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莫干山智能生態城創新創業產業園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約362156萬元,工程概算約/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約207225萬元,本次招標項目建設規模:總用地面積約98012平方米,計劃總建筑面積約4740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2940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179986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創新中心、創業基地及配套商業等。建設地點:德清縣康乾街道長虹街南側、工大路西側;長虹街南側、潛夫路西側。
2.2招標范圍:本次工程招標范圍包含建筑裝飾工程、安裝工程等內容,其中裝修面積約24600平方米,具體詳見施工圖、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約8106萬元(其中智能化工程約1856萬元)。
2.3施工總工期:15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和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2019年3月1日以來投標人完成過僅指裝修裝飾工程單項合同金額在3600萬元及以上的房建類裝修裝飾工程施工業績。(如聯合體投標,由牽頭人提供)
證明材料:同時提供項目施工合同(合同簽字蓋章頁、反映項目特征的關鍵頁)及工程竣工驗收文件關鍵頁的復制件(注:①如施工合同為分包合同且工程竣工驗收文件關鍵頁的復制件上無分包單位公章的,則還須提供該項目建設單位認可分包的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②施工合同為含有精裝修的總承包合同或者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合同業績及聯合體方式承接的需同時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出具的精裝修工程無分包證明,及施工單位精裝修工程無分包的承諾書,否則不予認可。),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時間為準。
注:(1)以上業績認定僅指裝修裝飾部分合同金額,不包含裝修裝飾部分以外的任何專業工程。施工合同為含有精裝修的總承包合同或者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合同業績,合同中能單獨體現裝修裝飾部分的合同金額的,業績認定以合同中的裝修裝飾部分的合同金額為準;合同中無法單獨體現裝修裝飾部分的合同金額的,須提供經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審計單位三方簽字、蓋章的工程結算審計報告中的《工程造價審定單》,業績認定以《工程造價審定單》中裝修裝飾部分的審定金額為準;《工程造價審定單》仍無法單獨體現裝修裝飾部分的審定金額的,另還須提供經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審計單位三方蓋章的《結算審核對比表》,業績認定以《結算審核對比表》中的裝修裝飾部分的審定金額為準。其余均不予認可。
(2)如提供的業績為工程總承包類型的且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需為聯合體成員方且為裝修裝飾工程的施工方,且需在文件中明確體現,否則不予認可。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單位總數不超過2家。聯合體投標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為聯合體牽頭人,需提供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的投標。
3.5□ /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6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執行),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 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高級技術職稱,園林綠化相關專業僅限于園林綠化或風景園林或園林建筑或環境藝術或園林工程或古建筑園林專業。
3.7 /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證書的人數不少于2名;【注:人數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的規定】;(如聯合體投標,牽頭人提供)
3.9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場嚴重失信名單(以全國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為準);(如聯合體投標,牽頭人提供)
3.10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招標投標失信黑名單(以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的披露期內的失信黑名單為準);(如聯合體投標,牽頭人提供)
3.11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并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聯合體投標,牽頭人提供)
3.12投標人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國家或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布的名單為準)。
3.13擬派項目負責人有以下情況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
(1)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且在公示期內的不良信息記錄;
(2)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行政處罰。
工程建設相關的不良信息和行政處罰是指與工程建設有直接關聯的市場行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揚塵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處罰。
3.14 /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4.資格審查條件
4.1資格審查條件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資格審查內容。
5.招投標方式
5.1公開招標。
6.招標文件的獲取
(登錄后查看)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4月23日0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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