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順昌縣分布式光伏及碳中和平臺建設項目已由順昌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順發改審批(2023)11號批準建設,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福建順昌嘉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標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福建順昌嘉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南平市順昌縣轄區內戶用屋面分布式光伏資源開發,總容量約為15050kWp。擬定在順昌縣城關區、水南區、新區、新屯鎮、埔上鎮部分公共建筑實施碳中和項目。
2.2項目名稱:順昌縣分布式光伏及碳中和平臺建設項目
2.3項目地點:福建省南平市順昌縣。
2.4標段: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建設規模:
2.5.1 利用順昌縣域內各鄉鎮屋頂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對34個單位屋頂安裝裝配式陽光棚分布式光伏電站,樓棟屋頂總面積115394平方米,總裝機容量為15050kWp,年發電量為1655.5萬kw.h,采用晶硅光伏板。主要設備有:光伏組件、光伏并網逆變器,并網柜等。
2.5.2 搭建碳中和信息化管理平臺,安裝計量表計,實時監測能耗數據。
具體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積詳見附件1:順昌縣公共建筑基本信息。
2.6招標范圍和要求:
包括順昌縣公共建筑15050k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和碳中和信息化平臺建設的設計、采購、裝配等工作。工程范圍包含并不限于設計階段、開發建設及與之相關的工程協調、勘測設計、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保管、接卸、收集質量證明文件等);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電輔助工程、屋面防水(如有)、安防及消防設備設施、清洗用自來水管路現場接入設備及建安工程等)、安裝、調試、并網手續辦理、投產、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消缺、技術售后服務、人員培訓及工程質保期內包維保服務等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項目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環境評價、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等均包含在承包范圍內。開工、竣工、接入等手續由投標方負責辦理,招標方協助;協助招標人進行入戶談判、收資、代理合同簽訂(招標人提供合同模板)。接入方式以國家電網批復為準。
2.7最高投標限價:本項目最高限價為6321萬元人民幣(綜合單價為4.2元/瓦),總容量為15050000W。投標報價超過規定的最高限價,其投標將被拒絕。投標報價應包括方案設計、材料采購、安裝、調試、檢測、試運行、驗收、并網運行、培訓、工程質保期(兩年)內全部費用。
2.8 計劃工期:總工期240日歷天。其中初步設計20日歷天,施工圖設計20日歷天。
2.9 質量標準:①工程設計質量: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頒發的現行有效的設計技術規范和規程、技術標準的規定,能順利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并出具報告。②工程材料及設備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材料設備管理條例及相關規范合格標準,并通過發包人審查認可。③工程施工質量:符合GB50794-2012《光伏發電站施工規范》、《光伏電站接入電網技術規定》及GB/T50796-2012《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及其他相關規范合格標準并保證通過電力部門驗收后能并網發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以下資質之一: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或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及以上資質。
3.2投標人將主體工程設計或主體工程施工進行分包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具體的分包單位,且其資質應當符合上述設計資質或施工資質要求。
3.3人員要求:
(1)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①一級注冊機電工程專業建造師執業資格或②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③一級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項目負責人應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職職工。項目負責人可兼任本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項目負責人,但應滿足其資格要求,不允許除施工項目負責人和設計項目負責人外的其他崗位人員兼任項目負責人。
(2)承擔主體工程設計任務的投標人(或分包單位)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人,應具備建設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應是承擔主體工程設計任務的投標人(或分包單位)的本單位正式在職職工。
(3)承擔主體工程施工任務的投標人(或分包單位)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人,應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應是承擔主體工程施工任務的投標人(或分包單位)的本單位正式在職職工。
3.4其他資格要求: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一家工程總承包單位+一家主體工程分包單位(如有)”模式。
3.5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3月16日 09:00:00至2023年04月07 日 09:00:00(登錄后查看)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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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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