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河間市念祖橋、留古寺橋危橋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河北省滄州市河間市
3、建設單位:河間市交通運輸局
4、施工單位:河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采購物資明細:(見附件)
第二條:招標要求
1、招標方式: 公開 。
2、原材要求和質量要求:
2.1水泥
所用水泥初凝時間應大于3h,終凝時間應大于6h且小于10h,強度等級為42.5的普通硅酸鹽水泥,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強水泥及受潮變質的水泥。
采用散裝水泥,在水泥進場入罐時,要停放七天,安定性合格后才能使用;夏季高溫作業時,水泥溫度不能高于50℃,否則應采取降溫措施。
2.2粗集料
用作被穩定材料的粗集料宜采用硬質巖石加工成的碎石,壓碎值≤35%,針片狀含量應不大于20%。
2.3細集料
細集料應潔凈、干燥、無風化、無雜質,并有適當顆粒級配。細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顆粒含量應不大于20%,含泥量不大于3%。
2.4、公路用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的質量水平應滿足水泥穩定碎石相應的現行國家、行業的全部相關要求與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標準:
《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程》 JTG E51-2009
《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細則》 JTG/T F20-2015
2.5、公路用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的各項指標應滿足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相應的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設計文件要求與規定。本工程采用二級公路標準。
2.6、確定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最大干密度指標時采用重型擊實方法,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的技術要求應符合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相應的現行國家、行業的全部相關要求與規定,并有良好的施工性能。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的水泥劑量、7d無側限抗壓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本工程技術標準為:
水泥劑量應不大于6%,且水泥劑量不小于5.5%。
7d無側限抗壓強度≥4.0MPa。
合理的水泥穩定碎石組成必須達到規定及設計強度要求。
2.7、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國家標準如有變動的,以供貨時現行的最新國家標準為準。
3、水泥穩定碎石的拌制與運送:
3.1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必須采用專用穩定材料拌和設備拌制混合料。
3.2對無機結合料穩定中、粗粒材料,在裝卸過程中應采取措施減小混合料的離析。
3.3拌合廠與工地現場距離應充分考慮交通堵塞的可能,應根據工程量,配備足夠數量的混合料運輸車。
3.4混合料運輸車裝料前應清理干凈車廂,不得存有雜物。運輸車輛必須滿足環保要求。
3.5混合料運輸車裝好料后,必須用篷布將箱體覆蓋密實,不論運距多遠都要覆蓋。運輸過程中不得打開篷布,防止導致混合料水分散失,直到攤鋪機前準備卸料時方可打開。
3.6水泥穩定材料從裝車到運輸至現場,時間宜不超過一小時,超過兩小時招標方不予接收及攤鋪。
3.7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在攤鋪地點憑運料單接收,投標方必須保證施工連續性,不得因車輛不足導致現場間歇性停工或停工,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內車輛充足。因混合料供應不足造成現場施工非正常中止,造成的費用浪費及返工等經濟損失由投標方負責。
4、環保要求:乙方在保證提供符合國標的合格產品的同時,滿足業主、監理、甲方提供的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符合GB50325—2001環保標準和技術交底要求,在與所采用的技術規范不同時,按較高要求的技術規范執行。
5、交貨日期:以項目生產安排為準,產生實際需求前1天通知中標單位。
6、評標辦法:本次招標采用的評標方法為合理最低價。
第三條: 投標方應具備的條件
1、投標單位注冊資金 無要求 。
2、投標單位納稅人主體資格:小規模納稅人。
3、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范圍中包含水泥穩定碎石、建筑材料或建筑用石加工等生產及銷售內容等。
4、投標方中標后,供貨前需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產品檢測報告及相關技術資料。
5、投標單位需提供真實、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并做到四流一致,“發票流、資金流、合同流、貨物流”。
6、投標單位非招標方黑名單企業。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第四條: 報價要求
1、本次招標預算總量為4035噸 。
2、本次招標需要將水泥穩定碎石運至施工現場,運距不確定。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地域的交通路況、運距、運輸時間、交通安全(尤其村鎮內)、選擇合適大小的運輸車輛等。
3、報價內容:所報價格為水泥穩定碎石成品混合料送到攤鋪現場的含增值稅一票制價格,包含水泥穩定碎石的全部材料費、場地費、加工費、運費、保溫及安全環保等所有措施費用以及稅費、管理費、風險費等全部費用,包含稅率(小規模納稅人1%、)。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貨物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后,雙方對物資品種、型號、規格、數量、相關單證進行驗收。如品種、型號、規格、相關單證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退貨或予以更換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甲方檢驗合格及雙方共同簽認的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為結算依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轉賬或電匯
2、支付時間:合同簽訂后并且乙方供貨完成后開具發票,依據建設單位撥款情況及項目實際進度,2024年9月份付至總用量的30%,2024年12月份付至總用量的60%,2025年6月份付至總用量的100%。因建設單位資金問題未能及時付款,甲方不支付利息,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發票約定:
(1)投標方須開具符合國家稅收制度規定的增值稅發票,由發票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由投標方承擔。
(2)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虛開、偽造、非法買賣、時間段網絡查詢等所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由投標方承擔;給招標方造成的損失由投標方負責,投標方的做法將被視為不誠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設集團供方名錄。
第七條: 投標須知
(登錄后查看)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書視為無效標。
(1)提交的投標文件未對招標文件進行實質性響應的;
(2)投標人惡意串通投標情形的;
(3)投標人投標報價經評審判定存在明顯故意重大不平衡報價或低于成本價的;
(4)在招標中,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八條: 時間要求
1、供應商報名截止時間: 2024年3月12日 16 時 00 分
2、投標截止時間: 2024年03月13日11時00 分。
3、開標時間: 2024年03月13日 13時 00 分。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