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中渝電鍍有限公司原址場地及影響區污染土壤治理修復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慶中渝電鍍有限公司原址場地及影響區污染土壤治理修復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名稱)已由重慶市江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江發改投【2023】365號(項目代碼:2309-500105-04-05-121063)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資金及江北區級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市江北區路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重慶市江北區大石壩大慶村73號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本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5772平方米,建設規模為土壤開挖、場內短駁29055立方米,污染土壤外運至水泥廠處置9592噸,樁板擋墻588.9立方米,場地清表及外運15772平方米,新建篩分大棚1000平方米,疑似污染土堆場1797平方米,臨時道路2000平方米,疑似污染土二次轉運13942立方米,排水溝130米,洗車場和沉砂池、廢水池等配套設施內容。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污染土修復、基坑支護、廢水收集處置、配套設施、基坑回填等。
2.3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1379.92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1054.76萬元
2.4 招標范圍:主要包括設計、工程施工等內容,具體范圍為:包括場地范圍內污染土壤、固體廢物、地表油泥及含油建渣(危險廢棄物)及場地基坑廢水等處置工程的修復治理方案編制、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移除重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污染名錄等所有內 容。具體包括:
1、根據前期風險評估報告、實施方案等成果,按照《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25.4-2019)相關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由設計單位編制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方案,考慮工期要求及場地限制,原則上采用外運水泥窯協同處置工藝,最終修復方案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評審備案為準。
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修復模式比選及確定;(2)修復技術篩選及確定;(3)污染土壤修復技術及處置終端選擇;(4)施工平面布置;(5)臨時設施建設方案,如篩分大棚設計、大粒徑石塊沖洗暫存區設計、污水處理池設計、洗車池設計、疑似污染土堆場設計、運輸道路設計、截排水設施設計等;(6)土壤清挖方案;(7)擋墻支護方案;(8)土石篩分方案;(9)污染土壤場外運輸方案;(10)水泥窯協同處置方案;(11)施工廢水及底泥處置方案;(12)二次污染防治措施;(13)環境監測方案;(14)自驗收監測方案;(15)事故應急預案;(16)編制深基坑支護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通過專家論證。最終修復方案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評審備案為準。
2、施工部分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據前期風險評估報告成果,按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 25.4-2019)、《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HJ 25.5-2018)、《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HJ 25.6-2019)、《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2018 年1月1日施行)、《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HJ 1019-2019)、《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 50/T 725-2016)相關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按照場外處置原則編制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成果文件需通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評審并備案;②根據備案的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土壤污染修復工作,達到修復目標;③負責施工過程及缺陷責任期內中場地及周邊的安全管理;④負責控制并處理修復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揚塵、廢氣、噪聲等污染,確保不產生環境二次污染;⑤按照環保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政策要求,對污染土壤及污染水等進行環保檢測。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14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20日歷天(包含土攘污染修復方案的編制并通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評審備案);施工工期:120日歷天;
施工節點工期: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并配合發包人完成污染土壤修復效果評估﹔
缺陷責任期要求:24個月。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1)設計資質: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污染修復工程)資質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2)施工資質: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績條件: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容。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組成單位數量不超過2家,由負責施工的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詳細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人應于2024-03-20 17:00:00(北京時間)前發布澄清。
5.投標文件遞交的內容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04-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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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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