二線建設指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格庫鐵路(青海段)擴能改造工程指揮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的鋼材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格爾木至庫爾勒鐵路(青海段)擴能改造工程站前S1標段起訖里程K0+000-K113+106(中灶火站庫爾勒端含)全長113.106km,主要包含新建河西農場、河西農場西、拖拉海西、灶火西、中灶火共5個站。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8)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鋼材包件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行業無該項的除外)。
(3)生產能力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須具備長材年產10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能力,自身具有與鋼材產能配套的煉鐵、煉鋼能力,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或2022年財務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及利潤表),新注冊公司(不足1個財務年度)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體系認證;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投標物資須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2022-01-01至投標截止日期投標物資合格的質量檢驗報告至少1份。
(6)供貨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2-01-01至投標截止日期投標物資供貨業績證明至少1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2023年3月后注冊的新公司以及投標物資生產廠或其銷售公司投標不受業績限制。
(7)履約信用要求: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內。
(8)其他要求:投標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資格要求的多個生產廠的產品參加投標,但須提供生產廠出具的針對本包件授權函或投標物資生產廠銷售代理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投標物資合法來源的證明材料;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具備提供延伸服務的能力,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投標人與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24年3月8日8時30分至2024年3月22日17時00分(登錄后查看)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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