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周鐵鎮竺山圩安置房供配用電工程的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竺山圩區域安置房建設工程已由宜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宜發改投資許(2020)2號文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宜興市周鐵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宜興市周鐵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宜興市周鐵鎮竺山圩安置房居配用電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宜興市
2.2 工程規模:/
2.3 監理范圍及監理工作內容:宜興市周鐵鎮竺山圩安置房居配用電工程監理(包括: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組織協調等工作)及保修期階段的服務工作。具體范圍及工程由業主根據現有在監監理合同執行情況及相關規定確定。
2.4 監理服務期:從簽訂合同開始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約178.2萬元;
2.6 標段劃分: 1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約定的質量要求
2.8 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或監理綜合資質;
3.2 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電力工程專業);
3.2.1擬派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指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2.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要求:投標總監理工程師以總監身份已承擔的監理工程不得超過2個(含2個),且在宜興市外不得有在監項目(需提供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否則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3.2.3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4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原件掃描錄入誠信庫,編制投標文件時從誠信庫獲取相關信息)。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聘的項目總監投標;
3.3其他要求: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和項目監理機構主要管理人員配備辦法》(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號)規定,本工程項目監理機構主要管理人員最低配備標準按如下要求:總監理工程師1人,專業監理工程師2人,監理員3人,合計6人;總監須提供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專業監理工程師須提供工程類注冊證書(含二級)或江蘇省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監理員須提供上崗證或經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采集的監理員信息截圖或提供工程類注冊證書(含二級)(電力工程專業);以上項目監理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均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查處。前述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應將原件掃描錄入誠信庫,編制投標文件時從誠信庫獲取相關信息。
3.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4.3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9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5日;
4.2平臺及工具軟件使用費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3年3月16日08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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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