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冀東堡古2儲氣庫先導試驗工程-微地震監測技術服務已由招標人以中油冀計[2021]121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計劃投資,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中國石油冀東油田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服務地點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新堡古2平臺。 堡古2儲氣庫儲氣層位為沙一段,埋深-3940~-4200 m;儲層上覆蓋層巖性為泥巖,有效厚度平均 227m;直接泥巖蓋層厚度平均為90m。為確保冀東油田堡古2儲氣庫長期安全平穩運行,需對儲氣庫注采過程中斷層、蓋層及井筒完整性進行微地震實時監測。通過微地震監測識別可能引起儲層分區或流動通道的斷層或大裂縫,掌握氣藏內部變形機制、傳導性裂縫和再活動斷裂構造形態信息,以及流體流動的分布和壓力前緣的移動狀況,對區域上較強誘發地震事件也能監測,從而為儲氣庫生產運行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針對堡古2儲氣庫長期監測進行監測系統設計,通過在堡古2儲氣庫安裝部署長期淺井微地震監測系統和進行數據分析,長期評價堡古2儲氣庫注采活動的響應特征和地質體完整性等。 淺井臺站新鉆井施工屬于項目非關鍵性服務內容,允許中標人分包給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單位。 2.2 招標內容及范圍: 本項目工作區域為南堡3號構造堡古2區,研究區面積5.03 km2,需對儲氣庫注采過程中斷層、蓋層及井筒完整性進行長期微地震實時監測。主要內容為: (1)微地震長期監測系統布設現場踏勘; (2)微地震長期監測系統設計(淺井); (3)微地震監測長期監測現場施工(新建不少于12個淺井監測臺站) (4)微地震長期監測數據處理及解釋; (5)微地震監測技術培訓指導。 (6)投標人投入設備應至少包括滿足監測要求的淺井微地震檢波器、微震采集儀、傳輸設備、數據存儲設備、長期供電系統,處理解釋設備及軟件。 2.3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4個月完工。 2.4.本項目估算金額為1050萬元,不含增值稅; 2.5 標段劃分:否。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或其分包商具有住建部門頒發的地質工程類勘察資質或水利行業協會部門頒發的水利鉆井甲級證書,提供投標人或其分包商的該證書掃描件。(本項目只允許淺井臺站新鉆井施工內容進行分包,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或轉包)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應提供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結算 的類似項目情況,包括項目的數量、規模、質量、運行情況等內容。(提供相應合同和對應的增值稅發票)。招標人在簽訂合同前有權進行現場核實,投標人須配合,否則視為虛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 類似項目:微地震監測服務。 3.4財務要求: 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應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內任意一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狀況滿足履行本項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計算。 3.5信譽要求: ①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②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③承諾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查詢結果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wenshu.court.gov.cn)為準; ④開標當日未被暫?;蛉∠稑速Y格的。未被中國石油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或冀東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單,未處于年度考評不合格禁入處罰期限之內。 3.6人員要求: ①項目負責人1名:具有地球物理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或副教授職稱、在類似項目中擔任過項目負責人,需提供能證明的項目合同(合同文本中須明確其為項目負責人)或甲方證明材料;具備井中微地震監測相關研究經驗(提供項目合同或論文論著或發明專利或科技獎勵的掃描件)。 ②團隊技術人員應不少于5人(不包括項目負責人),其中具有地球物理或地質類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或副教授職稱不少于3人; ③現場組織施工及工農關系協調人員至少1人。提供技術服務時須持有有效井控培訓合格證、硫化氫培訓合格證、HSE培訓合格證(提供承諾書),如已取得,則提供證件掃描件。 ④上述人員均為本企業人員,提供其與投標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其社保的繳納單位與投標人一致) 3.7投入的主要設備(含試驗檢測設備)及關鍵工藝要求(允許投標人出具承諾函): 投標人投入設備應至少包括滿足監測要求的淺井微地震檢波器、微震采集儀、傳輸設備、數據存儲設備、長期供電系統,處理解釋設備及軟件。 3.7.1其中關鍵設備要求如下: 7.1.1 淺井微地震檢波器要求: ①淺井微地震檢波器最高工作壓力不低于3MPa; ②淺井微地震檢波器最高工作溫度不低于50℃; ③淺井微地震檢波器部署深度不小于200m; 3.7.1.2 微震采集儀 ①微震數據格式支持HSF、SEGY、SEGD、SMT或者MiniSEED等通用格式; ②支持溫度、壓力、地傾斜等傳感器數據采集。 3.7.1.3投標人需提交擬投入的主要設備的清單、能夠體現關鍵設備的參數的材料(例如產品合格證、說明書或銘牌等)或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3.7.1.4自有設備提供購置合同和增值稅發票,或國有企業資產證明;或按照招標人項目進度要求,提供在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擬投入主要設備到貨并完成安裝準備工作的承諾函,并同時提供擬采購制造商出具的關鍵數據滿足招標人要求的技術資料或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如設備名稱不一致,但提供的證明材料,能證明其功能、參數滿足本項目所指的設備要求的,則認可該設備。 3.7.2 處理解釋軟件需要提供主要功能模塊的截圖。 3.8其他要求:(投標人出具承諾函) ①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期間不得在其他項目任職。擬派服務團隊在項目服務未結束之前,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變動。 ②投標人承諾對招標人技術人員開展微地震監測技術方面的培訓指導。 ③履約擔保承諾:投標人承諾收到中標通知書10日內,需進行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10萬元,履約擔保形式為銀行電匯。 3.9聯合體要求: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單個聯合體成員總數不大于2。 ②聯合體應當具備招標文件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③聯合體雙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的牽頭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該聯合體協議書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的牽頭人應被授權作為聯合體各方的代表,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文件,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并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法律約束力;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④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組成聯合體投標各方在報名成功后,不得再變更其組織形式及成員構成。 ⑤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10關聯關系: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2月21日14:00:00時至2024年12月26日14:00:00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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