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西北科創中心工程總承包項目混凝土預制構件采購
截標/開標時間:2025-1-24 10:00:00
項目類型:貨物采購
招標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5-1-17 16:47:24
公告簽收登記截止:2025-1-19 16:30:55
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
西北科創中心工程總承包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本項目總包合同已簽訂,具備采購條件,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現對西北科創中心工程總承包項目混凝土預制構件進行公開競爭性采購。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 西北科創中心工程總承包項目
2.2項目地點: 西安市浐灞生態區
2.3項目規模: 126210.76㎡
3.采購范圍
3.1采購貨物清單:
序號 物資名稱 樓號 型號、規格、材質 單位 數量 固定單價 總價
一 1包
1 預制樓梯 7#、8#、12#、16# m3 30
2 預制疊合板 m3 1482.19
二 2包
1 預制樓梯 11#、13#、14#、17# m3 30
2 預制疊合板 m3 1456.03
3.2 本次采購價格為固定單價,交貨期暫定為2025年02月15日-2025年10月25日分批交貨,首批于2025年02月15日前交貨,具體時間及數量以采購方書面通知為準。采購混凝土預制構件規格型號及材質按照西北科創中心工程總承包項目裝配圖紙內容實施。
3.3 本次采購分2個采購包,上述清單為每個采購包的采購清單,每個采購包應答時分別進行報價。
4.技術質量要求
4.1技術規范
4.1.1 設計標準
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17)47號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和觀范裝配式建筑設計工作的通知 陜建發(2020)147號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裝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辦函 (2021)95號
《混凝土結構總說明》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 51129- 2017
《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1-2016
《泥凝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2011
《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2014
《鋼筋錨固板應用技術規程》JGJ 256- 2011
《鋼筋桁架樓承板》JG/T 368-2012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2012
《混凝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GB/T 504 76- 2019
《鋼結構設計標準》GB 50017-2017
《鋼結構焊接規范》GB 50661-2011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DB J61/T168-2020
4.2.混凝土標準
4.2.1混凝土配合比及對水泥、骨料、礦物參合料、外加劑等的設計要求應符合《混凝結構總說明》,混凝士應保證骨料的均勻性,預制構件的生產工藝、養護措施、強度控制等設計要求通過試驗確定。
4.2.2本項目預制構件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于C30,現澆混凝士的強度等級不低于C30;預制構件節點及連接處后澆混凝土的強度等級不應低于預制構件的混凝士強度等級。
4.2.3接縫坐漿材料強度等級不應低于預制構件的混凝土度等級。
4.2.4本項目要求預制構件出廠時抗壓強度實測值不得低于設計要求的75%。
