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雄安新區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自然資源廳(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雄安新區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函》(冀發改函〔2019〕376號)、《河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雄安新區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的函》、《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新建雄安新區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冀發改基礎〔2022〕91號)、《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雄安新區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冀發改投資〔2022〕976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河北雄安軌道快線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投資+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企業投資60%+政府投資4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河北雄安軌道快線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雄安新區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35kV干式配電變壓器及35kV中性點接地電阻成套裝置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雄安新區、廊坊市、北京市。
2.2項目概況:
2.2.1雄安新區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線,線路全長約86.26km,其中高架段約65.37km,U型槽及過渡段約1.09km,地下段約19.80km。線路設站8座分別為雄安航站樓站、金融島站、第五組團站、雄州站、雄安站、霸州開發區站、永清臨空站、昝崗站,其中,雄安航站樓站、金融島站、第五組團站為地下車站,昝崗站為地面車站,其余4座為高架車站。
2.2.2供電系統設備采購項目概況:本工程供電系統由牽引供電系統與動力照明供電系統兩部分組成,采用集中供電方式,其中牽引供電系統采用110/27.5kV兩級電壓供電;動力照明供電系統采用110/35/0.4kV三級電壓供電;牽引供電方式地面和高架段采用AC25kV柔性接觸網,地下隧道區段采用剛性懸掛,帶回流線的直接供電方式;新設永清、雄霸區間和雄縣共3座主變電所;共設20座降壓變電所(其中8座降壓變電所與主變電所、分區所和開閉所合建),11座跟隨式降壓變電所;4座分區所,1座開閉所。
2.3招標范圍:
(1)設備包括:35kV干式配電變壓器、35kV中性點接地電阻成套裝置(含電阻器本體、接地變電壓器及附屬設備)等,以及與設備有關的軟件、手冊及其它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2)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和測試設備。
(3)服務: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裝卸、運輸、倉儲、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設計聯絡、安裝督導、試驗、驗收、試運行、初期運營、提供技術援助、項目管理、培訓、接口管理、質保期服務、BIM模型設計、配合初期運營前相關評估(含RAM)工作(如有)和投標人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2.4交貨期:投標人按照招標人給出的工程進度、安裝計劃等需求提供生產交貨計劃,最終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5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6本項目估算價:約1890.32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標貨物(變壓器)的制造商。
(2)業績最低要求:投標人近5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1個合同供貨范圍內含軌道交通35kV干式配電變壓器供貨業績,且穩定可靠開通運行(提供由用戶出具蓋章的運行證明文件)。
(3)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4)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蛘呷∠郯残聟^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服務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s.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t.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其他投標人代理同一個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投標;
u.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v.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者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w.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g項修改為本條);
x.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h項修改為本條);
y.投標人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j項修改為本條);
z.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行為(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o項修改為本條);
aa.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評價為履約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或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納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上述招標公告“信譽要求”②項修改為本條);
ab.投標人被“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列入黑名單或失信聯合懲戒被執行人且在有效期;
ac.投標人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中標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ad.投標人被雄安新區相關部門列入河北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
ae.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行政處罰決定或最終法律文書中需明確定性為“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否則不視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l項修改為本條);
af.在雄安新區招標范圍內,因涉嫌圍標、串通投標被立案調查,尚未被調查結束的(上述招標公告“信譽要求”⑤項修改為本條)。
ag.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當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為準,處罰日期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當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準)(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p項修改為本條)。
ah.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本條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當日查詢的“信用中國”網站“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為準)(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r項修改為本條)。
以上t、u、v、w、x、y、z、aa、ab、ac、ad、ae、af、ag、ah與信譽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aa、ab、ac、ad、ae、af、ag、ah條要求為準。
A.投標人為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運營機構,以及與該機構有控股或者管理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和個人。
上述法律法規禁止情形的評審方式為公開承諾制,接受社會監督。若發現存在上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嚴格遵守“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前提下可通過“交易平臺”在“投訴與答復”菜單中采用數字CA證書以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的數據電文形式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6)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②財務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2020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
各投標人對多個標段提出投標時,最多允許中標 /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 3 月 7 日00時 00 分 00 秒至2024年 4 月 7 日 9 時 29 分 00 秒(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后查看)下載招標文件。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 4 月 7 日 9 時 30 分 0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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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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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