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PYG
項目名稱:天津市職業大學能源審計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天津市職業大學能源審計服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后30天內出具審計報告并驗收合格。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一)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響應文件開啟當日響應文件開啟時間之前“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二)依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的規定及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的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微型企業的價格給予20%的扣除。
(三)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的價格給予20%的扣除。
(四)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價格給予20%的扣除。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1. 須具備獨立承擔民事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并由本人簽字或蓋人名章。2. 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應包括完整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或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書面聲明。3.提供2023年10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內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等)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或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書面聲明。納稅零申報供應商應當按照以下任意一種方式提供相應證明文件:1)稅務大廳零申報報表且加蓋受理章;2)網絡申報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稅的證明文件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新成立的供應商按實際的繳納情況遞交相關證明。4.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注: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實際查詢結果以采購代理機構于響應文件開啟當日、響應文件開啟時間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查詢結果為準。(二)供應商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參加磋商。供應商若為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如身份證、駕駛證、護照等);供應商若為授權代表參加磋商,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代表委托書(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授權代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如身份證、駕駛證、護照等)。(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供應商須提供《非聯合體磋商聲明函》。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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