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臨滄市分公司基站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及安裝服務采購項目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河南省信息咨詢設計研究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資金已落實。 1.5項目背景:為進一步提升運營商業務需求項目交付能力,滿足2025年運營商通信發展業務的交付需求。現需進行臨滄市分公司2025年基站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及安裝服務采購。 1.6預算金額:本項目預估不含稅金額:414250.00元,設備部分稅率為:13.00%,施工部分稅率為:9.00%,含稅金額:463100.50元。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耿馬縣勐永香竹林光伏發電站、耿馬縣四排山公路25公里樁、耿馬縣四排山東坡老寨,耿馬縣四排山班康岔路口4個基站的光伏設備及設備安裝服務。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或合同金額執行完畢之日止,以先到者為準,如合同有效期已屆滿,但合同履行金額未達到合同上限金額,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無異議后,可延長合同有效期。 2.3是否框架合同:是。 2.4實施地點:臨滄市(甲方指定地點)。 2.5交貨期:自訂單發出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完成設備到貨。 2.6工期要求:自設備到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完成設備安裝。 2.7質保期:設備質保期為24個月,工程質保期為12個月,質保期自終驗合格之日起計算。 2.8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及本項目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2.9最高應答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統一折扣報價限價為100%,參選人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應答將被否決。 2.10比選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比選包,中選人數量為1個。 3.參選人資格要求 3.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具有有效的已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2參選人能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種提供證明材料的掃描件: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事項通知書;③參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非代開);④注冊地國家稅務局網站一般納稅人查詢截屏;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小規模納稅人應承諾結算時開具(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3本項目接收代理商參選,如參選人為代理商,需提供原廠出具的MPPT光伏控制器、光伏逆變器的產品銷售授權函(須加蓋原廠或其分支機構的公章且在參選有效期內)。備注:①對于同種品牌型號的產品,原廠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時參與參選,如同時參與參選,則否決代理商參選。②對于同種品牌型號的產品,原廠不能授權多個代理商同時參與參選,如同時參與參選,則否決代理商參選。注:以上主要設備須同時提供產品銷售授權函。 3.4資質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國家能源局核發的有效的五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須同時具備承裝類、承修類及承試類),并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以下資質之一: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 (2)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綜合資質。 注:(1)須提供有效的證書掃描件,上述資質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進行資質改革換證過渡階段,新甲級資質與原一級資質同等認可,新乙級資質與原二、三級資質同等認可,如資質為新標準資質以新標準資質提供為準,其他要求住建部資質改革換證要求。 如參選人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規定換發或頒發新資質證書,則按照相應政策調整文件認定企業資質。 3.5本項目要求參選人須同時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以下人員證書要求: (1)企業負責人:參選人為本項目配備至少一名企業負責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2)項目負責人:參選人為本項目配備至少一名項目負責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專職安全員:參選人為本項目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注:以上人員不得兼職,以上人員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證書掃描件、有效的勞動合同掃描件或2024年9月1日至應答截止日任意1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若通過人事代理機構代繳的,還需提供人事代理委托合同及社保代繳證明材料)等相關證明材料。 3.6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參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采購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的;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參選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當日,終止日:參選截止日前一日)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參選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當日,終止日:參選截止日前一日)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參選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當日,終止日:參選截止日前一日)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6)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國/云南省“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7)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類服務/產品/施工“中國鐵塔全國級或總部級或云南省級供應商黑名單”。 3.7控股、管理關系: (1)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比選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比選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應答。 (2)參選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比選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比選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應答。 (3)參選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比選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比選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應答。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不允許分包、轉包。 3.9本項目涉及網絡安全風險,參選人應當嚴格遵守《中國鐵塔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諾。 3.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11參選人須承諾:涉及特種作業的相關人員須持證上崗。 4.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應答文件將被否決。
5.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02月21日12時00分至2025年02月2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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