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張河涇周邊水系整治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江蘇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以其他-昆開基[2022]10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綠化管理所, 招標人為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綠化管理所,(登錄后查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 張河涇周邊水系整治工程 (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項目位于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浜路南側、漓江路西側;
2.2工程規模:張河涇周邊水系整治工程: 張河涇周邊水系海綿綠化及景觀提升,提升面積約為58323.7平方米
2.3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合同估算價 (萬元) |
工期 (日歷天) |
Y01G | 張河涇周邊水系整治工程 | 園林綠化、景觀照明、景觀排水 | 437.6734 | 18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
3.2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三類及以上園林綠化項目負責人 。
3.3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
3.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審查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3.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8)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10)按《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查詢途徑為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信用服務中的失信被執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統中的黑名單,在資格審查時,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單位進行審查。如失信被執行人和黑名單中有記錄的,則資格審查不合格。各投標單位投標前自行查看網站記錄并對此負責;
(11)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相關規定,投標人投標所用資質核查結果不達標的;
(12)投標人存在通過資格預審不獲取招標文件、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或者中標資格,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招標人重新招標的,不得再參加該工程的投標。
(13)依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3.4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
承擔過類似工程;
年月日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承擔過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
3.5財務要求:良好。
3.6信譽要求:良好。
3.7其他要求:1、投標人網上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查材料均須在有效期內,否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2、本工程要求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是指無綠化施工在建工程、無綠化養護在建工程;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蘇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定等級為C類及以下投標人參與投標;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8本次招標 ()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3年01月03日 09時00分至2023年01月13日 09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