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王集電子產業園建設項目已由灌云縣行政審批局以灌行審投資備〔2021〕18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厚景實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東王集鎮2023年工業集中區配套消防設施建設工程(標段)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市灌云縣閩江西路北側、振興南路東側、玉龍路西側、漓江路南側。
2.1.2項目規模:東王集鎮2023年工業集中區配套消防設施建設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1.3招標控制價:2362976.12元(高于該最高投標限價否決其投標)
2.1.4工期要求:60日歷天
2.1.5工程質量標準及等級:質量要求執行國家及相關部門現行驗收規范,等級為合格;
2.2招標范圍:東王集鎮2023年工業集中區配套消防設施建設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資格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在有效期內),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負責人。
3.4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自2021年4月1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2022年4月1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保證金情形的;
?自2023年1月1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投標文件投標截止前,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連建管函【2021】202號文、連建發【2021】338號文執行。
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無市場不良行為(應在公示期內的不良行為)、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投標人無借牌掛靠行為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市場不良行為界定:省內以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為準,省外以各省(含地級市及以上,不含縣級市、縣(區))行業管理網站(建設主管部門及公共資源交易部門)為準。(格式詳見“投標人承諾書”)
(2)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號、蘇建招辦【2022】2號文。
(3)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勞動合同、在本單位連續繳納6個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的社保明細證明并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可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必須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異議投拆)等投標過程的各項活動,不接受其他被授權委托人參與投標過程中各環節的活動。
(4)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連清辦(2011)9號、蘇清辦【2011】13號、蘇清辦【2012】14號、連清辦【2013】6號文、蘇清辦【2013】10號、連清辦【2014】4號、連清辦【2014】16號、蘇清辦【2014】5號、連清辦【2015】6號、連清辦(2015)9號、連清辦(2015)15號、連清辦[2016]2號、蘇清辦﹝2015﹞9號、蘇清辦(2016)7號、連清辦【2017】5號、蘇清辦【2017】6號文、蘇清辦【2018】4號、蘇清辦【2019】3號、連清辦【2021】3號、蘇清辦【2021】2號、蘇清辦【2021】5號、蘇清辦【2022】17號文等文件,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報名時將不予受理。
(5)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蘇建建管【2016】214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備案時執行最新文件蘇建規【2020】1號文規定,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備案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備案)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施工合同按時備案,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還需賠償)。
(6)本工程執行連建發【2018】96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投拆處理程序》的通知”;連建發[2021]336號“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連建發[2021]338號“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
(7)本工程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公布為準。
(8)投標人標中、標后被發現存在掛靠行為,將被取消投標或中標(候選人)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場,一切損失自行承擔。
注:出借(掛靠)資質行為認定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等文件涉及“違法轉包、分包、掛靠”等條款精神。
(9)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號文、蘇建招辦〔2022〕2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評標委員會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
(10)資格審查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文件上傳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24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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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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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