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宿城區2022年度交通道路安全隱患治理工程:市安委會掛牌督辦整改項目已由宿遷市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宿區發改批【2022】48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宿遷市宿城區交通運輸局以/批準,項目業主為宿遷市宿城區交通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宿遷市宿城區交通工程質量檢測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宿城區2022年度交通道路安全隱患治理工程:市安委會掛牌督辦整改項目,具體包含道口改造、管涵、波形梁鋼護欄、智能交通、標志標線、高桿燈等交通安全設施。
2.2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項目設1個施工標段,即SC-YHZL-9標段,招標范圍涉及王唐線K15+840.539、程歐線K20+280.913等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治理,招標內容為道口改造、管涵、波形梁鋼護欄、智能交通、標志標線、高桿燈等,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工期為:9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業績、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財務能力評價指標》規定的方法計算,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的“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系統備案的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完成過國省干道公路工程施工項目,且已交工驗收合格。
(4)信譽要求:投標人同時滿足以下3項要求:
a.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C級及以上;
b.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c.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注:投標人應提供在信用中國(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單的網頁截圖,否則,不予認可。
(5)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
a.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且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19年1月1日(以系統備案的交/竣工時間為準)以來,作為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完成過國省干道公路工程施工項目。
b.項目總工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總工必須具有交通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無其他在建項目且無新中標工程(或提供本項目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承諾書原件掃描件置于投標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詳見招標文件其他資料)。
項目經理的業績認定方法:在項目上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認定,且一個項目只認定為一個項目經理的業績,并應當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的業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投標人須填報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投標報表4主要人員經歷表的任職開始時間與任職結束時間,如表4主要人員經歷表填報信息無法證明主要人員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1/2以上的,該業績不予認可)。
(6)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最低要求:根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5號)的規定,擬投入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7)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如有)、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和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投標時提供投標截止之日前最近且連續3個月(2022年12月-2023年02月或2023年01月-03月)本單位為其辦理的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繳納證明,若投入人員為退休人員,則需提供退休證書和返聘合同的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在此列),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投標人在系統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及信息系統報表內容的填報,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的相關原件作為替代、補充。
3.5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19〕2號附件1)中第三十八條規定:未記錄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的從業單位、業績和從業人員,參與公路水運工程投標時不予認定。如“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
3.6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在崗情況,按下列原則認定:1.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任職,包括在已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定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2.未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了擬投入本項目中的主要人員在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3.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雖然項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標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1)工程已經完工,經項目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主要人員基本完成職責,非投標人原因尚未進行交工驗收的;2)工程中標后半年內非中標人原因無法開工或停工半年以上無法復工等情況。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開標時間為2023年04月18日0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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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