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夾路(徐豐公路-規劃一路)建設工程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龐夾路(徐豐公路-規劃一路)建設工程已由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管理委員會以徐港行審投審[2023]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國有資產投資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龐夾路(徐豐公路-規劃一路)建設工程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張小樓嘉苑南側,西起徐豐公路,東至規劃一路。
2.1.2建設規模:龐夾路,東西走向,規劃為城市次干路,西起徐豐公路,東至規劃一路,全長約610m,規劃寬度32m,道路設計寬度21m,實施內容包括:道路、交通、給水、排水、路燈、強電及綠化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價:約1639.86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120 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為20 日歷天,施工工期為100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簽發之日為準。
2.1.5質量要求:
⑴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設計最新規范及有關標準及委托方有關技術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中相應設計階段的編制深度要求,確保相關部門審查通過;
⑵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達到工程合格標準;
⑶物資采購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采購,包括工程所有設施、材料、設備、構配件等產品質量須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1.6其他:共分壹 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龐夾路(徐豐公路-規劃一路)建設工程為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方式對工程實行全過程的工程總承包。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含配套的全專業工程的全套設計、施工階段的設計配合服務等)、概預算編制、物資采購、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整體移交(含檔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完成并配合發包人辦理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市政行業(道路工程)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且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申請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或注冊建筑師資格或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或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⑴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⑵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⑶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投標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來,承接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200萬元及以上的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工程業績;或承接過單項合同設計費金額30萬元及以上的道路(或公路工程)設計業績。
3.3.2 投標申請人擬選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20年4月1日(含)以來,承接過單項合同金額1200萬元及以上的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工程業績;或承接過單項合同設計費金額30萬元及以上的道路(或公路工程)設計業績;或承接過單項合同金額1200萬元及以上的道路(或公路工程)的監理業績。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①提供工程總承包業績和施工業績的,業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上的金額為準,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類似工程業績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的業績為準,在投標文件“投標人及建造師業績公示一覽表”中勾選,備案的材料應能明確體現上述要求。②提供設計業績、監理業績的,業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及合同(直接發包項目以合同)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合同中如不能體現上述指標的,須提供業主蓋章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類似工程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保證金模塊”?!?br>
3.3.3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①如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建造師,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 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經理執業范圍之內??偝邪椖拷浝聿坏迷谄渌椖恐袚雾椖控撠熑?、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
②如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監理工程師,須未在其他在建項目上從業。
③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中施工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和《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④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中設計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應提供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注:(1)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站公示。
(2)信用報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蘇”網站進行公示(。
(3)投標人應在投標前告知信用服務機構信用報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務機構及時在相應網站公示報告,若因未及時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家數不超過2家),采用聯合體投標的,由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且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2 項的規定。
3.6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3.7 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8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動態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布的信息為準)。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23日09 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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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