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國網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批物資類競爭性談判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
國網江蘇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采用公開競爭性談判方式邀請有興趣的合格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提交密封的有競爭性的應答文件。
2.采購范圍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見附件二。
3. 應答人資格要求
本次采購要求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備相應貨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除特別注明外,這些資格、資質、業績均系應答人本企業所擁有的權利權益。
3.1應答人及其應答產品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若應答人為制造商,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的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生產人員、產品及元器件檢測能力。
(2)若應答人為制造商,設計制造過滿足專用資質業績要求的相同結構、相同型式、同等或同類型或以上技術規格的產品。在與規范相同或較規范更嚴格的條件下,該產品在采購文件規定年限內的供貨數量滿足采購文件的要求。
(3)所投產品須取得國家級專業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有效試驗報告,且報告結論數據滿足本次招標技術規范要求。各類試驗報告均系針對具體型式規格產品的試驗報告。
(4)若應答人為制造商,外購外協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進口散裝的部件應符合本采購文件技術規范要求。同時,應答人應具備對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進行進廠驗收所需的檢驗制度、檢測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應商提供的檢測合格證明,并滿足技術規范對外購外協組件材料第三人資質業績和技術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采購文件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6)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應答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單”。
ⅱ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應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應答人須在商務文件中提供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報告中應包含“營業執照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查詢日期應在投標截止日前20天內,查詢結果應為網站自動生成的PDF文件)。
ⅲ根據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聯合印發的《印發<關于對電力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運行〔2017〕946號)的規定,應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并納入電力行業“黑名單”。
(7)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8)若應答人為制造商,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工序的工藝文件、作業指導書,且能保證產品生產的需要。各個工序按工藝文件執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若應答人為制造商,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的出廠檢測能力,包括試驗場地、試驗設備和試驗人員。
(10)本采購活動不接受貼牌代工的投標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為的投標。
(11)應答產品不得選配缺陷責任期(自設備投運之日起兩年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接續、接觸機械電氣性能,支撐、封閉絕緣性能,以及電力電子性能下降、老化、毀損、喪失)導致設備停運檢修的組件材料制造商的產品。
(12)提供的同類材料未因該材料原因出現過質量問題(或出現過質量問題,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通過國家電網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驗收)。
(13)在國內材料銷售合同執行過程中,未因嚴重質量問題而造成批量退貨(退貨量占合同金額10%及以上)或嚴重影響施工,或出現過其它重大問題,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通過國家電網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驗收。
(14)在國內材料銷售合同執行過程中,未因貨物和/或應答人圖紙的交付拖延問題而嚴重影響施工和工程進度,或出現過其它重大問題,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通過國家電網公司或所在國網省級電力公司的驗收。
(15)根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應答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投標。
(16)(本條款對未開展資質能力核實的物資不適用)應答人如果在應答文件中提供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的有效核實結果證明文件(以下簡稱:“核實結果”),須保證其提供數據真實可靠。應答人應提交從電子商務平臺下載的核實結果文件,格式與內容不允許做任何編輯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實結果中的數據的,以虛假投標做否決處理。
(17)違反“重法紀、講誠信、提質量”承諾,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中被認定在采購人采購活動中存在行賄行為情節嚴重的,該應答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將被否決。為保障電網和設備本質安全,維護良好電工裝備質量生態環境,確保應答人提供優質產品。采購人有權對違反“重法紀、講誠信、提質量”承諾的應答人加大不良行為處理力度。
(18)應答產品不得違反《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相關要求。
3.2專用資質業績要求:
3.2應答人及其應答產品須滿足相應招標貨物的專門資質業績要求,各類貨物專門具體資質業績要求事項及其數據、狀態分見附件二:需求一覽表。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關于產品代理、經銷的要求詳見附件二:“是否接受代理或經銷”列,“/”代表不接受代理或經銷。
3.4.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產品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應答,且制造商不能與其授權代理商投同一個標包,否則評審階段將作否決處理。
3.4.2 代理商投標需要取得制造商的授權。
3.5各應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購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投標。
3.6信譽要求
3.6.1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開標日前三年內有騙取成交或嚴重違約的;
②開標日前兩年內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禁止轉分包規定的行為。
③依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嚴禁串通投標進一步規范投標行為的通知》(國家電網物資[2020]527號)的規定,可認定為串通投標的情形詳見“附件一”。
3.6.2財務要求
提供開標日前三個會計年度(2019年至2021年)企業財務報告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且不得出現連續三年虧損。公司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12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從成立年度次年起開始提供)至2021年企業財務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且不得出現連續虧損。財政撥款的科研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單位及律師事務所可不提供。
3.7 其他要求
3.7.1業績要求年份說明:
開標日前3年:2020年1月1日至采購公告發布日的前一日;
開標日前5年:2018年1月1日至采購公告發布日的前一日;
3.7.2收購其他企業,被收購企業注銷的,收購方可承繼被收購方的業績;
3.7.3重組改制中涉及企業合并、分立、名稱變更的,須提供充足的證明材料,方可承繼原企業的業績。
4.采購文件獲取方式
4.1凡有意參與應答者,請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8日17:30(北京時間,下同)之前報名;
5.應答文件的遞交
a. 電子文件遞交:
5.1應答文件上傳截止時間:2023年4月4日9:3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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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