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油測井長慶分公司2025年爬行器射孔作業工具技術服務已按要求履行了相關報批及備案等手續,項目業主為中國石油集團測井有限公司長慶分公司,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中國石油集團測井有限公司長慶分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擬采取對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服務商,提供爬行器射孔作業工具技術服務。
2.2招標范圍:在長慶作業區域水平井首段射孔用爬行器工具技術服務,使用地面控制系統和井下儀器,其中井下儀器包含:CCL短節、電子線路段、推靠短節、驅動短節、旋轉短節、六臂扶正器、柔性短節、安全短節、減震短節及含本項目專用軟件的筆記本電腦等相關輔件。預計費用2000萬元(不含稅),按照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招標人不保證市場工作量。
2.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如遇中油測井相關政策有重大變化時,按照中油測井相關政策執行。
2.4服務地點:包括但不限于長慶油田在內的中國石油集團測井有限公司境內工作地點,根據生產需要,作業區域可能交叉。
2.5服務標準:中標服務商的儀器、設備、人員能夠滿足招標人QHSE體系的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含分公司),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省級及以上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包括測井、射孔或井下施工作業。
3.3業績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一項爬行器測井(含射孔)作業工具技術服務。
3.4人員要求:
3.4.1須配備現場管理人員至少4名:其中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質量管理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負責人1人;其中安全管理負責人須持有效的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并承諾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①在項目實施期間不得在其他項目任職;②承諾上崗前持有效井控證、HSE證;③承諾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④承諾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未發生較大安全事故;⑤承諾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未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3.4.2其他人員至少5名:其中施工作業人員至少4名,分別為儀器操作人員3名、維修人員1名;現場協調人員1名,便于協調溝通、現場問題處置、生產運行和質量控制等。承諾參與現場施工人員(含現場施工協調人員)上崗前持有效的硫化氫證、井控證及HSE證。
3.5設備要求:至少配備3套(6串)井下設備及工具,爬行器所包含地面控制系統和井下儀器;其中井下儀器包含:CCL短節、電子線路段、液壓推靠段、驅動段、扶正器、旋轉短節、柔性短節、安全短節、減震短節等。
3.6財務要求: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財務報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從成立年開始提供。財務審計報告須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報備并相應取得全國統一的驗證碼。
3.7信譽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③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近三年無行賄犯罪。
3.8被中國石油集團公司或中國石油集團測井有限公司納入“黑名單”或限制投標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招標。
3.9參加投標的投標人需要提供承諾:
(1)投標人承諾建立QHSE體系并有效運行。
(2)不得有中國石油集團測井有限公司長慶分公司范圍內領導干部、黨員及以及在管理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在非管理崗位履行管理職責的人員,以及以上人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親屬有直接利害關系,現場一經查實作否決投標處理,如合作以后發現的取消合作資格。
3.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請于北京時間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6日……報名。
4.2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應自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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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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