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2024年廈門市建設工程監督檢測技術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98,000.00元
采購包1(2024年廈門市建設工程監督檢測技術服務1):
采購包預算金額:366,000.00元
采購包最高限價: 366,000.00元
磋商保證金: 0元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品目號 |
品目編碼及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允許進口 |
簡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 |
1-1 |
C19990000-其他專業技術服務 |
2024年廈門市建設工程監督檢測技術服務 |
1(批) |
否 |
配合做好工程監督檢測工作,對施工現場原材料、結構實體、預拌混凝土企業使用的原材料等開展監督抽檢,并出具檢測報告。 |
36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業 |
本采購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采購包2(2024年廈門市建設工程監督檢測技術服務2):
采購包預算金額:366,000.00元
采購包最高限價: 366,000.00元
磋商保證金: 0元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品目號 |
品目編碼及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允許進口 |
簡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 |
2-1 |
C19990000-其他專業技術服務 |
2024年廈門市建設工程監督檢測技術服務 |
1(批) |
否 |
配合做好工程監督檢測工作,對施工現場原材料、結構實體、預拌混凝土企業使用的原材料等開展監督抽檢,并出具檢測報告。 |
36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業 |
本采購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采購包3(2024年廈門市建設工程監督檢測技術服務3):
采購包預算金額:366,000.00元
采購包最高限價: 366,000.00元
磋商保證金: 0元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品目號 |
品目編碼及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允許進口 |
簡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 |
3-1 |
C19990000-其他專業技術服務 |
2024年廈門市建設工程監督檢測技術服務 |
1(批) |
否 |
配合做好工程監督檢測工作,對施工現場原材料、結構實體、預拌混凝土企業使用的原材料等開展監督抽檢,并出具檢測報告。 |
36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業 |
本采購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無
采購包2:無
采購包3: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在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關于“信用記錄查詢結果”要求的基礎上,還應符合《關于進一步規范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使用的通知》(廈財采〔 2020〕14號)及《關于加強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使用的通知》(廈門市財政局2021年7月23日發)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內容:①資格審查時,信用記錄查詢渠道增加:信用中國(福建廈門)(credit.xm.gov.cn)。②采購人在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之前,應當會同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國家企業信用公示信息系統”等渠道查詢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信用記錄(重點是行政處罰信息),發現供應商在近三年內可能存在重大違法記錄的,應當核實確認,確實存在重大違法記錄情形的,可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提請監督檢查。;(2)①根據廈財采〔2020〕10號文的規定,因疫情影響享受緩繳或免繳社保資金、稅款的企業,無法提供相關社保、稅收繳納證明材料的,提供有關情況說明視同社保、稅收繳納證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應商提供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視同滿足經審計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的要求。③根據廈財采〔2021〕5號文的規定,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基本資格條件采取“信用承諾制”,供應商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見附件)的即可參加采購活動,在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3)供應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條件,已按住建部57號部令標準重新核定資質的必須取得專項資質中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建筑節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八項資質;暫未按新標準重新核定資質的須取得專項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和見證取樣檢測資質,并提供以上資質證書掃描件。。
采購包2:
(1)在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關于“信用記錄查詢結果”要求的基礎上,還應符合《關于進一步規范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使用的通知》(廈財采〔 2020〕14號)及《關于加強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使用的通知》(廈門市財政局2021年7月23日發)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內容:①資格審查時,信用記錄查詢渠道增加:信用中國(福建廈門)(credit.xm.gov.cn)。②采購人在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之前,應當會同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國家企業信用公示信息系統”等渠道查詢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信用記錄(重點是行政處罰信息),發現供應商在近三年內可能存在重大違法記錄的,應當核實確認,確實存在重大違法記錄情形的,可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提請監督檢查。;(2)①根據廈財采〔2020〕10號文的規定,因疫情影響享受緩繳或免繳社保資金、稅款的企業,無法提供相關社保、稅收繳納證明材料的,提供有關情況說明視同社保、稅收繳納證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應商提供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視同滿足經審計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的要求。③根據廈財采〔2021〕5號文的規定,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基本資格條件采取“信用承諾制”,供應商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見附件)的即可參加采購活動,在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3)供應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條件,已按住建部57號部令標準重新核定資質的必須取得專項資質中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建筑節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八項資質;暫未按新標準重新核定資質的須取得專項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和見證取樣檢測資質,并提供以上資質證書掃描件。。
采購包3:
(1)在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關于“信用記錄查詢結果”要求的基礎上,還應符合《關于進一步規范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使用的通知》(廈財采〔 2020〕14號)及《關于加強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使用的通知》(廈門市財政局2021年7月23日發)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內容:①資格審查時,信用記錄查詢渠道增加:信用中國(福建廈門)(credit.xm.gov.cn)。②采購人在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之前,應當會同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國家企業信用公示信息系統”等渠道查詢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信用記錄(重點是行政處罰信息),發現供應商在近三年內可能存在重大違法記錄的,應當核實確認,確實存在重大違法記錄情形的,可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提請監督檢查。;(2)①根據廈財采〔2020〕10號文的規定,因疫情影響享受緩繳或免繳社保資金、稅款的企業,無法提供相關社保、稅收繳納證明材料的,提供有關情況說明視同社保、稅收繳納證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應商提供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視同滿足經審計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的要求。③根據廈財采〔2021〕5號文的規定,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基本資格條件采取“信用承諾制”,供應商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見附件)的即可參加采購活動,在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3)供應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條件,已按住建部57號部令標準重新核定資質的必須取得專項資質中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建筑節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八項資質;暫未按新標準重新核定資質的須取得專項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和見證取樣檢測資質,并提供以上資質證書掃描件。。
三、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進口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節能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環境標志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四、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 2024-03-08至 2024-03-1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03-19 09:15:00(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