4.2.5本項目應采用預制構件及預拌砂漿。預制構件與預制構件加工所用混凝土采用相同的供應廠家并對疊合樓板等構件使用的混凝上配合比進行協調管理。
4.2.6混凝土外加劑的選擇與使用應滿足《混凝土外加利應用技術規范》GB50119- 2013的相關要求。選擇各類外加劑時應特別注意外加利的適用范圍。各類外加利應有廠商提供的推薦摻量與相應減水率、主要成分的化學名稱、氯離子含量、含堿量以及施工中必要的注意事項。氯化鈣不能作為混凝上的外加劑使用。
4.3鋼筋、鋼材和連接材料標準
4.3.1鋼筋的選用應符合 現行國家標準《混凝上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 2010(2015年版)的規定,普通鋼筋應采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標的鋼筋。
4.3.2嚴格按施工圖要求排布鋼路并控制保護層厚度。預制構件內鋼筋應按設計要求露出高度設置。
4.3.3預制構件的吊環應采用未經冷加工的HPB300級鋼筋或Q235B圓鋼制作對HP B300鋼筋吊環最大應力5N/mm2,對Q235B圓鋼吊環最大應50N/mm2,當吊環直徑大于14mm時,應采用圓鋼制作,吊裝用內埋式吊桿的材料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4.3.4施工用預埋螺母的性能指標應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施工單位應根據現混凝土施工、預制構件吊裝和臨時支撐等的需要提出具體的施工要求和材料指標。
4.4預制構件鋼筋保護層標準
4.4.1預制構件中鋼筋的混凝: 保護層厚度大于50mm時,宜對鋼筋的混凝士保護層采取相應的構造措施。
4.4.2構件澆筑成型前,模具、隔離劑涂刷、鋼筋成品(骨架)質量、保護層控制措施、預留孔道、配件和埋件等,應逐件進行隱敏驗收,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和設計文件要求后方可澆筑混凝土。
4.4.3預制構件生產應采用定型鋼制模具 應確保模具的加工和組裝精度并根據構件加工過程中的誤差分析對模具、固定措施等進行調整。模具所選用材料應有質量證明書或檢驗報告,模具組裝完成后需進行去毛、除銹、清渣等工作。與構件混凝土直接觸的鋼模表面需均的涂抹脫模劑。對于外觀要求較高的構件,在模板拼接處如側模與底模的拼接處須以止水條做好密封處理以免漏漿影響外觀。
4.4.4根據實際情況均勻振搗,要求均勻密實、振搗時應避開鋼筋、埋件、管線、面磚等對重要勿碰部位,提前做好標記。
4.4.5預制構件外露表面應光潔平整,應嚴格控制表面氣孔的數量,不得出現缺楞、掉角、蜂窩、麻面等嚴重質量缺陷,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一般性質量故陷,應由構件加工廠負責修補在,運輸過程和施工現場形成的輕度破損,由構件加工廠出具修補方案,指導施工單位完成修復。物件內側與結構相接面須做均勻拉毛處理,拉深4-5mm。
4.4.6預制構件與現澆混凝土的接合面應做粗糙面,粗糙面宜優先采用緩凝劑露骨料做法,其次采用拉毛做法,設計特珠注明除外。預制板結合面骨料凹凸不小于4mm外露骨料的凹凸應沿整個結合面均勻連續分布。
4.4.7預制構件混凝上澆筑完畢后,應及時按國家混凝土養護的規定操作養護。
4.5預制混凝土構件成模標準
4.5.1構件脫模應嚴格按照順序折除模具 不得使用振動方式拆模。
4.5.2構件脫模時 應仔細檢查確認構件與模具之間的連接部分完全拆除后方可起吊。
4.5.3預制混凝上構件脫模起吊時, 同條件養護的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應根據設計要求確定,不應小于15MPa。
4.5.4構件起吊應平穩樓板應采專用多點吊架進行起吊,復雜構件應采專門的吊架進行起吊。
4.5.5為確保安全脫模、 起吊,應按設計要求項先做金屬預埋件拉拔試驗,實驗報告一式五份,業主、施工總包、設計監理、構件廠各一份。
4.5.6預制構件的制作與質量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行業的標準,規范、規程和建設所在地的規定。
4.5.7預制構件應具有生產企業名稱、制作日期、品種規格、編號等信息的出廠標識。出廠標識應設置在便于現場識別的部位。
4.6預制疊合板標準
4.6.1預制板與后澆混凝上疊合層之間的結合面及全預制空調板端部與現澆混凝士的結合面之間應設置粗糙面,粗糙面的面積不宜小于結合面的80%,粗糙面凹凸深度不應小于4mm.
