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夏弘德包裝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能源智能管控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單位批準,招標人為寧夏弘德包裝材料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由招標人100%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F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接受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前來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項目名稱:寧夏弘德包裝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能源智能管控采購項目。
(二)招標內容:寧夏弘德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能源管理系統方案的設計及實施建設、貨物采購、安裝開發調試、用戶培訓、維護和售后服務等,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
(三)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四)采購服務周期:1年,具體服務日期以合同約定日期為準。
(五)服務地點:寧夏吳忠市紅寺堡區弘德工業園區寧夏弘德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廠內。
(六)本項目預計投資金額:2478818.07元。
(七)最高投標限價:本項目設置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以總價控制,為含稅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含稅價不得超過招標控制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控制價詳見招標文件附件(招標控制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寧夏弘德包裝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能源智能管控采購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投標人應是在中國境內辦理了工商注冊的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或組織,投標人營業執照有效。
(二)投標人應無招標人明示的《投標人守法誠信承諾書》中列舉的不良行為記錄。
(三)投標人應無招標人明示的《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諾書》中列舉的不良行為記錄。
(四)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投標人提供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審計報告無拒絕或否定意見。(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無法出具財務審計報告,可不提供)。
(五)信譽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其開戶銀行在開標時間前3個月內出具的資信證明或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業信用報告》,《資信證明》或《企業信用報告》無不良記錄。
(六)投標人提供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編號。投標人不以基本賬戶為一般業務結算賬戶的,還須提供一個合法賬戶開戶銀行名稱、賬戶名稱及賬號。該賬戶和賬號為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約定的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款項的唯一賬號(所提供的賬戶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七)投標人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九)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以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2.對下列情形,招標人依法否決其投標資格,直至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①被列入煙草行業和湖南中煙不良行為供應商,且在禁止期內的。②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懲戒”記錄名單,且在有效期的;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和“經營異常名錄”,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國家有關行政監管部門取消其投標資格,或被一定期限內禁止參與新采購活動的。④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認定供應商存在單位行賄行為,或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存在行賄行為的(1.行賄認定數額在100萬元以內,行賄行為認定期限在開標之日近一年內的;2.行賄認定數額在100(含)-500萬元,行賄行為認定期限在開標之日近兩年內;3.行賄認定數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行賄行為認定期限在開標之日近三年的)。
注:需提供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裁判文書網3個網站截圖或報告。
3.法律規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2月13日9時00分到2023年02月20日17時30分
招標文件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03月07日上午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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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