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簡介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要求,廣州燃氣集團就總部及屬下單位與下屬子公司2024年度的178個固定點/非固定點的安防視頻設備維保服務,選擇符合條件的服務單位,以確保上述安防視頻設備的24小時不間斷平穩運行。
二、項目內容
1、服務范圍與服務內容:對本項目涉及的所有監控點及設備的故障響應、故障診斷、故障處理、故障設備的維修、提供替換設備、故障系統的恢復與重置等軟硬件的維護,以及相應的人力成本、交通/運輸成本、維修工具成本、勞保裝備成本、替換設備成本等。備品備件維修更換費報價(綜合單價)已包含備品備件本身與安裝調試費及一年質保費,以及更換備品備件相應的人力成本、交通/運輸成本、維修工具成本、勞保裝備成本等。詳見附件1《用戶需求書》。
注:因公司發展需要,監控點的地理位置可能會在廣州市內發生改變、監控設備數量可能會發生增減、監控系統可能更改,原則上只要監控維護點數量、監控設備數量不變,則響應人均須按照合同要求對所有監控點進行維護,且維護費用不變。
2、服務地點:廣州市。
3、服務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
4、服務要求:
4.1遠程響應:響應人提供7×24小時的形式不限的遠程技術支持服務,包括發包人以書面或電話/微信等形式提出的問題咨詢與遠程測試/監控、故障診斷等技術服務,服務次數不限。響應人在接到的發包人的服務請求/報障后,必須立即安排維護技術人員回應發包人,并在1小時內確定是否需要現場處理。
4.2現場處理:響應人提供7×24小時的現場處理,當出現系統故障或設備故障且無法遠程解決時,自響應人收到發包人的報障開始,響應人技術人員在工作日范圍必須6小時內到達現場,在節假日范圍必須12小時內到達現場。現場處理以“工作函”記錄故障接報、處理和解決的全過程,工作函一式兩份,發包人與響應人雙方各留一份。
4.3確因系統故障或設備故障造成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響應人技術人員必須在到場后2小時內以書面或電話/微信等方式向發包人工作人員報告,并應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到場后在24小時內修復故障或在48小時向發包人提供替換設備。
4.4確需更換故障設備或修復系統的,包括因缺貨或停產而需要更換為功能與性能不低于本清單產品且與原產品從屬的安防監控系統相兼容相匹配的其他品牌/型號產品,響應人須先以“工作函”向發包人工作人員提交書面報告,在發包人簽名同意后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設備更換或系統恢復并經發包人簽名確認。
4.5響應人須承諾在合同簽訂時以發包人備品備件清單(詳見附件1《用戶需求書》)的綜合單價以及響應人的下浮率作為維修更換時的計價依據,此單價含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費、安裝調試等費用。在備品備件清單中無法找到的,按響應人提供的材料報價依據、發包人結合市場價格確定。備品備件清單中的數量是對維保期內的備件更換量的預算。
三、資格條件:
1、響應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事業法人應持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詢價,否則相關報價均無效。
2、響應人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且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響應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報價截止日期止,具有至少一項國內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指安防視頻設備維保服務或安裝服務相關項目,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資料不全,評委無法確定業績的不予認可。響應人應做好準備,如需核對合同原件內容,則須在要求時間內及時提供。]
4、響應人已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簽署了《響應人聲明》。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四、項目報價原則
1、報價標的:本項目報價為維保服務費以及備品備件綜合單價的下浮率(其中維保服務費為1個年度,含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費;備品備件以發包人備品備件清單為準,含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費),內容詳見附件2《用戶需求書》。
2、本項目維保服務費為總價包干、備品備件為綜合單價包干,不隨物價水平及政策變化等因素的變化而調整。
3、本項目發包人設有最高限價:其中維保服務費總價最高限價為23萬元(含稅),備品備件綜合單價最高限價見附表2;請按照報價函的格式報價(下浮率),下浮率必須以“數值+%”的百分數形式表示,下浮率的數值部分必須大于或等于零,小數點后最多保留兩位(如0.12%),否則為無效報價。
五、開啟、評審、成交及合同簽訂
1、發包人組織評審小組同時開啟各響應人的報價,然后由評審小組對報價響應文件進行評審。
2、經評審,通過資格審查并滿足詢價文件的用戶需求書及合同條款要求,評審價格最低(即下浮率最大)的合格報價響應人推薦為首選成交候選人,評審價格次低(即下浮率次大)的合格報價響應人為第二成交候選人。
3、如果兩家或以上的合格報價響應人的評審價格(下浮率)相同且為最低報價(下浮率最大),則搖珠決定首選成交候選人。
4、成交結果由發包人向成交人發出成交通知書。
5、成交人應及時登錄廣州發展電子采購平臺確認《成交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是簽訂合同的依據和組成部分。
6、成交人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合同格式見附件2),詢價文件、成交人的報價文件以及評審過程中有關澄清文件均作為合同附件,合同經發包人審核蓋章后實施。
7、成交人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與發包人簽訂合同的,發包人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有權將成交人資格轉給第二成交候選人或重新詢價。
8、本項目由發包人組織采購。成交人按發包人內部不同需求單位的維保需求分別與發包人及下屬子公司(需求單位)簽訂服務合同,各需求單位(發包人及其子公司)承擔的義務及責任以其需要維保的設備及其與成交人簽訂的服務合同為限,各需求單位之間無任何連帶責任、擔保責任。發包人及下屬子公司(需求單位)包括:
(1)廣州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2)廣州南沙發展燃氣有限公司;
(3)廣州花都發展燃氣有限公司。
六、發包人將不承擔響應人準備報價文件和遞交報價文件以及參加本次報價活動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七、詢價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7日23:59,(登錄后查看)下載電子詢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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