4.6.2 疊合板支座處的縱向鋼筋應符合下列規定
1.板端支座處,預制板內的縱向受力鋼筋宜從板端伸出并錨入支承梁或墻的后澆混凝土中,錨固長度均不應小于5d(d為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且宜伸過支座中心線。
2.單向疊合板的板側支座處,板底分布鋼筋不伸人支座時,宜在緊鄰預制板頂面的后澆混凝土疊合層中設置附加鋼筋,附加鋼筋截面面積不宜小于預制板內的同向分布鋼筋面積間距,不宜大600mm,在板的后澆混凝士疊合層內錨固長度不應小于15d,在支座內錨固長度不應小于15d(d為附加鋼筋直徑),且宜伸過支座中心線。
3.當采用桁架鋼筋混凝上疊臺板時,若后澆混凝上疊合層厚度不小于100mm且不小于預制板厚度的1.5倍,則支承端預制板內縱受力鋼第可采用間接搭接方式錨入支承梁或墻的后澆混凝土中,并應符合《裝配式混凝士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1- 2016)第5 5.3條相關規定。
4.6.3單向疊合板板側分離式接縫宜配置附加鋼筋,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接縫處緊鄰預制板頂面宜設置垂直于板縫的附加鋼筋附加鋼筋伸入兩側后澆混凝土疊臺層的錨固長度不應小于15d(d為附加鋼筋直徑)。
2.附加鋼筋截面面積不宜小于預制板中該方向鋼筋面積,鋼筋直徑不宜小于6mm、問距不宜大于250mm。
4.6.4雙向合板側的整體式接縫宜設置在疊合板的次要受力方向上且宜避開最大彎矩截面。接縫可采用后澆帶形式,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后流帶寬度不宜小于200mm。
2.后澆帶兩側板底縱向受力鋼筋可在后澆帶中焊接、搭接連接、彎折錨固。
3.當后澆帶兩側板底縱向受力鋼第在后澆帶中彎折錨固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a.疊合板厚度不應小10d,且不應小于120mm(d為彎折鋼筋直徑的較大值):
b.接縫處預制板似伸出的縱向受力鋼筋應在后澆混凝土疊合層內錨固,且錨固長度不應小于兩側鋼筋在接縫處重疊的長度。不應小于10d,鋼筋彎折角度不應大于30。彎折處沿接縫方向應配置不小于2根通長構造鋼筋,且直徑不過小于該方向預制板內鋼筋直徑。
4.6.5析架鋼筋混凝土疊合板應滿足下列要求
1.桁架鋼筋應沿主要受力方向布置, 桁架鋼筋距板邊不應大于300mm間能不宜大600mm。
2.桁架鋼筋弦桿鋼筋直徑不宜小8mm,腹桿鋼筋直徑不應小于4mm。
3.桁架鋼筋弦桿混凝士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
4.7運輸要求
4.7.1預制構件運輸時,車上應沒有專用架,且有可靠的固定構件措施。
4.7.2預制構件運輸時,應采用木材域混凝土塊作為支撐物,構件接觸部位用柔性墊片填實,支撐牢固不得有松動。預制構件運輸過程應采取有效的防止破損的保護措施。
4.7.3堅豎式,適用于預制構件較大且為不規則形狀時,或高度不是很高的扁平預制構件可排列堅立。豎立式除了需注意超高限制外還要防止傾覆。
4.7.4平躺式,適用于大多數預制構件,對預制樓板、墻板等扁平構件計算出最佳支點距離以指導運輸方式正確設置,謹慎采取二道以上支點的方式。如采用需專門措施保證每個支點同時受力。構件平躺疊加,支點與上下層構件的接觸點必須設置減震措施,如墊橡膠塊,等禁止硬碰硬方式。重疊不宜超過5層,且各層墊塊必須在同一堅向位置。
4.8構件堆放要求
4.8.1預制樹件運送到施工現場后應按規格、品種、所用部位、吊裝順序分別設置堆場?,F場駁放堆場應設置在高吊工作范園內,最好為工吊堆垛之間宜設置通道。
4.8.2現場運輸道路和堆放堆場應平整堅實, 并有排水措施。運輸車輛進人施工觀場的道路應滿足預制構件的運輸要求。卸放、吊裝工作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并應有滿足預制構件周轉使用的場地?,F場堆置一般按一層數量為單位。
4.8.3預制樓梯可采用疊放方式,層與層之間應墊平、墊實,各層支墊應上下對齊,最下面一層支墊應通長設置。疊放層數不應大于4層。
5.資格要求
5.1基本資格要求
5.1.1應答人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簽訂履行合同的能力;有效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注冊的營業執照;營業范圍包含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及銷售。
5.1.2應答人的財務狀況必須良好,有充足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工程設備的制造和供貨
5.1.3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騙取中選、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在中國能建《供應商合同執行/采購行為不良記錄信息采集表》無不良記錄的廠家。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5.1.4應答人近三年內,所履行的合同沒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處罰;無因應答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訴訟記錄;或重大產品質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訴并敗訴的事件發生。
5.2 專項資格要求
5.2.1應答人應具備完成工程項目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及供應的經驗,具備完整的服務和供貨體系。近3年內不少于1個混凝土預制構件的生產及供貨合作業績,并提供銷售合同及相應的結算憑證或發票、供銷售合同作為證明材料。
5.2.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6.采購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本次采購的應答人,請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9日……報名。
6.2.于2025年1月23日17時00分前(北京時間,下同)……購買采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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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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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