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游仙區X026/X02小徐路/龍柏路(劉家至東宣段)美麗鄉村路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和林木采伐作業設計報告編制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5.45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25.45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一、項目地點及工作內容
(一)項目地點:綿陽市游仙區境內。
(二)編制游仙區X026/X02小徐路/龍柏路(劉家至東宣段)美麗鄉村路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和林木采伐作業設計報告,并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查批復。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根據采購人提供的項目占地紅線圖開展野外調查工作;
(2)編制完成《游仙區X026/X02小徐路/龍柏路(劉家至東宣段)美麗鄉村路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游仙區X026/X02小徐路/龍柏路(劉家至東宣段)美麗鄉村路使用林地采伐作業設計書》;
(3)協助采購人辦理報批手續,最終取得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二、技術規范標準及主要林勘依據
1.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6)《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7)《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9)《退耕還林條例》;
(10)《四川省天然林保護條例》;
(11)《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
(12)《四川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
2.政策文件
(1)《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2015年3月31日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
(2)四川省林業廳關于貫徹國家林業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川林資函[2015]638號);
(3)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和<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的通知》(林資發〔2015〕122號);
(4)四川省林業廳關于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和《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的通知(川林資函〔2015〕1018號);
(5)《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林地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15〕75號;
(6)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財稅[2015]122號;
(7)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林業廳《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財綜[2016]3號;
(8)四川省林業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轉發《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的通知(川林發[2013]55號);
(9)《四川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和林地、林木補償費管理暫行辦法》(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林業廳川字價非[1993]4號);
(10)四川省林業廳《關于占用征收林地林種劃分和植被恢復費收取有關事項的通知》(川林資函〔2014〕815號);
(11)四川省林業廳《關于公益林的林地保護等級有關問題的通知》(川林資函〔2015〕798號);
3.規程規范及標準
(1)《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規范》(LY/T 2492—2015);
(2)國家林業局關于頒發《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規程》(GB/T 26424-2010);
(3)四川省林業廳印發《四川省林業調查常用數表》;
三、成果報批
向區林業局遞交正式成果和全套申請材料,經區林業局組織查驗后,按規定進行報批。
四、商務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30天內提交成果。
2、付款方式:以合同約定為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30天內提交成果。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2)供應商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3)供應商具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3年03月09日 至 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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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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