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名稱及內容
項目名稱:五河縣沱湖新開沱河閘西側區域生態恢復工程
項目編號:(登錄后查看)
招標人:五河縣沱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蚌埠市五河縣生態環境分局
招標代理人:(登錄后查看)
項目性質:工程類
項目地點:(登錄后查看)
實施時間:2023年2月
項目內容:本項目采用 EPCO(勘察設計-采購-施工-運營)模式,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人工濕地、緩沖帶、生態溝渠、水生生物恢復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
項目范圍:本項目以提升沱湖水質、生態恢復為核心,采用緩沖帶、人工濕地、生態溝渠為主的生態措施,結合淺水區水生生物恢復工程等工程措施,并通過管理和生態修復措施,提高沱湖攔截和凈化污染物的能力,恢復水生態系統,更好地保障沱湖的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沱湖生物多樣性。
項目規模:建設內容主要包括4個方面:(1)緩沖帶及生態護岸建設工程約2萬㎡;(2)人工濕地建設工程約40萬㎡;(3)生態溝渠建設工程約5萬㎡;(4)水生生物恢復工程約54萬㎡。具體建設內容以中標后設計內容為準。
投資概算:5515萬元
施工工程費控制價:5095萬元;勘察設計費用控制價:120萬元;運營維護費用100萬元/年(運營期3年)。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批準文號:五發改投資〔2022〕123號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企業要求
(1)本次EPCO(勘察設計-采購-施工-運營)項目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以下資質:
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復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
施工資質要求: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如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業績要求:
1)設計方業績:自2017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具有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500萬元及以上或設計費用15萬元及以上的水環境治理或水生態修復或黑臭水體治理設計業績。
注: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來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中標通知書或合同須體現項目類型、業績規模等關鍵評審要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無法體現上述關鍵評審要素的還須提供業主單位蓋章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2)施工方業績:自2017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具有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水環境治理或水生態修復或黑臭水體治理施工業績。
注:需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2017年1月1日以來竣工驗收文件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已完工證明。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竣工時間、規模、造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時,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已完工證明中載明的信息為準。
2.2 相關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即施工經理)資格、業績:同施工經理;
(2)技術負責人資質、業績:
1)技術負責人資質要求:具備市政或環境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若職稱證書不能體現相應專業,可提供畢業證書或加蓋發證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
2)技術負責人業績要求:無。
(3)施工經理資格、業績:
1)施工經理資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注冊在投標人所在的單位。
注:聯合體投標的施工經理、技術負責人應為聯合體中牽頭方人員。
2)施工經理業績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來,擬委任施工經理作為項目經理或施工經理具有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水環境治理或水生態修復或黑臭水體治理施工業績。
注:需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2017年1月1日以來竣工驗收文件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已完工證明。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竣工時間、規模、造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時,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已完工證明中載明的信息為準。
3)合同履行期間,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業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項目經理發生變更的,該業績屬于變更后的項目經理。
(4)設計經理資格、業績:
1)設計經理資格要求:具備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或環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若職稱證書不能體現相應專業,可提供畢業證書或加蓋發證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
注:①聯合體投標的設計經理應為聯合體中承擔設計職責方人員。
2)設計經理業績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來,擬委任設計經理作為設計經理或設計負責人具有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500萬元及以上或設計費用15萬元及以上的水環境治理或水生態修復或黑臭水體治理設計業績。
注: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來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中標通知書或合同須體現項目類型、業績規模、設計負責人姓名等關鍵評審要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無法體現上述關鍵評審要素的還須提供業主單位蓋章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2.3 投標截止前,投標人不良行為在披露期內,按以下方式處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參與本項目投標。
(2)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 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術標評分中,扣除其不良行為的累計扣分值。
(3)聯合體投標的,以各聯合體成員中不良行為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最高的為準。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處理辦法》(蚌公資〔2021〕76號)認定標準記錄的為準。原先根據已廢止的《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投標人不良行為處理辦法》(蚌公共資源局〔2019〕23號)作出的不良行為結果不再作為評標評審使用,但披露期未結束的,招標人可作為“評定分離”項目的定標參考。
2.4 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聯合體家數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投標的,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且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組成單位總數量不超過 2 家。采用聯合體形式的,承擔設計、施工職責的單位分別為聯合體2家單位中的1家單位,運營職責由施工職責方承擔,各單位應為獨立法人,聯合體協議中須明確牽頭方及各自承擔的職責,牽頭方須為聯合體中承擔本項目施工職責的單位。聯合體牽頭方代表聯合體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中承擔其義務和法律責任。(2)盡管委托了聯合體牽頭方,但聯合體各方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和各自的法律責任。(3)各聯合投標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投標單位或參加其他聯合投標單位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2.5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及方式
3.1 下載時間:2023年1月9日以后
4 公告發布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及方式
4.1 公告發布時間:2023年1月9日
4.2 開標時間:2023年1月31日0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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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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